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疇篇 解釋篇 版權信息
- ISBN:9787544766357
- 條形碼:9787544766357 ; 978-7-5447-6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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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疇篇 解釋篇 本書特色
本書敘述了1640年開始的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歷史。共八卷,主要內容包括:1625至1629年;1629至1640年;1640至1642年;1642至1643年;1645至1646年等。它回溯了查理一世即位后的反動統治,新興資產階級的興起,資產階級與新貴族結成聯盟;主要敘述了革命的起因,國會內的斗爭,**次內戰,克倫威爾的崛起,軍隊內部的沖突,查理一世被送上斷頭臺。
范疇篇 解釋篇 內容簡介
本書敘述了1640年開始的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歷史。共八卷,主要內容包括:1625至1629年;1629至1640年;1640至1642年;1642至1643年;1645至1646年等。它回溯了查理一世即位后的反動統治,新興資產階級的興起,資產階級與新貴族結成聯盟;主要敘述了革命的起因,國會內的斗爭,*次內戰,克倫威爾的崛起,軍隊內部的沖突,查理一世被送上斷頭臺。
范疇篇 解釋篇 目錄
**章 同名異義的東西、同名同義的東西;由引申得名的東西。
第二章 (1)簡單用語和復合用語。
(2)(a)可以用來述說一個主體的東西,(b)存在于一個主體之中的東西,(c)既可以用來述說一個主體、并且又存在于一個主體之中的東西,(d)既不可以用來述說一個主體、又不存在于一個主體之中的東西。
第三章 (1)可以用來述說賓詞的東西也可以用來述說主體。
(2)一個種之內的諸屬的屬差和另一個種之內的諸屬的屬差不同,除非一個種是包含在另一個種之內。
第四章 思想對象的八種范疇。
第五章 實體。
(1)**性實體和第二性實體。
(2)存在于本質屬性和偶然屬性與它們的主體之間的關系的差別。
(3)一切不是**性實體的東西,都或者是**性實體的一個本質屬性,或者是**性實體的一個偶然屬性。
(4)在第二性實體中,屬比種更加真正地是實體。
(5)一切不是種的屬都是同等程度的實體,所有的**性實體都是同等程度的實體。
(6)除屬和種之外,沒有什么別的東西是第二性實體。
(7)**性實體對第二性實體以及所有其他賓詞的關系,和第二性實體對所有其他賓詞的關系一樣。
(8)實體絕不是一種偶然屬性。
(9)屬的屬差不是偶然屬性。
(10)屬、種和屬差,作為賓詞,對于它們的主體是“一義的”。
(11)**性實體是個體;第二性實體是個體的性質的規定。
(12)實體絕不具有一個相反者。
(13)實體沒有程度的差別。
(14)實體的特別標志是:它可以用相反的性質來加以述說。
(15)相反的性質不能用來述說任何實體以外的東西,甚至不能用來述說命題和判斷。
第六章 數量。
(1)分離的和連續的數量。
(2)各種數量,即數目、口語、線、面、立體、時間、地點等等之劃分為這兩類。
(3)有些數量的各部分之間有一種相對的地位,有些數量的各部分之間則沒有。各種數量劃分為這兩類。
(4)數量方面的詞之用于不是數量的東西上面,是由于這些東西和上述各種數量之一有關系。
(5)數量沒有相反者。
(6)像“大”和“小”這樣的詞,乃是相對的,而不是數量方面的,并且不能是彼此相反的。
(7)*有理由認為包含著一個相反者的,是地點。
(8)數量不能夠有程度的不同。
(9)數量的特別標志是可以用相等或不相等來加以述說。
第七章 關系。
(1)相對者的**種定義。
(2)有些相對者有相反者。
(3)有些相對者有不同的程度。
(4)一個相對的詞總有它的相關者,并且雙方是互相依賴的。
(5)相關者只有當相對者獲得它的適當的名稱時才清楚地顯出來;在有些場合,為了這個目的就必須創造新詞。
(6)大部分相對者是同時產生出來的,但知識的對象和知覺的對象乃是先于知識和知覺而存在的。
(7)沒有一個**性實體或一個**性實體的部分是相對的。
(8)相對者的修正定義,把第二性實體除外。
(9)除非我們知道和一個東西相對的那個東西,否則,就不可能知道這個東西是相對的。
第八章 性質。
(1)性質的定義。
(2)性質的各種不同種類: (a)習慣和狀態; (b)能力; (c)影響的性質(影響的性質和影響之間的區別); (d)形狀等等。(疏、密等等不是性質。) (3)形容詞一般地是由相應性質的名稱引申轉成的。
(4)大多數性質都有相反者。
(5)如果兩個相反者之一是一個性質,另一個相反者就也是一個性質。
(6)在大多數場合,一個性質能有不同的程度,而大多數性質也能以不同的程度為主體所具有。形狀的性質是這條規律的一個例外。
(7)性質的特殊標志是:事物就性質而言可以用相同或不相同來加以述說。
(8)習慣和狀態作為種乃是相對的;作為個體則是性質方面的。
第九章 略述活動、遭受和其他的范疇。
第十章 四類“對立者”。
(a)相關者。
(b)相反者。(有些相反者有居間的東西,有些沒有。) (c)實有者和缺乏者。
表達具有和喪失的詞不是實有者和缺乏者,雖然 前兩者彼此之間,以及后兩者彼此之間,是在同樣的意義上相互對立的。
同樣地,形成一個肯定命題和一個否定命題的基礎的兩個事實之互相對立,其意義是像肯定命題和否定命題本身之互相對立一樣。
實有者和缺乏者之互相對立,其意義不同于相關者之互相對立。
實有者和缺乏者之互相對立,其意義不是像相反者之彼此互相對立那樣。
因為:(Ⅰ)它們既不屬于沒有居間者的一類,又不屬于有居間者的一類。
(Ⅱ)不能有從一個狀況(缺乏或喪失)到它的對立者的轉變。
(d)肯定命題和否定命題。這兩者之和別種相反者不同,是由于肯定命題和否定命題兩者中總有一方是錯誤的而他方是正確的。(互相對立的兩個肯定命題好像也有這個標志,但它們并不如此。)第十一章 繼續討論相反者。
惡一般地來說是善的相反者,但有時兩種惡是相反者。當一個相反者存在時,另一個不必存在。
相反的屬性適用于同一個屬或種以內。
相反者必須本身是在同一個種以內,或在對立的種以內,或者本身就是種。
第十二章 “先于”一詞用于: (a)時間上在先的東西; (b)為他物所依賴而自己卻不依賴于他物的東西; (c)排列上占先的東西; (d)更好的或更可尊敬的東西; (e)兩個互相依賴的東西里面那個為他方的原因的一方。
第十三章 “同時的”一詞用于: (a)同一個時候產生的東西; (b)兩個互相依賴但任何一方部不是他方的原因的東西; (c)同一個種以內的各個不同的屬。
第十四章 運動有六種。
改變與其他各種運動不同。
運動的相反者的定義,以及各種不同的運動的相反者的定義。
第十五章 “有”一詞的各種意義。
解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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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疇篇 解釋篇 作者簡介
法國著名的資產階級政治家和歷史學家。他的父親是位律師,于1794年被雅各賓政府處死。他隨母流亡國外。1805年回到巴黎學習法律,1812年任巴黎大學歷史學教授。他曾參加第一次波旁復辟,成為君主立憲制的鼓吹者和“空論派”團體的成員,并在《論代議制政府及法國現狀》(1816)一文中解釋該團體的政綱。1820—1830年間,他主要從事歷史研究和教學,著有《英國革命史》《歐洲文明史》《法國文明史》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