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第三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1265987
- 條形碼:9787301265987 ; 978-7-301-26598-7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侵權行為-第三版 本書特色
《侵權行為》是我國臺灣著名民法學家王澤鑒先生民法研究系列著作中的一冊,已在我國臺灣地區和大陸多次出版,且享有很高的贊譽。2009年曾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對大陸法學研究和教育有深刻影響。 《侵權行為》作者以侵權行為法為研究對象,分別就侵權行為法的基本理論體系、一般侵權行為、特殊侵權行為進行了系統而全面的分析、比較、論述,并貫穿了比較法學、案例法學的精髓,使讀者透過每個法律問題,體會到侵權行為法的博大精深,既有學術價值,又有實踐意義。
侵權行為-第三版 內容簡介
《侵權行為》是我國臺灣著名民法學家王澤鑒先生民法研究系列著作中的一冊,已在我國臺灣地區和大陸多次出版,且享有很高的贊譽。
侵權行為-第三版 目錄
**編 緒 論—基本理論、比較法、規范體系—**章 基本理論**節 危害事故、損失補償:問題及研究課題第二節 侵權行為法的機能第三節 歸責原則第四節 侵權行為法與其他損害補償制度第五節 侵權行為法的發展第二章 比較侵權行為法(comparative tort law)——規范模式與本國、本地區法的解釋適用、共同法的發展**節 大陸法系的侵權行為法第二節 英美侵權行為法第三節 歐洲侵權行為法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節 比較法與侵權行為法的發展第三章 侵權行為法的體系——體系構成與適用關系**節 侵權行為的意義、類型及侵權責任第二節 侵權行為在民法體系上的地位第二編 一般侵權行為**章 一般侵權行為的意義、功能及規范模式**節 一般侵權行為的意義與功能第二節 法律政策及規范模式——行為自由與權益保護的權衡第三節 “民法”第184條的體系構成第二章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節 侵權行為的三層結構第二節 行為:作為與不作為第三節 侵害他人的權利第四節 損害第五節 因果關系第六節 違法性及違法阻卻事由第七節 故意或過失第八節 交易往來安全義務(verkehrspflicht):社會安全注意義務——侵權行為法之續造的重要發展第三章 “民法”第184條第1項后段——故意以悖于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于他人**節 規范功能及適用范圍第二節 要件及法律效果第三節 悖于善良風俗加害的具體化及案例類型第四章 “民法”第184條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節 獨立侵權行為類型的肯定及其規范功能第二節 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第三節 違法性及違法阻卻第四節 過失推定第五節 “*高法院”一個具有指導性的判決第五章 純粹經濟損失與侵權行為法的發展**節 行為自由、法益保護與純粹經濟損失第二節 純粹經濟損失與比較法第三節 純粹經濟損失在臺灣地區法上的保護及發展第四節 純粹經濟損失的案例比較研究第六章 “民法”第184條的體系構成與案例研究第三編 特殊侵權行為**章 特殊侵權行為的類型構成及規范體系**節 一般侵權行為的體系構成與基本構造第二節 特殊侵權行為的類型及規范內容的形成第三節 規范體系及解釋適用第四節 特殊侵權行為與侵權行為法的發展第二章 共同侵權行為**節 共同侵權行為的“特殊性”第二節 狹義的共同侵權行為第三節 造意人與幫助人的共同侵權行為第四節 共同危險行為第五節 共同侵權行為的法律效果:連帶債務第六節 結論第三章 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侵權行為與法定代理人責任——“民法”第187條**節 重要問題、規范特色第二節 侵權行為人的識別能力第三節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侵權行為與損害賠償責任第四節 法定代理人的侵權行為責任第五節 無識別能力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衡平責任第六節 比較法與發展趨勢第七節 結論第八節 體系構成、案例解說第四章 雇用人侵權責任——“民法”第188條**節 緒說第二節 “民法”第188條的規范模式、立法政策及解釋適用第三節 雇用人推定過失的侵權責任第四節 雇用人的衡平責任第五節 雇用人侵權責任與民事責任體系第六節 社會變遷與法律發展:雇用人無過失責任的實踐第五章 定作人責任——“民法”第189條**節 問題的提出第二節 比較法與規范目的之探尋第三節 定作人責任的成立要件第四節 承攬人責任第五節 結論:使用他人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第六章 動物占有人責任——“民法”第190條**節 物之責任的規范體系第二節 動物責任在比較法上的觀察第三節 動物占有人責任的成立第四節 連帶責任、求償關系及損害賠償第五節 結論:寵物時代的動物占有人責任第七章 工作物所有人責任——“民法”第191條**節 規范功能及適用范圍第二節 比較法的規范模式及“民法”第191條的特殊性第三節 工作物所有人責任的成立第四節 連帶責任、求償關系及損害賠償第五節 結論:工作物高層化、地下化、科技化的法律規范第八章 動力車輛駕駛人責任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民法”第191條之2**節 推定過失的危險責任第二節 重大社會經濟問題與規范機制的設計第三節 交通事故的侵權責任第四節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第五節 結論:侵權責任的擴大、強制責任制度的建構與社會安全的增強第九章 危險工作或活動責任——“民法”第191條之3**節 危險工作或活動在侵權行為法的規范第二節 “民法”第191條之3危險工作或活動責任的基本理論第三節 “民法”第191條之3危險工作或活動責任的成立要件第四節 “民法”第191條之3規定與侵權行為法的發展第五節 結論:活動或工作危險責任的無過失化第十章 無過失侵權責任——危險責任的理論、體系及發展**節 基本理論第二節 關于交通工具的無過失侵權行為第三節 核子損害賠償法上核子設施經營者的無過失責任第四節 消費者保護法的商品無過失責任第五節 消費者保護法的服務無過失責任第六節 無過失侵權責任的立法原則、法律構造、解釋適用及演變發展第七節 結論:風險社會的正義主要參考書目事項索引實務見解索引
展開全部
侵權行為-第三版 作者簡介
王澤鑒,1938年6月2日生,臺灣地區臺北人。臺灣大學法學院教授,臺灣地區司法院前大法官,成功高中畢業,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碩士。在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學習期間,以第一名考取公費留學,赴德國海德堡大學深造,后轉學至慕尼黑大學,師承德國著名法學家卡爾?拉倫茨教授研究民法及法學方法論,于1968年獲該校法學博士學位。隨后任教于臺灣大學法律系,講授民法總則、民法債編、民法物權、比較民法等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