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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讀本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931710
- 條形碼:9787510931710 ; 978-7-5109-3171-0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人民法院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讀本 內容簡介
與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進入新階段的任務要求相比,部分法院仍存在一些認識上的誤區。有的對改革精神領會不到位,落實中存在“走樣變形”“溫差落差”等問題;有的改革創新能力不足,協調配套不夠,制定政策時考慮基層實際不充分,影響到整體效能;有的制約監督措施落實不到位,院庭長還存在不會管、不愿管、不敢管現象;有的只抓放權與監督,忽視法律統一適用,導致“類案不同判”;有的法官對監督存在誤解,認為監督就是干預過問,抵觸監督、排斥監督;有的法官認為“員額”就是待遇,沒有責任,甚至以為入額就是進“保險箱”,等等。
人民法院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讀本 目錄
加強審判權力制約監督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
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切實提升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
正確處理放權與監督堅定不移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
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
推動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準確理解新修訂法官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內容
努力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官制度實現新發展
第二部分 熱點問答
一、正確理解司法責任制
1.黨的十八大以來,*高人民法院圍繞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印發了哪些文件?
2.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配套”什么、如何“配套”?
3.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為什么不能將司法責任制理解為“法官獨立”?
4.如何理解“權責統一”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
5.司法責任制是否意味著司法問責制?
6.如何理解司法責任制與民主集中制的關系?
二、健全完善分案機制,合理定位人員職責
7.實行隨機分案制度后,如何確定案件承辦法官?
8.如何把握專業化合議庭或專業化審判團隊分案規則?
9.獨任庭的審判職責如何確定?
10.司法責任制改革后,合議庭的審判長如何確定?
11.合議庭審判長的審判職責如何確定?
12.合議庭承辦法官的審判職責如何確定?
13.如何科學設定法官助理的崗位職責?
14.如何確定書記員的崗位職責?
15.如何開展法官辦案業績評價?
16.如何考評審判輔助人員的工作業績?
17.如何強化審判標準化建設?
三、推動有序放權和有效監督相統
18.如何正確處理“放權”與“監督”的關系?
19.如何理解裁判文書簽署機制改革?
20.如何健全院庭長辦案工作機制?
21.如何科學設定院庭長辦案工作量?
22.人民法院應當如何運用審判權責清單?
23.如何細化院長、副院長,以及庭長、副庭長的審判監督管理權責清單?
24.強調院庭長加強審判監督管理,是否意味著司法責任制改革在走“回頭路”?
25.如何區分院長與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庭長、副庭長在審判監督管理工作中的權限?
26.各級人民法院在制定本院權責清單時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重點事項?
27.如何科學理解“四類案件”的范圍?
28.如何進一步完善“四類案件”識別監管機制?
29.如何科學開展案件質量評查?
四、完善統一法律適用機制
……
第三部分 理解適用
第四部分 文件匯編
第五部分 案例選編
人民法院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讀本 節選
《人民法院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讀本》: 二、加快完善審判權力制約監督體系,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強化審判權力制約監督方面,*高人民法院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從實踐情況看,制約監督抓得緊抓得好的,政治生態、司法生態就風清氣正,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就有可靠保證;監督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就會弊病叢生,干部隊伍就會問題不斷。各級人民法院要認真貫徹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以完善制度、改革體制、創新機制、狠抓落實為著力點,加快完善審判權力制約監督體系,在更高層次上實現審判權力與責任的平衡、放權與監督的結合、公正與效率的統一。 一是完善黨對司法工作的領導監督機制,確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確政治方向。加強審判權力制約監督,首要是加強黨的領導監督。要牢牢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落地見效,把“兩個維護”體現到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實際行動上。要自覺接受黨委全面領導監督和黨委政法委領導監督,深入貫徹政法工作條例,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要加強黨組對法院工作的領導監督,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健全黨組成員參與法院重要業務、重要決策制度,增強政治領導和依法履職本領,確保把黨組建成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團結帶領廣大干警砥礪奮進的領導集體。 二是健全落實審判監督管理機制,確保審判權依法正確行使。要完善審判權責清單制度,推動將各類人員崗位職責清單和履職指引嵌入辦案平臺。要健全“四類案件”識別監管機制,按照事中監督、全程留痕、組織化行權原則,壓實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職責,強化審委會、專業法官會議職能。要健全院庭長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機制,完善辦案情況考核和通報制度。要強化審判團隊作為辦案單元、自我管理單元的功能,按照協調高效、利于監管原則,理順審判團隊、審判組織和內設機構關系。要健全法官懲戒制度機制,堅持嚴肅追責與依法保護相統一,嚴格區分審判質量瑕疵責任與違法審判責任,理順法官懲戒與紀檢監察的關系,探索建立懲戒委員會專業審查前置機制。要完善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工作機制,加強司法解釋和案例指導工作,強化審判組織統一法律適用標準的職責,健全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落實關聯案件和類案檢索制度,促進法律適用的統一。 三是優化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充分發揮訴訟程序制約監督功能。要統籌推進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強化*高人民法院統一裁判尺度、監督公正司法的職能,強化上級法院對下監督指導職能,優化民事、行政案件級別管轄制度,完善案件管轄權轉移和特殊案件提級審理機制,改革民事、行政再審申請標準和程序。要推動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深入推進庭審實質化,健全并嚴格執行“三項規程”,嚴格落實偵查人員、證人、鑒定人等出庭保障制度,有效發揮審判對偵查起訴的制約引導作用。要深化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健全與獨任普通程序、二審獨任審判等相配套的審判監督管理機制,積極推動民事訴訟法修改。要深化一站式建設,完善“分調裁審”機制,加強訴前矛盾化解質效監督管理,不斷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 四是提升智能化監督管理水平,增強審判權力制約監督效能。要加強以司法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為基礎的智慧數據中臺建設,強化數據資源集成應用,優化節點監控、風險提示、瑕疵預警等功能,形成審判監督管理閉環。要拓展人工智能、SG、區塊鏈等科技應用形態,優化案件數據自動分析、深度學習、綜合應用功能。要完善以辦案節點為依托的自動化監管機制,加快審判輔助軟件研發應用。要加強互聯網司法建設,完善互聯網法院案件管轄制度,健全適應互聯網司法特點的審判監督管理機制。 五是深化司法公開制度建設,主動接受監督。要優化、用好司法公開四大平臺,充分發揮陽光司法機制作用,增強司法工作透明度,不斷拓展司法公開廣度深度。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文書總量突破1億份、訪問量超過480億人次為新起點,建好司法公開平臺,進一步深化司法公開。要認真落實人民陪審員法,做好人民陪審員選任、參審、培訓、管理等工作,保障人民群眾依法有效參與和監督司法。要主動自覺地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監委監督、檢察機關訴訟監督和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加強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充分發揮律師作用,讓法官習慣于在受監督約束的環境下開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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