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糾紛-中國法院2019年度案例-16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00476
- 條形碼:9787521600476 ; 978-7-5216-0047-6
- 裝幀:70g輕型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金融糾紛-中國法院2019年度案例-16 本書特色
本書是《中國法院2019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冊)的一個分冊。內容包含銀行卡糾紛
借記卡糾紛、信用卡糾紛、儲蓄存款合同糾紛、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金融借款合同擔保
金融借款合同履行、其他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票據糾紛、票據追索權糾紛、票據返還請求權糾紛、票據損害賠償糾紛、其他票據糾紛、證券糾紛、信用證糾紛、融資租賃糾紛。所選案例均是國家法官學院從各地2018年上報的典型案例中挑選出來的精品案例,全面涵蓋該領域常見糾紛內容。案情凝練,并由主審法官精心撰寫裁判要旨與法官后語,可讀性、適用性強,能幫助讀者*限度地節約查找和閱讀案例的時間,獲得真正有用的信息,為法官、檢察官、執法人員、律師、法律顧問辦理相關案件以及案件當事人處理糾紛**參考書。
金融糾紛-中國法院2019年度案例-16 內容簡介
2019年推出數據庫增值服務!*人民法院、國家法官學院隆重推出!簡便易用、權*實用,打造“好讀好用”的案例!
權*的作者國家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持續20余年編輯了享譽海內外的《中國審判案例要覽》叢書,自2012年起推出《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旨在探索編輯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彌補當前各種案例書的不足。
強大的規模今年推出23本,含傳統和新近的所有熱點糾紛,這些案例是從全國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審結的近萬件典型案例中挑選出來的,具有廣泛的選編基礎和較強的代表性。
獨特的內容不再有繁雜的案情,高度提煉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爭議焦點問題。
不再有冗長的分析,主審法官撰寫“法官后語”,展現裁判思路方法。
數據庫增值服務
全新推出數據庫增值服務,凡購買本書,掃描前勒口二維碼,即可在本年度免費使用上一年度案例數據庫。
金融糾紛-中國法院2019年度案例-16 目錄
一、銀行卡糾紛(一)借記卡糾紛1.銀行卡被盜刷,銀行應否擔責——方某訴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邕支行借記卡案2.第三方支付平臺中銀行卡被盜刷的責任承擔——滕某英訴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長崗支行借記卡案3.盜刷事實無法查明時應由發卡行承擔舉證責任——牌某平訴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石支行借記卡案4.銀行卡被盜刷后如何證明系偽卡交易——張某東訴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北門街支行銀行卡案5.異地盜刷銀行卡“先刑后民”的認定——李某冰訴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新民西街支行借記卡案6.偽卡交易中舉證責任的分配——陶某訴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覽路支行借記卡案7.偽卡交易的事實認定——黨某燕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借記卡案8.銀行卡款項被盜取銀行和持卡人的責任認定——黃某敬訴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洪瀨支行借記卡案9.銀行卡糾紛案件的歸責原則——江某云訴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豐臺支行借記卡案(二)信用卡糾紛10.配偶是否應對信用卡債務承擔共同償還責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訴謝某杰、龔某珠信用卡案11.信用卡當事人的法律關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縣支行訴魏某珠、鄭某真信用卡案12.信用卡盜刷舉證責任的分配——林某光訴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市蘇州路支行信用卡案13.銀行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應對持卡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何某訴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肇慶幸福新城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肇慶分行信用卡案14.銀行賬戶款項被莫名轉走的責任承擔——劉某成訴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信用卡案15.商業銀行格式條款規制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訴袁某仁信用卡案16.因“信用卡詐騙案”啟動再審程序推翻“信用卡糾紛案”——中國建設銀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訴郭某森信用卡案二、儲蓄存款合同糾紛17.將K寶交由他人使用過程中銀行卡內資金被轉移,銀行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孫某元訴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陽市支行儲蓄存款合同案18.手機被植入木馬病毒導致資金損失,銀行是否擔責——徐某君訴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化支行儲蓄存款合同案19.未經持卡人書面確認,銀行不得為持卡人開通自助轉賬類業務——陳某坤訴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漢支行儲蓄存款合同案20.個人銀行預留的信息變更后,銀行應否就儲戶賬戶不明支出承擔責任——程某訴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潘家灣支行儲蓄存款合同案21.對偽卡持卡人付款的行為是否構成銀行違約——楊某瓊訴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支行儲蓄存款合同案22.儲戶與銀行在安全義務上的界限——黃某權訴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沙路支行銀行卡案23.銀行卡盜刷賠償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唐某華訴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陽支行儲蓄存款合同案24.存款人死亡后繼承人可提起儲蓄合同糾紛——段某蓮等訴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匯隆支行儲蓄存款合同案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金融借款合同擔保25.抵押財產被查封后簽訂的展期還款協議之債權優先受償范圍認定——浙江蕭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訴杭州西苑文化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26.預告登記權利人對預抵押登記財產不享有優先受償權——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柘榮支行訴江某斌等金融借款合同案27.房產證被撤銷,抵押登記行為依然有效——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東山支行訴李某忠、梁某瑩金融借款合同案28.*高額抵押物被查封后債權人優先受償權的范圍——江蘇東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訴楊某宗、陳某鳳金融借款合同案29.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效力及實現——江蘇如皋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明支行訴江蘇東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30.應收賬款質權的設立條件——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德分行訴寧德市勝星水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31.意思自治可以排除物保優先——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訴常州萬圓機械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32.借款人改變借款用途不影響保證責任的承擔——江蘇宜興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訴江蘇中越建材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33.“借名貸款”中法律關系的認定及責任承擔——浙江紹興瑞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支行訴喻某平等金融借款合同案34.金融機構貸款內控風險不影響保證人責任承擔——江蘇宜興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訴宜興中燃能源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35.“借新還舊”時,擔保人是否免除擔保責任——長城華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瀘州分行訴四川內江黎山化工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36.擔保人進入破產程序對認定擔保責任的影響——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德蕉城支行訴寧德市源廣物資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37.無效擔保合同中的責任承擔——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茌平支行訴秦某國等金融借款合同案38.銀行劃轉質押賬戶資金抵扣到期債務不構成流質——大華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重慶分行訴重慶國潤汽車銷售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39.債務人死亡,繼承人的債務承擔——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門支行訴包某芳等金融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案(二)金融借款合同履行40.存在抵押擔保的信用卡專向分期付款業務應當認定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訴吳某融、徐某娟金融借款合同案41.貸款逾期未還的處理——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訴王某強金融借款合同案42.回購協議約定不明時的效力——金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蕭山支行訴杭州園立建筑工程機械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43.決算期屆滿后債務履行期屆滿前*高額保證人清償債務的行為認定——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分行訴溫州市建筑工程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44.共同生活是夫妻對外承擔債務的首要前提——柘榮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股份有限公司訴吳某兵、吳某丹金融借款合同案45.夫妻共同債務中家庭共同生產經營的認定——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訴金某金融借款合同案46.職務代理行為的認定——唐某文訴德惠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菜園子支行金融借款合同案47.訴訟中自行達成的和解協議沒有約束力——江蘇東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訴江蘇久工重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三)其他金融借款合同糾紛48.“借新還舊”的舉證責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靈山縣支行訴梁某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49.利息、罰息、復利之和超過年利率24%的不予支持——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訴林某紅、廣州市一杰金屬裝飾設計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四、票據糾紛(一)票據追索權糾紛50.持票人依基礎法律關系向后手清償債務并取回票據后,享有票據再追索權——北京三聯弘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訴北京翠文竹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華邁時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票據追索權案51.以直接買賣方式取得票據并非必然無法取得票據權利——萊蕪亞諾化工有限公司訴師某軍等票據追索權案52.收款人名稱記載錯誤的銀行承兌匯票無效——葛洲壩環嘉(大連)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訴福建鑫華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鷺江支行票據追索權案53.支票的效力認定——北京永安鋁興旺不銹鋼制品銷售中心訴北京中玻羽佳玻璃有限公司票據追索權案54.“不履行約定義務”如何理解——北京澤盈律師事務所訴中金豐國際貿易(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票據追索權案55.票據貼現后能否基于基礎關系向前手追索——王某山訴朱某亮票據案56.票據追索權與票據利益償還請求權的區分——廊坊金恒力金屬制品有限公司訴北京仟舜永和科貿有限公司票據案(二)票據返還請求權糾紛57.票據返還請求權基礎以及票據權利的取得要件分析——沁源縣國新能源煤炭運銷有限公司寧波梅山保稅港區分公司訴山西中煤焦化運銷有限責任公司等票據返還請求權案(三)票據損害責任糾紛58.付款人的審查責任及票據的無因性原則——江蘇昊盛實業有限公司訴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單支行票據損害責任案59.合法持票人在公示催告期間未能申報權利不喪失票據民事利益——上海昭日化工有限公司訴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金鑫汞業有限公司票據損害責任案(四)其他票據糾紛60.超期提示付款情形下付款銀行應承擔的責任——惠州市益源五金電器有限公司訴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票據付款請求權案61.違法轉讓銀行承兌匯票并不必然導致原票據受讓人享有票據權利——博樂博能電力有限責任公司訴石河子市華天宇物流有限公司票據案62.未作出除權判決的公示催告程序對于其間的票據流轉效力不發生影響——紹興濱洪貿易有限公司訴吳江市紅誠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票據案五、證券糾紛63.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的審理要點——陳某峰訴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案64.投資風險承擔——朱某源訴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明秀西路支行證券投資基金交易案六、信用證糾紛65.信用證欺詐應當從嚴認定——西班牙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訴東亞泛海國際商務咨詢(北京)有限公司信用證案七、融資租賃糾紛66.回購責任是通過債權債務的轉讓實現出租人對租金足額回收的擔保——廣西千里通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訴黃某祖等追償權案67.承租人拒不支付租金導致融資租賃合同解除時的損害賠償范圍——濟寧廣盛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訴吉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融資租賃合同案68.取回行為不宜認定為同時履行抗辯——曹某會訴凱楓融資租賃(杭州)有限公司融資租賃案69.售后回租式融資租賃合同關系的司法認定——上海偉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訴呂某群融資租賃合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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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糾紛-中國法院2019年度案例-16 作者簡介
國家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持續20年編輯了享譽海內外的《中國審判案例要覽》叢書,自2012年起推出《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旨在探索編輯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彌補當前各種案例書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