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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經今注今譯 版權信息
- ISBN:9787010197159
- 條形碼:9787010197159 ; 978-7-01-019715-9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孝經今注今譯 本書特色
曾振宇注譯的《孝經今注今譯》注釋主要依據孔安國“傳”、鄭玄“注”、邢咼“正義”、司馬光“直解”,以及朱熹、楊簡、羅汝芳、黃道周、胡時化、孫詒讓、阮福、皮錫瑞、陸德明、山井鼎等人研究成果。反復比較,擇善而從,在有些問題上,作出簡略的考證。
孝經今注今譯 內容簡介
如果從浩瀚書海中選擇一本字數很少、影響很大的經典,無疑應該是《孝經》。《孝經》僅僅只有一千八百多字,從漢代開始就成為啟蒙讀本,影響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后來又遠播海外。《孝經》是很早稱“經”的國學典籍,后來上升為“十三經”之一。 目前圖書市場《孝經》注本不少,但是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匯校不夠全面和深入,二是存在一些解釋上的錯誤。本書以今文本為底本,參照敦煌遺書本、日本足利本等善本、珍本,對《孝經》深入校勘。同時立足現代學術高度,對《孝經》原文進行注釋和解讀,匡正目前圖書市場有關圖書的錯漏。附有白話譯文,有助于社會大眾閱讀。
孝經今注今譯 目錄
開宗明義章**
天子章第二
諸侯章第三
卿、大夫章第四
士章第五
庶人章第六
三才章第七
孝治章第八
圣治章第九
紀孝行章第十
五刑章第十一
廣要道章第十二
廣至德章第十三
廣揚名章第十四
諫諍章第十五
感應章第十六
事君章第十七
喪親章第十八
附錄
一、古文孝經
二、古文孝經序
三、重刻古文孝經序
四、孝經述議序
孝經今注今譯 節選
《孝經今注今譯》: 現代意義上的民法主要是指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與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民法,就其任務而言,是規定權利主體有無權利、義務的法律;就其效力而言,是全國范圍內主體問一般通用的法律。嚴格說來,中國古代并不存在現代意義上的民法。我們于此仍然使用“民法”這一概念,是從浩如炯海的史實中“選”(馮友蘭語)出與現代民法相類似的內容,建構中國古代法律體系中的民法部分,目的在于從現代法學理論的高度觀照與評價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與法律行為。 一、父母依法對子女擁有人身支配權 其一,父母具有賣子權。漢代法律規定,父母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可以賣子。《漢書·食貨志》載:“漢興,接秦之弊,諸侯并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雖然因為鬧饑荒才有這一規定,但從法律意義上肯定了賣子的合法性。漢武帝時,淮南王劉安上書說:“間者,數年歲比不登,民待賣爵贅子以接衣食,賴陛下德澤振救之,得毋轉死溝壑。”如淳注:“淮南俗賣子與人作奴婢,名為贅子,三年不能贖,遂為奴婢。”顏師古注又說:“贅,質也。一說,云贅子者,謂令子出就婦家為贅婿耳。”東漢初期,漢光武帝在13年中,連續九次頒布關于釋放奴婢的詔令。例如,建武二年(公元26年)的詔令說:“民有嫁妻賣子欲歸父母者,恣聽之。敢執拘,論如律。”由此可見,兩漢時期賣子現象是比較普遍的。 其二,父母對子女有管教權。許慎《說文解字》說:“父,矩也,家長率教者,從又舉杖。”《白虎通·三綱六紀》又說:“父子者,何謂也?父者,矩也,以法度教子也。子者,孽孽無已也。”父是“矩”與“法度”,管教子女是父母尊長天經地義、不容置疑的權力,既合乎倫理又合乎法律。西漢匡衡說:“又以為孝莫大于嚴父,故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異子不敢同。”《后漢書·崔駟列傳》記載,漢元帝時代公開賣官鬻爵,官場烏煙瘴氣,崔烈“因傅母人錢五百萬,得為司徒”。有一次崔烈之子崔鈞在家議論賣官之事,對其父出身有所譏諷。“烈怒,舉杖擊之。”身為虎賁中郎將的崔鈞嚇得“狼狽而走”,其父在背后大罵:“死卒,父撾而走,孝乎?”父母尊長除了有權撲責子女之外,在法律上還享有送懲權。王尊兼任美陽令時,有一婦女上官府控告其“假子不孝”,王尊立即派吏收捕驗問,審訊后發現事情屬實,“尊于是出坐廷上,取不孝子縣磔著樹,使騎吏五人張弓射殺之,吏民驚駭。” 其三,父母對子女握有生殺大權。程樹德《九朝律考·晉律考》說:“法云,謂違反教令,敬恭有虧,父母欲殺,許之。”晉律源于漢律,父母殺子權在法律上得到了承認。秦末,趙高、李斯與胡亥篡改詔書,另立太子,派遣使者北上,威逼扶蘇自殺。“使者至,發書,扶蘇泣,人內舍,欲自殺。蒙恬止扶蘇曰:‘陛下居外,未立太子,使臣將三十萬眾守邊,公子為監,此天下重任也。今一使者來,即自殺,安知其非詐?請復請,復請而后死,未暮也。”’蒙恬提醒扶蘇其中可能有陰謀,*好復核之后再作決斷。扶蘇是一位孝子,對蒙恬說:“父而賜子死,尚安復請!”于是,扶蘇自殺身亡。父命同于法令,違犯父命就是違背法律。漢代貧困人家殺子現象由來已久,逐漸形成一種社會風氣。賈彪上任后對這一陋習進行了大力整改。“初仕州郡,舉孝廉,補新息長。小民困貧,多不養子,彪嚴為其制,與殺人同罪。城南有盜劫殺人者,北有婦人殺子者,彪出案發,而掾吏欲引南。彪怒曰:‘賊寇害人,此則常理,母子相殘,逆天違道。’遂驅車北行,案驗其罪。”從此之后,當地人不敢再拋棄甚至殘殺子女。為了感激賈彪的仁政,民間生男孩,就起名“賈子”,生女孩取名為“賈女”。漢武帝時,匈奴人金日磾是出名的大孝子,其子弄兒見寵于漢武帝。“弄兒或自后擁上項,日磾在前,見而目之。弄兒走且啼曰:‘翁怒。’上謂日磾:‘何怒吾兒為?’其后弄兒壯大,不謹,自殿下與宮人戲,日磾適見之,惡其淫亂,遂殺弄兒。弄兒即日磾長子也。上聞之大怒,日磾頓首謝,具言所以殺弄兒狀。上甚哀,為之泣,已而心敬日磾。”金日磾早已厭惡他兒子的這種無禮行徑,*后終于找了一個機會,親手宰殺他的兒子。奇怪的是,金日磾這種殺子行為不僅未受到法律制裁,反而使得漢武帝對他更加敬重。漢哀帝時,王莽的兒子王獲因瑣事殺死家中的一位奴婢,王莽斥責其兒行徑不當,并且“令自殺”。值得注意的是,王莽的殺子行為不僅沒有受到法律制裁,反而為他的社會地位與社會聲譽的提升,造成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
孝經今注今譯 作者簡介
曾振宇,著名儒學專家,儒學研究領域“泰山學者”。山東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史學博士,山東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原副院長、山東省第九、十、十一屆政協委員。中國曾子研究會會長。美國康涅狄格大學訪問學者(2006.6-2007.6)、臺灣云林科技大學訪問學者(2013.2-2013.4)、日本大東文化大學訪問學者(2013.1)。國際儒聯理事,國際儒聯宣傳出版委員會委員。韓國儒教學會理事,中國先秦史學會理事,中華孔子學會理事,中華孔子學會董仲舒學會副會長,中國孔子基金會學術委員,中國墨了學會常務理事等。曾了研究院院長,山東齊魯文化促進會會長。專業為儒學與中國思想史。主要研究方向:孔孟茍先秦儒學、老子與莊子哲學、董仲舒與漢代思想、宋明理學、觀念儒學。迄今已在《歷史研究》《哲學研究》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OO余篇,出版學術著作《思想世界的概念系統》《春秋繁露新注》《四書新注》《二十世紀儒家倫理研究》等16部,合著11部,主編學術研究叢書5種。在美國、德國、日本、韓國、越南、新加坡、澳大利亞、秘魯、馬來西亞和中國臺灣地區,多次作儒學方面學術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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