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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法:案例與材料 版權信息
- ISBN:7562025150
- 條形碼:9787562025153 ; 978-7-5620-2515-3
- 裝幀:簡裝本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財產法:案例與材料 內容簡介
本書是一本典型的美國法學院教材。也許我們對財產法的某個問題很感興趣,想知道美國的法律在這方面是如何規定的。我們在書中找到了相應的內容,開始仔細地閱讀?墒菂s發現,這里根本沒有我們要尋找的答案,反而帶給了我們更多的問題。顯然,這不同于我們大家所習見的法律教科書,作者并沒有"強加"給我們任何的理論或者觀點,他們所做的只是組織起一些材料,并通過這些材料引導我們去思考一些問題。法學教育的目的就是讓我們學會像一名法學研究人員、法官或律師一樣去思考問題。沒有任何一個人從法學院畢業的時候可以宣稱自己已經掌握了應對世界上一切法律問題的知識。畢竟法律規則是紛繁復雜且不斷變化的,要讓自己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要掌握規則背后的道理。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這也是我們在學習和借鑒其他國家的法律時所應該注意的,即重要的不僅僅是理解規則本身,而是制定規則時所遵循的原則。
本書的內容共分為六個部分。**部分是財產法概述,主要是從哲學、社會學、經濟學等角度去觀察財產以及財產法在社會中的作用,以及財產的客體及分類等。第二部分主要涉及個人財產,即動產,主要是動產的取得和轉讓等。相對于不動產而言,動產的取得及轉讓比較簡單。第三部分是關于土地上的私人權益,亦即美國財產法所承認的不動產權益。美國的財產法繼承了很多英國普通法的原則,甚至英國議會在16世紀通過的法律 [Statute of Uses(1536)]仍然是現在學習財產法的法學院學生需要學習的東西。"這些法律在美國取得獨立地位之時,由各個州的議會將其作為普通法的一部分予以接納。但是在很多情況下,這些古老的規則己經不再有效--它們已經被現代的立法或者法院判例所廢除,F在的學生之所以仍然要學習,是因為不了解這些規則,就無法理解現在許多財產法規則存在的原因。美國的財產法認為,不動產權所有人所擁有的并不是土地本身,而是對于土地的產權(estate)。這些土地產權主要包括非限定繼承不動產(fee simple).限嗣繼承不動產(fee tail)、終身產權(life estate)、未來權益(future intepests)、定期租賃(tenancy for yearS)、定期續租(periodic tenancy)、不定期租賃(tenancy at will)等等;還包括不動產的幾種共同所有形式以及地役權(easements),隨土地轉移的約定(covenants running with land)和基于衡平法的地役權(equitable Servitudes)。一個人所能夠擁有的*大的土地產權就是無條件可繼承不動產權(fee simple absolute),他可以將這個產權完全轉讓給他人,也可以將其中的一部分轉讓給他人而自己(以及其繼承人)保留其余產權,還可以將其分成幾個部分轉讓給不同的人。但是這種轉讓必須符合一定的規則,否則就可能因為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而歸于無效,從而不能達到自己的目的。他如果將同一產權同時轉讓給兩個以上的人,則可能形成產權的共有形式。如果他將其產權在一定期限內轉讓給他人,而自己保留其余部分,則可能形成租賃關系。關于租賃關系的法律規則是一個比較專門的題目,而且常常會涉及到合同法和侵權法的問題。(如租賃關系雙方關于維修房屋的義務即涉及到合同法的問題,而雙方對于發生在租賃土地上的侵權責任的分擔則涉及到侵權法的問題。)另外,如果他給予他人以某種形式使用其土地的權利,如通行權,則該他人擁有的這種權利可能就是地役權,而權利出讓人的土地則受到該地役權的限制。
第四部分是政府對于土地使用的管理。這些主要包括土地分區(zoning)、規劃(planning)、歷史遺跡保護、環境保護,以及基于憲法的土地征用及反歧視方面的法律。土地分區及規劃均為傳統的對于土地使用的控制方式,主要由地方政府行使,而土地征用以及反歧視等則反映了美國憲法對于各個部門法的巨大影響。第五部門是關于不動產的轉讓。由于土地的特殊性以及土地產權的復雜性,它的轉讓也是由和動產的轉讓不同的規則來約束的。這里主要涉及到土地權益買賣雙方的權益問題、土地權益的登記制度以及產權保證等題目。第六部分為簡短的結束語。
本書除第五部分(土地交易)由陳剛翻譯外,其余部分均由齊東祥翻譯。對于翻譯當中的錯誤和不足之處,尚祈讀者批評指正。讀者可以發送電子郵件至propertylaw@126.com與譯者聯系。
本書部分重要人名、地名的翻譯參考了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英語姓名譯名手冊》和《美國地名譯名手冊》,其他人名、地名則按照通常的翻譯原則處理。書中對于其他材料的引用 (Citaions),翻譯的原則是能夠讓感興趣的讀者可以找到原始的資料。書中所涉及的原書頁碼,請參看本書所加的編碼。
翻譯本書需要的時間和努力遠遠超出了*初的預期。對那些在此過程中曾經給予我支持和鼓勵的朋友,我在這里向他們表示發自我心底的謝意!
齊東祥
財產法:案例與材料 目錄
第七版前言
致謝
**部分 財產制度--財產法概述
**章 什么是財產?
第二章 財產的特性
第三章 財產的傳統客體和分類
第四章 財產的非傳統客體和分類
第五章 財產在社會中的作用
第六章 財產法的執業--律師們做什么?
第二部分 財產的取得(這里主要是指個人財產)
第七章 拾得
第八章 保管的設立
第九章 善意購買
第十章 未經授權的占有
**節 對于第三人,占有等同于所有權
第二節 通過相反占有取得有限所有權
第十一章 錯誤地改善他人財產(添附)
第十二章 捐贈性轉讓
第三部分 土地上的私人權益
第十三章 不動產理論發展歷史的簡要回顧
第十四章 自由保有不動產
**節 無條件繼承不動產
A.普通法的有遺囑和無遺囑繼承以及根據早期英國制定法的有
遺囑和無遺囑繼承
B.根據一部現代制定法的無遺囑繼承
C.民法決定旁系親屬繼承的規則
D.注釋和問題
第二節 終身產權
第三節 可終止不動產權
第四節 附條件繼承的不動產權和限嗣繼承不動產
第十五章 未來權益
**節 確定的和不確定的剩余產權
第二節 謝利案規則
第三節 優先權利理論
第四節 執行性權益(用益權法及其現代的意義)
第十六章 共同所有權
**節 共同所有權概述
第二節婚姻產權
A.亡夫遺產權和亡妻遺產權
B.家產權
C.夫妻共同財產
D.婚姻財產法案
第三節 共同所有權的一般問題
第四節 共有產權的設立和性質
第五節 公私共有制和分時制
第十七章 非自由保有產權:房東和租戶
**節 租賃權的設立
第二節 進入租賃市場的權利
第三節 租戶的占有權
第四節 租賃條款
A.租賃期間
B.房屋的條件
C.租金
D.對房屋的使用
第五節 對人身和財產造成的傷害
第六節 出租人對于租戶違約的救濟方式
A.終止租賃協議
B.驅逐
C.賠償
第七節 轉讓
第十八章 對于他人的土地以及影響他人土地的自然資源的權利
**節 因自愿、推定和時效設立的權益
A.地役權、收益權和許可
B.真實約定和衡平法地役權
C.重新考慮:統一的建議
第二節 非自愿(“自然”)權益
A.妨害理論
B.土地支持
C.排水
D.水權
E.對于石油和天然氣的權益
F.對于空間、空氣、陽光和云的權益
第四部分 土地上的公眾利益(主要是土地使用)
第十九章 傳統的土地使用控制介紹
**節 分區制
第二節 對土地再分割的管理
第三節 保留土地以為公共取得(官方地圖:
第四節 公共所有制
第二十章 土地使用控制的行政管理
**節 不相容土地用途
第二節 適應開發方案
第三節 通過選舉分區
第二十一章 管理取得
**節 起源
第二節 標準:權衡
第三節 再次審視馬洪案
第四節 賠償金
第五節 絕對標準
第六節 附加的條件
第七節 立法干預
第二十二章 對某些人群的歧視
**節 排斥
A.種族歧視
B.排除在單戶型社區之外
C.排除在市鎮之外
第二節 不受歡迎的土地使用控制:環境公平
第五部分 土地交易
第二十三章 不動產合同
**節 口頭合同
A.部分履行及衡平禁止
B.書面備忘錄
C.口頭的更改與取消
第二節 標準書面合同
第三節 解釋和履行
A.履行的時間
B.融資安排--房屋抵押貸款和分期付款土地合同
C.可銷售產權
D.遞交
E.轉讓
F.合同違約的救濟
第四節 賣方和購買者的地位--衡平法轉換
A.買賣雙方關系的一般性質
B.死亡時的權益移轉
C.損失風險
第五節 不動產經紀人的作用
第二十四章 地契
**節 普通法和收益權法中的讓與
第二節 現代地契--類型和要素
第三節 地契的執行
第四節 讓與標的物
第二十五章 登記體系
**節 體系的總體運作
第二節 體系所保護的對象
第三節 產權鏈
第二十六章 產權保證方法
**節 默示的可居住性保證和相關的一些學說
第二節 產權保證和后取得產權(地契禁止反言)
第三節 記錄的檢查或產權摘要
第四節 產權登錄(托倫斯體系)--登記體系的一種替代?
第五節 產權保險
第六節 訴訟時效以及相關的立法對產權保證的支持
第六部分結束語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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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雨齋序跋文-周作人自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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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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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園食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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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紅狗在馬戲團-大紅狗克里弗-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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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曼·羅蘭讀書隨筆-精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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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考拉的故事-套裝共3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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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裝繪本】畫給孩子的中國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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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進士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