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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話-引導輿論新方式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020643
- 條形碼:9787510020643 ; 978-7-5100-2064-3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變話-引導輿論新方式 本書特色
膽大包天,還是勇氣可嘉?不切實際,還是力求革新?
“專家”攜手“網民”,看云南省宣傳部如何?挑戰陳詞濫調、舊腐官氣,辣評云南“變話”。
變話-引導輿論新方式 內容簡介
本書是針對2009年云南陸良“8·26事件”及云南省委宣傳部專門針對此次事件下發的《關于在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中有關注意事項的通知》的研究著作。書中詳細地闡述了“8·26事件”發生的背景及起因經過,并邀請社會學家從群體性事件研究的視角、傳播學家從危機傳播管理的視角、法學家從陸良事件中法律適用的視角展開研究。此外書中還摘錄了各大報紙對此發表的社論,論壇、博客中網民的評論和云南省委宣傳部自己的評價,肯定與質疑均有,目的即在群體性事件研究中反映官民兩方的聲音,不讓任何一方失聲,也為今后群體性事件的危機公關提供一個可供借鑒、參考的樣本。
變話-引導輿論新方式 目錄
**章 陸良事件回顧
1.1 陸良事件
1.2 報紙、網民熱評陸良事件
1.3 人民網輿情排行榜
第二章 專家視角:解讀陸良事件
2.1 破解群體性事件:利益保障機制+商議民主機制
2.2 法律視角下的“陸良事件”
2.3 政府如何應對群體性事件
第三章 焦點:群體性事件
3.1 縣級群體性事件的特點及矛盾對立
3.2 我國農村群體性突發事件研究
3.3 政府信息公開視角下的群體性事件分析
3.4 提高政府公信力與群體性事件之消除
3.5 群體事件:2009年想說少點不容易
3.6 在處理群體性事件中提升基層黨組織能力
3.7 處置群體性事件的幾點警策
3.8 群體性事件,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
附錄
附錄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附錄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附錄3《國家突發公共事們:總體應急預案》
附錄4《闊家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試行)》
附錄5《公安機關處置群體性治安事件規定》
附錄6《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
附錄7《信訪條例》
附錄8《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
出版后記
變話-引導輿論新方式 相關資料
云南嘗試“以群眾訴求為中心”的處理突發事件和維穩的新思路、新機制,值得充分肯定。 ——周瑞金,前《人民日報》副總編,現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導師 “有話好好說”、“遇事好商量”不是空頭的民主口號,而是現實的溝通需要。 ——鐘新,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 通知中的這些提法,作為一個從業20余年的新聞工作者,我還是第一次見到。 ——媒體從業者 如果官民之間的關系一直算是“棘手問題”的話,云南“8·26事件”處理過程中的上下作為,真的可以成為社會轉型期的官民交流的某種范本,這種“典范”的意義,已超越了事件本身。 如果云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所說的“提高維護穩定、化解矛盾糾紛、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的能力,提高同媒體打交道的能力,已成為擺在各級領導干部面前的時代課題”,當真會成為各級政府都會足夠重視的課題,那么處突新機制的“誕生”、執政理念的轉變,“8·26事件”就該是起點。 ——網友九毫飛
變話-引導輿論新方式 作者簡介
于建嶸,法學博士,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著有《岳村政治——轉型期中國鄉村政治結構的變遷》、《中國工人階級狀況:安源實錄》、《當代農民的維權抗爭:湖南衡陽考察》、《底層政治:對話與演講》及《中國勞動教養制度批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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