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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學-財稅法系列-第四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1168769
- 條形碼:9787301168769 ; 978-7-301-16876-9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稅法學-財稅法系列-第四版 內容簡介
自本書第三版出版以來,我國的稅收法律制度發生了一些變化,其中*重要的變化是《增值稅暫行條例》、《消費稅暫行條例》和《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修訂,實現了增值稅從生產型向消費型的轉型,完善了營業稅的征稅范圍、納稅地點和納稅期限制度,完善了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和納稅期限制度。同時,我國在企業所得稅領域也出臺了一系列重要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如《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在個人所得稅領域,將工資薪金所得的扣除標準提高到了2000元。另外,在財產稅和行為稅方面也有一些變化,如取消了筵席稅和城市房地產稅。在稅收法律責任制度方面的重大變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將“偷稅罪”修改為“逃避繳納稅款罪”。為了充分體現我國稅收法律制度*近幾年所發生的*新變化,我們對本書的**、二、五、九、十、十一等章節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稅法學-財稅法系列-第四版 目錄
稅法學-財稅法系列-第四版 節選
自《稅法學(第4版)》第三版出版以來,我國的稅收法律制度發生了一些變化,其中*重要的變化是《增值稅暫行條例》、《消費稅暫行條例》和《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修訂,實現了增值稅從生產型向消費型的轉型,完善了營業稅的征稅范圍、納稅地點和納稅期限制度,完善了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和納稅期限制度。同時,我國在企業所得稅領域也出臺了一系列重要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如《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在個人所得稅領域,將工資薪金所得的扣除標準提高到了2000元。另外,在財產稅和行為稅方面也有一些變化,如取消了筵席稅和城市房地產稅。在稅收法律責任制度方面的重大變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將“偷稅罪”修改為“逃避繳納稅款罪”。為了充分體現我國稅收法律制度*近幾年所發生的*新變化,我們對《稅法學(第4版)》的**、二、五、九、十、十一等章節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稅法學-財稅法系列-第四版 相關資料
(4)可供挖掘的理論資源貧乏。稅法學界在翻譯國外高水平的稅法學著作方面和其他部門法學相比顯得比較滯后,制約了稅法學的進一步發展。面對嚴峻的深層次問題,稅法學界實在不能為其表面的出版繁榮而盲目樂觀。就其近期規劃而言,我們主張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以期促進稅法學研究盡早走向正軌:(1)加強合作研究。面對稅法學的落后狀況,迫切需要以合作的形式增加科研投入,發揮規模效應和避免重復研究。同時應發揮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的職能,通過年會、小型研討會、項目論證會以及創辦刊物支持出版等工作,為科研合作提供條件和機會。(2)培養稅法人才。我們建議在本科教育階段加大稅法學的課時量,而在教學內容的安排上強調側重于通過對稅法理論的灌輸,培養學生的自覺的思維習慣和解決具體問題的能力。而稅法學科研人員的培養主要還是要通過研究生教育的形式,以碩士、博士、博士后的縱向梯次結構引導有志之才不斷攀登,培育稅法學研究的后繼人才,為稅法學在不久的將來之興旺發達積聚力量。(3)重視稅法理論。稅法理論的研究,首先應當重視法理學,實際即是要進行“稅法的法理學研究”,將稅法的理論及其研究條理化、體系化和規范化。稅法理論研究還需要關注稅法在憲法上的含義和要求。當然,稅法學還應該多借鑒相關科學的先進成果,以豐富自己的理論殿堂。(4)挖掘學術資源。稅法學在我國的歷史雖然很短,但是經過幾十年的努力,也已經積累了可觀的學術成果和立法資料,這是中國稅法學應當充分挖掘和利用的學術資料,是中國稅法學走向成熟的不可逾越的必經之路。對于國外的學術專著和具有代表性立法文件,應全面收集。對其中特別具有理論價值和參考意義的,應當積極組織人員翻譯出版。至于我國臺灣、香港、澳門地區以及其他華語國家的稅法學資料也應該利用各種機會收集和整理。(5)拓寬研究領域。作為稅法學研究對象的稅收法律關系本來就復雜多樣,既有國際稅收分配法律關系,也有國內稅收法律關系;既有稅收憲法性法律關系,又有稅收征納法律關系,稅法學沒有理由厚此薄彼,而應當將它們納入自己正常的研究視野中來。在研究的過程中,不同的研究者在不同的時期可以根據自己的特長和優勢進行研究重點的選擇,但是不能從整體上割裂各個部分之間的有機聯系。今后稅法學在繼續加強自身基礎理論研究和制度建設的基礎上,應在跨學科研究方面不斷深入發展。除此之外,中國稅法學還應該大力加強外國稅法和國際稅法的研究,通過比較,廣泛地
稅法學-財稅法系列-第四版 作者簡介
劉劍文,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后。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世界稅法協會(ITLA)主席,日中稅租法研究會中方主席,中國財稅法學教育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財稅法論叢》主編,《月旦財經法雜志》主編,《稅法學研究文庫》總主編。創設學術網站“中國財稅法網”和“中國稅法網”。出版個人學術專著5部、二人合著4部、主編27部,共計約50部;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稅務研究》等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30余篇。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20余項國家級或部級課題。擔任全國人大財經委委托項目《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基本法》起草組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委托項目《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轉移支付法》起草組組長,全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資產法》起草組顧問。擔綱國家稅務總局“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加入WTO后中國稅收法律制度改革與完善研究”中方專家組組長,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國開發總署項目一中國稅收基本法律研究”專家組組長。研究方向:財稅法、國際稅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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