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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過程的性質及法律的成長-英美法系法官裁判的精典樣本 版權信息
- ISBN:9787200092707
- 條形碼:9787200092707 ; 978-7-200-09270-7
- 裝幀:簡裝本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司法過程的性質及法律的成長-英美法系法官裁判的精典樣本 本書特色
目前對國內外文學作品的簡寫或改編的嘗試較多,也較為成功,而對于人文社會科學乃至自然科學名著的簡寫或改編的嘗試比較少,如我們這樣成規模重新譯改還未見到。一年多來,我們和眾多專家學者一起,經過難以想象的艱苦努力,終于迎來了叢書面世的一天。我們不敢奢望像康德和休謨自己改寫的那樣使普及本也成為經典,但我們確實希望這套“經典通讀”叢書,能夠祛除普通讀者對一些經典作品的望而生畏之感,真正實現對學術經典的輕松“悅” 讀。書目選編上,我們在廣泛征求有關專家學者意見的基礎上,精選幾十部經典學術名著書目,組織一批學有專長的青年學者編譯了全新的普及本,推出這套叢書,俾使普通讀者也能來共同領略經典名作的思想精髓,從而達到豐富知識和充實、提升自我的目的。我們這里所謂“通讀”的意思就是,經過普及本的通俗化,普通讀者也能輕松通讀經典,而不至于讓經典只是成為裝點門面的擺設,或成為催眠的道具。 在內容方面,我們力求普及本既能化繁為簡,提煉出原著精華,又能平樸流暢,使原著的內容通俗易懂。同時在封面、版式設計上,徹底改變傳統學術著作的固有風格,力求生動活潑,從而使普通讀者能把握要旨,輕松閱讀。一方面對于沒有能力或沒有時間“啃”原著的大眾讀者來說,它有“替代”原著的作用,能滿足大家增長知識,了解原著的基本需要;另一方面,對于想認真閱讀原著的讀者而言,它也有引導入門和輔助補充的作用。
司法過程的性質及法律的成長-英美法系法官裁判的精典樣本 內容簡介
《司法過程的性質及法律的成長》的作者卡多佐將法官決斷疑難案件時運用的方法和力量具體歸納為邏輯的方法、歷史的方法、習慣的方法和社會學的方法四類。一是邏輯的方法,也稱做類推的規則或哲學的方法。即以法律為大前提,后以事實為小前提,再運用形式邏輯推理得出判決結果。=是歷史的方法,也稱做進化的方法,即法律原則沿著歷史發展趨勢發揮功能。三是習慣的方法,也稱做傳統的方法,即法律原則按照社會的傳統或習慣路徑發揮功能。四是社會學的方法,即法律原則按照正叉、倫理和社會福利、當時的社會風氣發揮功能。
司法過程的性質及法律的成長-英美法系法官裁判的精典樣本 目錄
導讀 英美法系法官裁判的經典樣本
**部分 司法過程的性質
**講 引論、哲學方法
一法官判決是一個"化合物"
二原則在法官制造"化合物"的過程中起了重要作用
三有的案件直接援引法典和制定法即可
四自由決定的方法
五法官的工作必須以先例為起點
六判例法的規則和原則并非終極真理
七法官面臨著一個兩面性的問題
八類推的規則或哲學的方法居于首位
九人們偏好于司法的邏輯性
十用正義來考察和檢驗哲學
十一與大陸法學家的觀點并不相悖
第二講 歷史、傳統和社會學的方法
一什么是歷史的方法
二歷史造就了法律的發展
三習慣的介入及其作用
四法律的第四種指導力量
五填補法律空白的重點原則應是社會福利
六正義和效用是我們前進的指導方向
七以憲法為例
八新時代要求有新的標準和規則
九法院關于理性和正義的標準必須是客觀的
十過去的司法裁決必須重新塑造
第三講 社會學方法、法官作為立法者
一社會學方法在各領域被普遍運用
二法律研究*主要的問題是法律的目的
三法官是否應當有一種標準作為衡量依據
四法官不應把個人信仰強加于社會
五邏輯、歷史、習慣、效用都是推動法律進步的力量六法官只能在空白處立法
七立法與司法中的造法有別
八填補法律空白需要借助于社會需求
九應當尋求回應現實的法律概念
十法官造法不是沒有邊界的自由
十一法官立法具有必要性
十二法官要在被諸多規則限制的空間里尋求社會正義十三"馬格勞德現象"和依法審判的區別
第四講 遵循先例、司法過程中的下意識因素、結語一規制法官行為的還有他們的良知
二判決應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三遵循先例應當成為規則而非例外
四法院有義務部門法建立在符合現實的基石上
五證據法領域的相關例證
六遵循先例正在減弱之中
七法官應是一個集大成者
八法官所面對的三種案件
九影響裁判的法官的下意識因素
十法官也受制干人性的局限
十一每個法官的奇特個性會達致某種平衡
十二法律在反復的重新制作中獲得持久的生命力
第二部分 法律的成長
**講 法律重述的必要:促進法律的確定性
一歷史的難題法律的穩定與發展的平衡
二法律的確定性的意義
三美國法律研究所有志于法律重述
四法律重述給法官松綁
五庭審之外的力量對庭審的影響正在增強
六大學在引導審判過程中的力量
七我的兩個忠告
第二講 需要一種柯助于法律生長的哲學
一法哲學建立的必要性
二法哲學的內容
三什么是司法過程和法律
四法院的判決才是法律嗎?
五作為秩序原則的法與作為道德科學的法
六未達預期的法是錯誤的法嗎?
七判決與法律的關系
八判決有可能被推翻
九法律就是某種預期
十狄驥對"規范性法規"和"建構性法規"的區分
十一摒棄極端的思想認識
第三講 法律的成長和裁決的方法
一法官在司法過程中必然有選擇行為
二法官奉行的哲學對他的工作有重要影響
三四種法官應當遵循的力量
四為了形式犧牲正義是不值得的
五原則或先例是探索或然性的結果
六法律問題的解決涉及方法選擇
七沒有一種方法固定地居于*高位置
八邏輯和功利的奪權戰爭仍在繼續
九不同的情況下使用不同的方法
第四講 法律的功能和目的
一龐德對法律目的的分析
二正義的標準無法被完全客觀化
三正義與對稱和秩序原本是一致的
四直覺在真理發展中的作用
五法官要受到立法者所宣告的價值標準的約束
六我們時常在充當著哲學家的角色
七哲學常常是新情況下進行裁決的基礎
八如何使用歷史的方法
九方法應當結合在一起
第五講 法律的功能和目的(續):結論
一什么是法律的功能
二法律的功能有時候會被歪曲
三法院一切棘手問題的根源
司法過程的性質及法律的成長-英美法系法官裁判的精典樣本 節選
**講 引論、哲學方法
一 法官判決是一個"化合物"
每一天,法官們都在進行著裁判案件的工作,這在我國數百個法院中無一例外.但是,如果讓法官們將自己這種日常性工作是如何具體完整地描述出來,卻很難做到.這在很多外行人看來或許不可思議,但是事實的確如此.也許有人執意想要法官對此說個明折,但他會發現,法官在這個話題上不會持續太久就將轉向其他話題,理由或許冠冕堂皇: "司法過程涉及晦澀難懂的專業術語,即使告訴你,你作為沒有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人,也是聽不明白的."人們可能會將法官的這種說法理解為:法官為了掩飾自己解釋不了的尷尬而找的借口,當然也不排除其故弄玄虛的用意.不過,即便人們認定此二者,也還是很難在"法官是如何裁決案件"的問題上就此止步,畢竟,誰都有好奇心,加之司法關乎社會正義,人們很難在判決出臺的前前后后上停止追問.因此,一旦法官們用所謂高深莫測的理由打發不掉那些執著于此問題的非專業人士,就必然要面對這一問題.
……
司法過程的性質及法律的成長-英美法系法官裁判的精典樣本 作者簡介
卡多佐是美國歷史上最有影響的法律家和法學理論家之一。1870年5月24日,他出生于紐約市的一個猶太人家庭。19歲時,以優異成績畢業于哥倫比亞大學,專業是文學和哲學,接著進入耶魯法學院,兩年后(未畢業)就離校,獲律師資格并在紐約開業。然而,他的滿身“書生氣”使他很不適宜從事這種“如果想正直就無能為力”的行當,但是,法官卻常常從他的辯論中感到他的論點的說服力。1913年,盡管他對政治并不感興趣,并很少為圈外人知曉,卻作為獨立的改革派候選人當選為紐約最高法院的法官,次年成為紐約上訴法院法官,1926年他又被提名和選舉為該法院的首席法官。在他任職紐約期間,由于他出色的司法意見,對全國各州法院司法都有很大影響,紐約州法院因此是最受各州尊重的法院。他因此也被稱為“英語世界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上訴法院法官之一”。
- 主題:我要再看一遍!!!
將法官決斷疑難案件時運用的方法和力量具體歸納為邏輯的方法、歷史的方法、習慣的方法和社會學的方法四類。一是邏輯的方法,也稱做類推的規則或哲學的方法。即以法律為大前提,后以事實為小前提,再運用形式邏輯推理得出判決結果。二是歷史的方法,也稱做進化的方法,即法律原則沿著歷史發展趨勢發揮功能。三是習慣的方法,也稱做傳統的方法,即法律原則按照社會的傳統或習慣路徑發揮功能。四是社會學的方法,即法律原則按照正叉、倫理和社會福利、當時的社會風氣發揮功能。
- 主題:這本書雖難懂,但是是本好書,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去細細品讀
這本被普通法法官們極力推崇的演講集,從來都是擺在“法學經典”的書架上。卡多佐法官的個人聲望使無數往來者難以望其項背。我思考了眼前這本由蘇力教授翻譯的中譯本,從貌似淺顯的道理中發現了卡多佐法官永恒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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