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研究:歷史、價值與制度安排 版權信息
- ISBN:9787208147331
- 條形碼:9787208147331 ; 978-7-208-14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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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研究:歷史、價值與制度安排 本書特色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是由不具備職業法官資格的普通民眾利用業余時間在治安法院大致獨立進行案件審判的制度,它與英國陪審制度差不多同時產生卻鮮為人所熟知。本書從英國治安法官制度歷史、價值與制度安排等方面進行了較為深入細致地系統研究。首先,在厘清英國治安法官制度歷史脈絡基礎上,分析其制度價值特性與正當性依據;然后,探究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的技術設計及其改革與未來前景,展示英國治安法官制度運作圖景和存在的問題;*后,在前述研究基礎上,對英國治安法官制度與英國陪審制度、英國治安法官與英國職業法官進行比較分析,挖掘司法一體化視野下,非職業治安法官司法模式選擇與推進的路徑,為完善我國法官制度建設,充分利用非國家司法資源,構建我國治安法官制度提供可資思考的啟迪。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研究:歷史、價值與制度安排 內容簡介
英國是一個典型的法治國家,民眾參與司法審判活動的歷史源遠流長,治安法官制度從1361年誕生,除了在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內戰和克倫威爾獨裁統治時期,斷斷續續,沒有很好運行外,一直到今天發展完好,還有一種向世界蓬勃發展的趨勢,其間雖然曾經歷了不少的沖擊和挑戰,治安法官制度*終還是生存下來,并發展成為英國現代刑事審判的支柱,對其進行研究有著重大的歷史理論和現實意義。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研究:歷史、價值與制度安排 目錄
序1
緒論1
一、 問題的提出與研究意義1
(一) 問題的提出1
(二) 研究意義4
二、 文獻綜述與研究方法8
(一) 文獻綜述8
(二) 研究方法15
三、 相關概念的界定與說明18
(一) 驗尸官、治安官、警官18
(二) 治安法官、治安法院、治安法官制度22
**章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的產生與發展31
**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的產生31
一、 治安法官制度產生背景分析32
二、 治安法官制度產生端倪分析35
三、 治安法官制度產生文本依據分析40
四、 治安法官的任命與早期職責43
第二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的發展45
一、 治安法官制度發展原因分析45
二、 發展中的治安法官與司法相關的職權48
三、 發展中的治安法官與行政相關的職權50
四、 中央對治安法官的管理與控制53
小結56
第二章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的演進與定型61
**節 光榮革命前的英國治安法官制度(1603—1688年)61
一、 光榮革命前治安法官制度運行跌宕起伏圖景61
二、 光榮革命前治安法官的職權64
三、 光榮革命前治安法官制度價值特性分析67
第二節 光榮革命后的英國治安法官制度(1688—1832年)69
一、 治安法官制度運行達到頂峰原因分析70
二、 治安法官制度運行頂峰時期治安法官和法庭職權71
三、 治安法官制度頂峰時期治安法官人選與法庭分析75
四、 光榮革命后治安法官制度價值特性分析80
第三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的基本定型(1832—1888年)82
一、 治安法官制度基本定型的背景分析83
二、 治安法官法庭的變革與定型86
三、 治安法官行政職權的喪失與殘留89
四、 治安法官司法職權的調整與定型94
五、 治安法官制度定型價值特性分析97
小結98
第三章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特性價值分析104
**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特性分析104
一、 制度長存特性分析104
二、 制度設計特性分析108
三、 制度適用特性分析113
第二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價值分析115
一、 制度政治價值分析115
二、 制度司法價值分析117
三、 制度社會價值分析118
小結121
第四章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正當性依據分析124
**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正當性理論依據124
一、 人民主權理論是治安法官制度正當性的基礎性理論依據124
二、 同類審判理論是治安法官制度正當性的補充性理論依據126
第二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正當性法律依據127
一、 1980年《治安法院法》是有關治安法院權力的基本法128
二、 1997年《治安法官法》是有關治安法官權力的基本法131
三、 2003年《法院法》是將治安法院和治安法官納入國家統一司法體系的基本法131
四、 2005年《刑事程序規則》是規范刑事法院實踐程序的重要法律133
五、 普通法仍是治安法官和治安法院正當性權力來源之一134
小結136
第五章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的傳播138
**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在英屬殖民地的傳播138
一、 治安法官制度在北美的傳播與發展138
二、 治安法官制度在加拿大的傳播與發展143
三、 治安法官制度在澳大利亞的傳播與發展147
第二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在歐洲大陸的移植151
一、 法國對治安法官制度的移植151
二、 俄國對治安法官制度的移植153
小結154
第六章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技術設計(一)——治安法官與治安法院運作機理職權157
**節 治安法官制度運作環境分析157
一、 國家刑事司法體系下的體制大環境158
二、 國家刑事司法核心價值觀160
三、 CJSSS國家項目計劃下小環境162
四、 《人權法案》下的國內外環境164
第二節 治安法官制度運作舵手165
一、 書記官資格條件與任命165
二、 書記官職責與特別權力166
三、 書記官地位與限制167
第三節 治安法官和治安法院職權設定168
一、 刑事管轄權169
二、 民事管轄權173
三、 行政管轄權174
四、 庭外管轄權175
小結176
第七章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技術設計(二)
——治安法官的選任培訓180
**節 治安法官的選任原則與機構180
一、 治安法官選任原則181
二、 治安法官選任機構182
第二節 治安法官的選任資格條件184
一、 治安法官任職基本要求184
二、 治安法官任職排他性限制條件187
第三節 治安法官的任命與罷免189
一、 治安法官的選任程序189
二、 治安法官的任命與出庭192
三、 治安法官的罷免與豁免195
第四節 治安法官的培訓197
一、 治安法官的培訓機構源流與設置197
二、 治安法官任命后的初步培訓與考評培訓200
三、 治安法官國家培訓計劃**期方案202
四、 治安法官國家培訓計劃第二期方案205
小結207
第八章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技術設計(三)——治安法官和治安法院量刑判決211
**節 治安法官和治安法院量刑判決理念與目標211
一、 量刑判決理念211
二、 法律文本依據212
三、 量刑判決目標213
第二節 治安法官和治安法院量刑判決前因子要素215
一、 預判報告215
二、 被害人陳述218
三、 犯罪嚴重性分析218
第三節 治安法官和治安法院量刑判決邏輯結構221
一、 確定有罪與無罪221
二、 量刑判決決定227
第四節 治安法官和治安法院量刑判決種類與具體規定231
一、 免除處罰231
二、 罰款與賠償金232
三、 社區令235
四、 監禁238
五、 其他輔助令241
第五節 治安法官和治安法院的委托判決與延遲判決242
一、 委托判決242
二、 延遲判決243
第六節 治安法官和治安法院的宣判與執行245
一、 宣判245
二、 上訴與重審246
三、 執行248
小結251
第九章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下典型案件類型分析256
**節 治安法官和治安法院對道路交通犯罪案件的管轄與處理256
一、 道路交通犯罪的界定257
二、 道路交通犯罪種類及其基本判決258
三、 道路交通犯罪的扣分規則及駕駛資格取消與解除260
四、 道路交通犯罪量刑判決的特殊處理262
五、 道路交通犯罪的庭外處理263
第二節 治安法官和治安法院對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管轄與處理263
一、 對青少年犯罪處理的發展263
二、 對青少年犯罪審理的法律文本依據264
三、 青少年法庭構成與管轄范圍266
四、 青少年犯罪審理中的特殊事項268
五、 青少年犯罪量刑判決宗旨與種類270
六、 2008年《刑事司法與移民法》對審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帶來的變化272
第三節 治安法官和治安法院對家事案件的管轄與處理275
一、 對當代家事案件審理的背景分析275
二、 家事法庭與父母責任的界定276
三、 法律文本依據——1989年《兒童法》277
四、 家事法庭構成與出庭人員278
五、 法庭管轄范圍與審理案件類型279
六、 判決原則與判決種類281
小結284
第十章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的改革與未來288
**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遭到的質疑與批判288
一、 對治安法官多樣性和代表性的質疑288
二、 對治安法官獨自行使司法權的擔憂290
三、 對治安法官認定能力的質疑290
四、 對治安法官公正判決形成的質疑291
第二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面臨的改革與設想292
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改革的呼聲292
二、 奧爾德報告前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的改革293
三、 奧爾德報告對英國治安法官制度改革的設想294
四、 2002年《所有人的正義》白皮書對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的改革297
五、 2003年英國刑事司法改革對治安法官制度的改革298
第三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未來發展前景分析300
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地方司法特色抑或逐漸衰落走向全國統一300
二、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的非職業性抑或逐漸減弱走向專業化301
三、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進一步弱化抑或加強302
四、 治安法官制度仍將在英國存在相當長一段時間303
小結307
第十一章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與英國陪審制度比較研究311
**節 前言311
第二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與英國陪審制度的共性312
一、 兩種制度都是以強調遴選人員的民主代表性為前提312
二、 兩種制度都是以發現案件真相為庭審設計目的313
三、 兩種制度都是以對適用范圍進行限制為條件313
四、 兩種制度都是以對慎重量刑判決為主旨314
第三節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與英國陪審制度的差異314
一、 兩種制度屬性的差異315
二、 兩種制度建構嬗變的差異317
三、 兩種制度人員選任資格程序的差異321
四、 兩種制度適用范圍權限的差異325
五、 兩種制度裁判結構體制的差異329
六、 兩種制度功能的差異332
小結334
第十二章 英國治安法官與英國職業法官比較研究340
**節 前言341
一、 法官的重要性與英國法院組織和法官341
二、 治安法官與地區法官342
第二節 英國治安法官與英國職業法官的共性344
一、 治安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鑄造了英國法官制度的二元化特色344
二、 治安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撐起了英國法治的天空345
第三節 英國治安法官與英國職業法官的差異346
一、 治安法官與職業法官的選任資格和程序差異346
二、 治安法官與職業法官的構成和出庭法院差異348
三、 治安法官與職業法官的職責和權力差異349
四、 治安法官與職業法官的職位和物質保障差異351
小結352
第十三章 司法語境下我國治安法官制度的構建356
**節 司法語境下治安法官制度理論問題356
一、 法律知識與治安法官制度356
二、 法律活動專業化與治安法官制度357
三、 司法民主、政治民主與治安法官制度358
四、 司法質量與治安法官制度359
第二節 治安法官制度在現代司法審判制度中的實際效能361
一、 治安法官制度是在司法審判領域踐行人民主權理念的制度安排361
二、 治安法官制度是一種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制度安排363
三、 治安法官制度是一種通過效率促公正的制度安排364
第三節 治安法官制度與我國人民陪審員制度365
一、 治安法官制度與我國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共性367
二、 治安法官制度與我國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差異性368
三、 治安法官制度對我國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啟迪370
第四節 構建我國治安法官制度的設想372
一、 構建我國治安法官制度理論和現實分析372
二、 構建我國治安法官制度的技術設計分析375
三、 構建我國治安法官制度應當注意的問題378
小結380
結束語382
主要參考文獻385
后記398
展開全部
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研究:歷史、價值與制度安排 作者簡介
劉顯婭,女,1968年生,法學博士,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法學院教授。主要從事外國法律史、比較法研究,主持國家哲社《英國治安法官制度的歷史與實踐研究》項目,參與多項課題研究;在各類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近30篇;主編《英國教育行政法》,并獲上海市第十屆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