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人人都該懂的法庭科學 版權信息
- ISBN:9787213090455
- 條形碼:9787213090455 ; 978-7-213-09045-5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人人都該懂的法庭科學 本書特色
● 拓展知識廣度與深度,培養批判性思考能力,通識讀本“新素養系列”重磅推出! 現代大學的學術分科太過專門,知識被嚴重割裂,于是通識教育與通識閱讀應運而生。目的是讓讀者對不同的學科有所認識,能將不同的知識融會貫通,培養獨立思考能力,*終成為一個兼備人文素養與科學素養的全面發展的人。 ● 再現法醫工作細節,洞悉犯罪現場調查背后的科學原理。 近年來,法庭科學已悄然成為街談巷議的熱門話題之一。在全世界范圍內,人們對各種刑事罪案類電視節目、電影和書籍給予了狂熱的追捧和關注,提高了公眾對科學和法庭科學的認識。《人人都該懂的法庭科學》涵蓋了大部分常見科學知識在法律中的應用,為讀者呈現了法庭科學背后真實的面貌。 ● 剖析法庭科學7大關鍵領域,揭秘科學證據的法律呈現 毒品,痕跡證據,尸體解剖,血痕及其他體液分析,火災與爆炸,毛發、纖維與涂料,玻璃與泥土,法庭科學7大領域一一呈現,展現不同學科在案件偵破過程中的應用,帶你進一步走進法庭科學的紛繁世界。 ● 湛廬文化出品。
人人都該懂的法庭科學 內容簡介
本書中, 專注于法醫和調查科學研究的杰伊·西格爾, 為讀者展現了多種在法庭科學中常見的證據, 并闡釋了它們如何在犯罪中發生, 如何被科學家收集和分析, 以及如何在法庭上呈現結果。本書語言通俗, 敘述全面, 適合初學者閱讀, 以了解法庭科學的基礎知識。
人人都該懂的法庭科學 目錄
前言 用科學呈現法庭證據 /I
1 法庭科學及法庭科學實驗室 /001
什么是法庭科學 /003
法庭科學實驗室文化 /011
2 證據:從犯罪現場到實驗室 /021
刑事調查程序 /023
證據 /027
3 法庭科學與法律 /037
刑事司法制度 /039
證據規則 /040
科學技術證據的可采性 /043
實驗室分析報告 /043
專家證人與證詞 /046
法庭上的專家證人 /048
4 毒品:從街頭到體內 /055
毒品的管制 /058
毒品的檢驗 /066
法醫毒理學 /069
5 痕跡證據:指紋、槍彈與筆跡 /079
痕跡證據的定義 /082
指紋痕跡 /084
槍彈痕跡 /095
筆跡痕跡 /103
6 法醫生物學:身體的證據 /111
法醫病理學 /115
法醫尸體解剖 /116
損傷形態及暴力性死亡分類 /118
死亡時間 /122
法醫昆蟲學 /125
法醫人類學 /132
法醫牙科學 /140
7 法醫生物學:血痕及其他體液分析 /149
法醫血清學 /151
血痕形態分析 /159
DNA /161
8 火災與爆炸 /181
燃燒 /184
火災 /185
爆炸 /191
9 毛發、纖維與涂料 /199
毛發與纖維:*理想的微量物證 /202
毛發 /202
纖維 /208
毛發和纖維的轉移及持久性 /210
涂料及類似材料 /212
10 玻璃與泥土 /223
玻璃 /225
泥土 /228
結語 /233
延伸閱讀 /239
專業術語中英文索引 /240
譯者后記一 /267
譯者后記二 /270
人人都該懂的法庭科學 節選
痕跡證據的定義 痕跡證據包括毛發、指紋、鞋印、輪胎印、筆跡、槍支和工具的各種痕跡,通常它們都具有一些共同特征。對痕跡證據的法庭科學分析主要是對一些能夠重現或表現出一定形態的特征或印記進行物理特征的視覺比對。例如,痕跡分析員將犯罪現場的指紋證據與已知樣本進行比對,如果二者具備足夠多的相似點,同時也沒有無法解釋的差異,分析員就能得出未知指紋與樣本指紋同源的結論。在一些案件中,現場指紋也有可能直接實現個體識別。指紋分析員通常不需要依據各種規則進行額外的正交試驗測試,而是依靠自身的經驗和判斷就能得出結論。在一些法庭科學實驗室中,這樣的指紋分析鑒定分別由兩位不同的分析員獨立進行。分析員對彼此的結論并不知曉,而且他們的具體分析過程絕不可能完全一樣。 近年來,隨著美國聯邦*高法院對多伯特訴梅利爾·道藥物化學公司案(Daubert versus Merrill Dow)做出判決,法官、律師,甚至法庭科學家等多方人士開始重新審視那些在法庭科學證據被采信前,關于證據可靠性的科學展示要求和一些證據,尤其是痕跡證據的科學原理。在一些案例中,由于證據缺乏科學可靠性,美國的法院已經禁止了部分之前常規接受的作為個體識別或建立關聯的證據。 在本章中,我們將重點討論*常見的痕跡證據:指紋痕跡、槍彈痕跡以及筆跡痕跡。 指紋痕跡 我們一起來看看雙手:手掌和手指內側的皮膚并不光滑,有許多凸凹形態的花紋,稱為摩擦嵴紋和小犁溝。人們認為人體有這種形態的花紋主要是為了能夠更好地抓住物體。手掌與手指的摩擦嵴紋結構比較復雜,這種在胎兒發育期就開始顯現的特征很容易引起人們的興趣。即使是同卵雙胞胎也會有明顯不同的指紋,這種似乎不受基因控制的特征讓科學家們頗感疑惑。 對手掌、手指進行摩擦嵴紋結構比對的科學稱為指紋鑒定學。雖然數千年來,人們一直都在通過指紋識別人的身份,但這門科學至今仍在不斷發展。科學家們一直在積極地研究更客觀、更科學的指紋比對方法和更新的指紋顯現方法。雖然掌紋證據在犯罪活動中時有發現,但更常見的還是指紋。相比較而言,指紋*容易被發現,目前對指紋的研究也*廣泛。因此,我們在這一節將聚焦指紋,也就是指頭(**指節)的花紋。 關于指紋的記載,在歷史上源遠流長。據說中國人早在3000多年前就使用指紋作為法律文書簽名的一種形式,但尚不清楚這種簽名方式是否用于識別文書的作者。截至目前,沒有任何現存證據證明有一套完整的規則來將這種簽名方式用于識別或比對指紋。人類**次有組織地利用摩擦嵴紋進行個體識別的事件發生在19世紀70年代末。駐印度的英國官員威廉·赫歇爾(William Herschel)要求在與當地原住民簽訂的合同上必須有他們的掌印。但遺憾的是,仍并未有證據顯示,他有一套完整系統的方法將手印對應到具體的人。 1880 年,亨利·福爾茨(Henry Faulds)在《自然》雜志(Nature)上發表了**篇關于通過指紋進行個體識別的文章。福爾茨是前往日本的天主教傳教士,在醫院工作時,發現了人類指紋的獨特形態。他曾做實驗試圖磨去或腐蝕指紋,但新長出來的指紋仍與原來的一模一樣。福爾茨還發現,將手指浸入墨水中可以獲得指紋的紋線。他提出將來一定可以在犯罪現場收集指紋,甚至還通過指紋協助東京警方調查一宗入室盜竊案。福爾茨一生都對指紋研究保持著濃厚的興趣。他曾寫信給著名的人類學家達爾文,希望得到大師的支持與資助。達爾文將這個請求轉給了表弟弗朗西斯·高爾頓爵士(Sir Francis Galton),雖然高爾頓并未資助福爾茨,但明確表示支持他的發現。 1883 年,法國警方專家阿方斯·貝迪永(Alphonse Bertillion)設計了**套系統的個人身份識別方法。這套方法被稱為“人體測量學”,它是一門通過精細構圖詳細描述人體的科學。這門科學又被稱為“人物肖像描述法”,因為它不但包括人體的全身照片,還包括對人體的盡可能精確的測量。后來,人們以貝迪永的名字命名這套系統測量方法,稱其為“貝氏測量法”。這套方法以一個未經證實的假設作為基礎,即人類骨骼大約在18歲之后就停止生長。貝迪永還認為每個人的骨骼形狀都是不同的,這就是他要創立一套獨一無二的身體測量方法的原因所在。 直到20世紀初,“貝氏測量法”一直都被認為是可靠的個體識別方法。但1903 年威廉·韋斯特(William West)事件發生后,人們意識到這套方法存在問題。當時,韋斯特被判有罪,被送往美國堪薩斯州的萊文沃思監獄關押,那時,監獄系統采用的就是貝迪永的“人物肖像描述法”。但是,當威廉· 韋斯特在監獄被仔細測量一番后,監獄警官卻發現已經有一個“威廉·韋斯特”在監獄里了——有一個正在服刑的罪犯的人體測量數據與威廉·韋斯特的完全一樣。不過,盡管這兩人看上去就像雙胞胎一樣相似,但他們的指紋卻是不同的。這例案件證明了“貝氏測量法”并不可靠,也無法進行個體識別。因此,在那之后,它很快便被淘汰了,取而代之的就是指紋。 1892 年,弗朗西斯·高爾頓爵士出版了《指紋學》(Finger Prints)一書。這本著作的主要貢獻之一是作者提出所有的指紋紋形都可以分為三類:弓形紋、箕形紋和斗形紋。高爾頓還指出,指紋是獨一無二的,并且在整個生命中都不會改變。《指紋學》出版時,高爾頓的觀點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規模和模式,下一步就是應用這些方法和模式開發出一個分類系統。這個分類系統的設計目的就是將一個人的全部指紋進行編碼分類,從而可以更快地檢索到具體某類指紋的情況。假設一個人的指紋已經被錄入系統,警方若想得知此人的詳細情況,就可以使用這種分類方法在數據庫中快速檢索。 后來,大約在同一時期,兩個獨立的指紋分類系統被開發出來了。由于對高爾頓的研究有著極大興趣,一位叫作胡安·布塞蒂奇(JuanVucetich)的阿根廷警官開發出了**個分類系統。這個系統幾經完善,至今仍在南美洲和中美洲有著廣泛的使用。而在英格蘭,愛德華·亨利爵士(Sir Edward Henry)則開發出了另一套略有不同的指紋分類系統。與布塞蒂奇的系統一樣,亨利的系統至今仍在美國和歐洲大部分地區使用。亨利的分類系統關注每個指紋的具體特點,包括哪根手指有弓形紋、箕形紋和斗形紋,以及在一個具體的紋形中嵴紋的數量是多少。*初的亨利分類系統使用五大類別對十指指紋進行分類,再分出上千個具體的子類。這個分類系統一直運行良好,直到由于子類數量過大而導致系統檢索緩慢后,才進行了進一步改良。近年來,美國聯邦調查局對亨利指紋分類系統進行了補充分類,進一步擴大了亨利分類系統。 指紋的提取與顯現 犯罪現場的各種物體表面都有可能發現指紋,所以指紋分析員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在現場搜尋并提取指紋。即使犯罪分子戴著手套進入犯罪現場,也可能留下指紋。因為手套有可能會滑落,也有可能會因為種種原因脫掉,有時甚至犯罪分子戴著手套也會在物體表面留下手印。相對而言,前文提到的明顯指紋和成型指紋比較容易提取。油漆或者其他介質的物體,如泥子等,非常容易將指紋保留下來。對指紋分析員來說,在犯罪現場真正的挑戰來自發現并顯現隱藏的潛在指紋。隨著近年來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顯現指紋的方法也日新月異,許多新的物理和化學方法不斷得到改善和開發。 顯現指紋的具體方法取決于指紋所在的表面材質。光滑、無孔的表面可以直接用指紋撒粉或者用氰基丙烯酸酯煙霧熏顯。市面上有大量商業用的指紋粉,顏色五花八門。但顯現指紋所選粉末的顏色應盡量與載有指紋的客體顏色形成反差。刷顯指紋的毛刷材質通常是駱駝毛或尼龍,非常柔軟。對于質地相對較好的客體表面,如塑料和獸皮等,刷顯指紋通常使用磁粉和磁性刷。蘸取磁粉后,刷子不需與客體接觸,只需反復輕掃過表面,直至指紋顯現即可,這樣磁粉就可以“掛”在指紋痕跡上,達到顯現的目的。 開發顯現指紋的新化學方法是指紋研究*活躍的領域之一。歷史*悠久的使指紋顯現的化學方法是碘熏顯現法。在室溫下,碘是固體狀態,當對其進行加熱時,它就會升華,直接變成氣體,而非液體。當成為氣體的碘遇到指紋痕跡,它們會發生化學反應,使指紋呈現出微紅的顏色。但是用這種方法顯現的指紋只是暫時性的,所以要在指紋顯現后立即拍照提取,并用其他方法將其固定。另一種“古老”的顯現指紋的化學方法是硝酸銀顯現法。因為硝酸銀必須以溶液形式使用,因此無法用于那些可能會被溶液損壞表面的物體,這也就限制了這種方法的廣泛使用。對硝酸銀*大的改進是物理顯影劑,它是一種含有還原劑的銀基產品,可用于硝酸銀適用的表面,也可用于潮濕的表面。 也許現在*流行的顯現指紋的化學方法是茚三酮,它是在紙張等有孔表面上顯現指紋的理想試劑。將茚三酮以噴霧形式涂于待顯客體上,它就會與指紋中留存的任何微量氨基酸發生化學反應,形成一種藍紫色的化合物——羅曼紫。在室溫下,指紋通常需要幾個小時才能顯現,有時痕跡較弱的潛伏指紋可能需要一天多的時間才能顯現。將客體表面加熱至100℃左右可以加速其化學反應。 1982年,日本科學家用氰基丙烯酸酯進行試驗,用它來制造一種新型膠水。他們在排煙柜處加熱了一些膠水,稍后回來看時,發現排煙柜里玻璃器皿上的指紋變得清晰可見。氰基丙烯酸酯霧非常容易凝結在指紋嵴紋上,所以“萬能膠”熏顯法就誕生了。今天,許多法庭科學實驗室在熏顯柜/ 箱內使用萬能膠熏顯法,可對多種不同類型的物體進行指紋顯現工作。有一種便攜式的熏顯棒,用于顯示小面積范圍內的指紋,還有一些熏顯裝備可以在汽車內進行熏顯。雖然用氰基丙烯酸酯霧熏顯的指紋痕跡堅固,但顏色卻發白,所以需要用其他指紋粉末或化學制劑對其做進一步的顯現。如果效果還是不理想,還可將其擦拭后換另一種粉末或試劑。 在氰基丙烯酸酯熏顯法的研發過程中,科學家還發現指紋殘留物中含有若干種物質,這種物質在暴露于特定波長的光時會發出熒光。但是問題在于,這些殘留成分的濃度還不夠高,需要極強的光照才能產生足夠的能量制造熒光。*早用于觀察指紋原生熒光的光線是氬離子激光。當暴露在這種淺綠色光線下時,指紋痕跡就會發出熒光。但是,當熒光物質過于稀疏時,即使是激光照射也無法保證一定可以照出指紋。在開發出氰基丙烯酸酯熏顯法后,科學家借助于這種方法顯現指紋不易被破壞的特點,采用液體熒光染料,如羅丹明6G 等,來處理指紋痕跡。這種染料吸收綠色的氬離子激光后會產生黃色的熒光。自從激光照射顯現法被開發出來后,科學家又發現了其他種類的可照射光源來取代激光。使用加有濾光器的強光燈能夠將特定波長的光用于照射并顯現指紋。今天,羅丹明6G 已經成為法庭科學實驗室*常用的指紋顯現物質之一。 指紋比對 我們發現和提取指紋的目的,就是將它們與刑事調查中犯罪嫌疑人的指紋進行比對。已知指紋可通過十指指紋信息卡收集。這是一種表單,主要用于收集已知指紋,每個指紋都必須錄入在表單的相應表格中,同時犯罪嫌疑人的一些相關附加信息也可以錄入其中。錄入指紋的時候,捺印人必須蘸足捺印油墨,保證其覆蓋整個手指,然后在信息卡對應的表格位置捺印對應的手指。捺印時,首先在**行錄入右手拇指,依次直至右小指,然后在下面一行錄入左手拇指,依次直至左小指,至此,就完成了十指指紋錄入。表格下方是雙手的平面捺印,左邊是左手四指平面捺印和左手拇指捺印,右邊是右手四指平面捺印和右手拇指捺印。 要想通過指紋辨別某個人的具體身份,數據庫中必須有這個人一組完整的指紋捺印墨跡。例如,在英格蘭和威爾士,警察局使用的是國家自動指紋識別系統。這套系統正是基于我們之前提到的亨利指紋分類系統。亨利指紋分類系統有一套完整的方法對指紋進行分類,并且每一種類別都有不同的特點。通過字母和數字的符號組合,每一種分類的具體細節類型可以被描述出來,*終結果看起來就像是帶有一串數字和字母組合的分數。但遺憾的是,在犯罪現場極少能夠收集到全套指紋,更多時候可能僅有一到兩個指紋,甚至是不完整的指紋。如果收集到的嵴紋數量充足,仍可將其與已知指紋進行比對。當指紋分析員認為手指嵴紋的細節收集充分,即收集到足夠多的點時,就可以將犯罪現場提取到的未知指紋與已知樣本進行比對。 直到近幾年,許多國家才紛紛制定標準和規定,要求指紋分析員在未知指紋和已知指紋比對時,必須找到足夠多的細節特征點數,才能宣布指紋比對確定到某個具體的人。在一些國家,*低要求是10個點,也有的國家要求12個或16個點。但由此也產生了一個問題,即當對一個細節特征有過于繁多的標準時,就相當于沒有標準。因此,在1990年,國際認證協會宣布,今后將不設定個體識別的*低細節特征點數,而是由指紋分析員來決定。 指紋嵴紋的觀察細節有三個級別: ◎ 1 級細節:指指紋的一般特征和形態, 如正箕紋。這些特征和形態不能用于個體識別,但可通過比較排除某個指紋。 ◎ 2 級細節:指特定的嵴紋,如終結點或分叉點。這些細節特征點可用于對未知指紋進行個體識別的鑒定。但要注意,重要的不是未知指紋和指紋樣本有同樣數量的嵴紋類型,而是相對于其他指紋,進行比對的指紋的每一個細節特征點都處于同一位置。這就好比我們進行筆跡鑒定時,重要的并不是進行比對的兩個筆跡有相同數量的字母“a”或“e”,而是在進行比對的每個樣本中,具體每個字母的形態和大小的差異情況。 ◎ 3 級細節:指指紋的“瑕疵”,如切割傷、疤痕、邊緣形狀,甚至還包括汗孔。這些細微的差異有時僅能通過顯微鏡進行辨別。由于這些極其細微的“瑕疵”對已知和未知指紋來說都很少見,所以通過它們,我們能進一步確認指紋的個體區別性。值得一提的是,以上提到的細微差異的辨別都取決于捺印指紋成像的效果。有些指紋顯現法能夠更好地顯示出指紋的種種“瑕疵”。因此,在比對指紋時,這些因素都需要納入我們的考慮范圍內。
人人都該懂的法庭科學 作者簡介
杰伊 西格爾 ● 現為印第安納大學與普渡大學印第安納波利斯聯合分校的化學和化學生物學系主任,并曾任該校法醫和調查科學項目的主任。 ●曾在弗吉尼亞大學擔任法醫化學家3年,之后在密歇根州立大學擔任教授和法醫科學項目主任25年。曾獲得美國法庭科學學會頒發的杰出研究員獎。
- >
人文閱讀與收藏·良友文學叢書:一天的工作
- >
月亮虎
- >
山海經
- >
巴金-再思錄
- >
煙與鏡
- >
朝聞道
- >
莉莉和章魚
- >
經典常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