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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第三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1087619
- 條形碼:9787301087619 ; 978-7-301-08761-9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保險法-(第三版) 本書特色
《保險法(第3版)》: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民商法系列
保險法-(第三版) 內容簡介
此次改版根據2009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及國內外的*新資料對相關內容作了修改,同時增加了一些新的內容。
保險法-(第三版) 目錄
第二章 保險合同的訂立
第三章 保險合同的形式
第四章 保險合同的解釋
第五章 可保利益
第六章 不實陳述和不告知
第七章 保證和條件
第八章 保險人抗辯權利的喪失
第九章 保費
第十章 保險期間
第十一章 轉讓
第十二章 承保風險
第十三章 損失原因和舉證責任
第十四章 補償責任
第十五章 保險索賠
保險法-(第三版) 節選
《保險法(第3版)》主要參考了英美保險法的著作和案例,這一方面是由于我的能力有限,另一方面也是考慮到英國是現代商業保險和現代商業保險法的發源地,而美國又是世界*大的商業保險市場并有大量可供參考的保險判例。
保險法-(第三版) 相關資料
插圖:非放棄協議和權利保留通知都是設計用來防止被保險人日后主張保險人棄權、失權(禁止反言)或行使了選擇權的方法。這兩種方法的目的在于,保險人以書面的形式告知被保險人,保險公司采取的與實際損失相關的任何行為都不能被解釋為保險人對保單項下所擁有權利的放棄。其結果是保險人可以繼續進行對實際損失的調查和評估。這是一種對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都有好處的行為。保險人在不喪失抗辯權利的前提下,充分運用保險公司雄厚的經濟、技術和法律實力,協助被保險人訴訟和減低損失;與此同時,保險人繼續調查和確定被保險人是否曾違反保單條款,保險人是否應當承擔保險合同項下的賠償責任。1.非放棄協議非放棄協議是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雙方簽訂的一個書面合同。該合同規定: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一致同意,保險人此后所采取的任何行為,包括進行損失調查和/或為對被保險人的訴訟進行抗辯,均不得視為對其保單項下權利和抗辯的放棄。同時,本協議的實施也不表示被保險人對任何保單項下權利的放棄。非放棄協議是一個雙邊合同。在理賠實務中,保險人一方發現索賠的損失與承保范圍之間存在著某些問題,都會馬上要求與被保險人簽訂非放棄協議。非放棄協議需要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簽字,它本質上是一種合同關系。但是,在保險實務中要取得被保險人的同意和簽字有時存在著某些實際困難。首先,如果保險人的理賠代表明確清楚地解釋了“非放棄協議”的作用和意義,就可能會引起被保險人的警覺或錯覺,認為保險人不打算賠付或不能獲得賠償,因而拒絕在“非放棄協議”上簽字。本來“非放棄協議”的目的之一是為了加快保險人對訴訟的參與或加快損失調查,以便減少損失,如果被保險人不簽字或經過長時間說服才簽字,則無法達到預期的目的。其次,如果保險人的理賠代表就“非放棄協議”的作用和意義對被保險人所做的解釋不夠全面和公正,即使該協議經過了被保險人的簽字,其法律約束力仍然是可以置疑的。被保險人日后可能會以缺乏合意、存在誤解或保險人的不正當影響力等理由對抗“非放棄協議”的有效性。結果,保險人沒有能夠運用“非放棄協議”有效地保障自己,被保險人仍然可以主張保險人棄權而獲賠。在這種情況下,保險人為保障自己避免日后受到被保險人權利主張損害的另一個途徑就是使用“權利保留通知”這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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