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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功能區宏觀調控機制研究: 宏觀經濟調控理論的空間向度 版權信息
- ISBN:9787030646408
- 條形碼:9787030646408 ; 978-7-03-064640-8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主體功能區宏觀調控機制研究: 宏觀經濟調控理論的空間向度 內容簡介
主體功能區是現有區域經濟理論的重大創新,其本質是突破傳統經濟理論"無空間維度"的分析范式,而將(資源約束、環境特征等)明顯具有空間屬性的要素內生于主體功能區發展要求之中。因此,只有基于異質空間經濟分析,構建空間經濟分析框架,才能對主體功能區的理論創新做出符合現實的判斷。本書在對要素內涵進行分析和拓展基礎之上,借助理論分析和模型推演,構建了一個內在邏輯統一的空間經濟分析框架,并在此框架下完成了主體功能區形成機制的理論探索。其次,本書也深入探索和揭示主體功能區的空間經濟宏觀調控機制。沿襲舊有宏觀調控模式必然無法適應新發展觀下的主體功能區建設。因此,本書在空間經濟分析框架下,構建了以土地市場均衡為特征的異質空間IS-LM-SD宏觀經濟運行模型,系統分析了產品市場、貨幣市場和土地市場一般均衡下的主體功能區各項宏觀調控政策的政策效果、聯動機制,揭示了主體功能區宏觀調控機制,為主體功能區分類管理的宏觀調控政策選擇奠定了理論基礎,實現了主體功能區對傳統宏觀經濟調控理論"空間向度"回歸的理論創新。
主體功能區宏觀調控機制研究: 宏觀經濟調控理論的空間向度 目錄
第1章 我國主體功能區理論研究進展 1
1.1 主體功能區劃內涵研究 1
1.2 主體功能區的功能及其推進問題研究 4
1.3 主體功能區調控政策研究 6
第2章 國外國土空間規劃和管理經驗借鑒 12
2.1 美國的國土空間發展戰略 12
2.2 日本的國土空間發展戰略 16
2.3 歐盟的國土空間發展戰略 19
2.4 國外國土空間規劃對我國主體功能區建設的啟示 22
第3章 主體功能區內涵及其演進機制 27
3.1 主體功能區的理論基礎 27
3.2 主體功能區的形成機理 33
3.3 主體功能區的演進動力 36
第4章 主體功能區與經濟學空間維度演進 41
4.1 傳統經濟學空間分析范式的割裂與爭辯 41
4.2 主體功能區的經濟空間分析范式重構 44
4.3 主體功能區的空間經濟競爭均衡 46
4.4 主體功能區與空間經濟演進模型 48
第5章 主體功能區與新型區域經濟協調 57
5.1 主體功能區與時間維度上的經濟發展 57
5.2 主體功能區與空間維度上的不平衡增長 61
5.3 主體功能區與我國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的空間經濟解釋 67
5.4 “一帶一路”建設與我國主體功能區建設 78
5.5 主體功能區協調發展水平測度模型 82
第6章 宏觀經濟學的空間向度回歸與土地市場均衡 100
6.1 傳統宏觀經濟理論回顧與述評 100
6.2 土地要素的價格決定 104
6.3 異質空間的土地市場均衡——SD曲線 111
第7章 主體功能區與異質空間宏觀經濟調控 120
7.1 產品市場、貨幣市場、土地市場的一般均衡 120
7.2 土地政策與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的聯動機制 125
7.3 主體功能區分類管理的宏觀調控政策選擇依據 133
第8章 推進主體功能區建設的宏觀調控政策 144
8.1 主體功能區發展戰略下的財政政策 144
8.2 主體功能區發展戰略下的土地政策 158
8.3 主體功能區發展戰略下的人口政策 170
參考文獻 178
主體功能區宏觀調控機制研究: 宏觀經濟調控理論的空間向度 節選
第1章 我國主體功能區理論研究進展 1.1 主體功能區劃內涵研究 1.1.1 主體功能區劃的界定 主體功能區劃是我國區域經濟發展觀的重大創新。然而,盡管我國于2011年就正式出臺了《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但是國內學者對主體功能區的內涵仍沒有達成統一認識。雖然多數學者認可主體功能區是根據我國不同區域的環境承載能力、現有資源稟賦及區域開發密度和發展潛力等條件,按照區域專業化分工和區域協調發展原則劃定的具有某種或某些特定主體功能的空間單元,但是國內學者對主體功能區的內涵卻仍有較大分歧。魏后凱研究認為,對于主體功能區應從規范和優化區域空間開發秩序等方面進行界定,即主體功能區應是按照某種特定指標來劃定,從而承擔特定功能定位的地域單元[1]。馮德顯等則強調,定位主體功能區需要統籌考慮各個區域經濟發展態勢、人口集聚情況、國土資源利用的科學性及有效性、城鎮化格局發展變化情況及生態功能的演變等因素,因此主體功能區是強調國土空間優化開發,并具有某種特定主體功能的規劃區域與空間單元[2]。李憲坡也認為主體功能區的內涵界定顯著區別于其他區域規劃,主體功能區是地域空間、職能空間以及政策空間集于一體的復合型空間功能單元[3]。然而,陸玉麒等則認為,我國進行的主體功能區劃雖然在某種程度上具有均質區域屬性,但其所附帶的功能區屬性則更加濃厚,社會經濟開發密度和整體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會對主體功能區功能定位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主體功能區必然具備類型區和功能區雙重屬性[4]。姜莉則進一步認為,主體功能區側重內部均質性,而非其內部功能聯系,因此主體功能區究其本質應該屬于類型區(均質區)范疇,而并非僅是具有綜合功能的功能區[5]。盡管國內學者關于主體功能區內涵仍存爭議,但學者們對其理論貢獻卻有著共同的認識,即主體功能區突出強調經濟發展中應兼顧經濟、社會、生態、資源等各方面因素,從而形成科學合理的發展秩序,因此主體功能區拓展了空間資源的價值內涵,深化了區域發展規律認識,并為衡量區域經濟發展提供了多元化和科學化的測度指標。 在探索主體功能區內涵的過程中,國內很多學者也對主體功能區劃與生態功能區劃之間的區別與聯系進行了深入研究。部分國內學者認為,由于主體功能區劃主要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其基礎,因而生態功能區劃是主體功能區劃的重要內容。但是,生態功能區劃和主體功能區劃二者之間還存在差別,即兩種功能區劃的目的不同。生態功能區劃以加強環境保護為主要功能導向,強調通過自然生態系統的維護來實現生態功能區域的可持續發展;而主體功能區劃則主要從區域的合理開發角度著手,通過規范區域開發秩序,形成開發強度適當的區域發展格局,進而實現資源、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可見,主體功能區劃是區域空間的功能屬性,而生態功能區劃是區域空間的自然屬性,二者之間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 關于主體功能區劃與行政區劃之間的關系,多數學者認為行政區劃主要是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確定行政區域規劃,并對該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及土地利用進行總體部署。從行政區劃的涵蓋范疇來看,行政區劃包含著主體功能區劃所有的內涵要素,但其自然屬性除外。因此,行政區劃與主體功能區劃仍然存在著顯著差異。同時,由于行政區劃橫向聯系并不緊密,缺乏水平聯系和滲透,這無疑會造成以行政區劃為區域布局的國民經濟各部門在協調和合作等方面產生困難,形成不可避免的經濟聯系割裂。而主體功能區劃則統籌考慮了包括自然空間屬性在內的所有因素,其旨在為國民經濟各部門的決策從宏觀調控的戰略高度進行服務,因此主體功能區劃是行政區劃的橫向滲透與縱向延伸的有效整合[6]。 1.1.2 主體功能區劃的指標及方法研究 主體功能區的劃分指標是進行主體功能區劃的重要依據。雖然我國“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了國土空間開發格局的四類主體功能區劃分(表1-1),并于2011年就在《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中完成了對國土空間的主體功能區劃,但是國內學者對主體功能區劃指標的選擇并沒有達成共識。由于我國各地區之間在經濟及社會發展等方面存在著巨大差距,因此主體功能區劃的四類別劃分方法能否適應我國當前較為復雜的區域發展特征,我國學者對此也有著不同看法。許多學者認為,籠統的分類并不利于區域經濟的長期協調發展,為利于縱向規劃管理和橫向開發合作,主體功能區劃應該進一步建立細分標準。如樊杰在主體功能區四類型劃分基礎上提出了更為具體的主體功能區二級分類標準,即對四類型主體功能區進行更加詳細的分級[6];王敏等也以主體功能區的優化開發區為例,依據經濟發展特征和潛力,將優化開發區進一步細分為三大類、次五類[7];趙永江等通過對河南省具體情況的分析,明確提出“適宜性”是劃分主體功能區的關鍵,并在全國主體功能區劃的15個指標體系基礎之上又提出了一個更加適合河南省省情的指標體系[8];郝大江則進一步根據主體功能區的動態演進規律,提出主體功能區劃雖然在較長時期內可以保持相對穩定,但隨著要素條件累積變化、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的轉變,主體功能區應該進行動態的階段性調整[9]。 表1-1 主體功能區類別特征 同樣,高國力則研究認為,我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應包含國家和省級兩個層次,并以縣級單位為規劃基本單元設立主體功能區劃分體系,這一體系能夠突出重點、目標明確且簡明實用,同時可以將中央及省級的主體功能區規劃政策進行分類設計和管理[10]。需要指出的是,部分國內學者也借助地理信息系統、遙感和全球定位系統等技術和方法對主體功能區劃分指標體系進行了研究。例如,曹衛東等以縣域尺度為基礎,對主體功能區劃分方法進行了探索,該方法以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為支撐,從經濟開發支撐和自然生態約束兩個方面,選擇了人均資源擁有量、人口、學歷層次、國內生產總值等多個評價因子,并通過象限圖劃分了主體功能區[11];張廣海和李雪以山東省17個地市為基本空間單元對主體功能區劃的指標體系進行了修正,并以區域承載力指標作為基礎確定了主體功能區劃指標體系[12]。 1.2 主體功能區的功能及其推進問題研究 1.2.1 主體功能區的功能研究 主體功能區建設是我國首次提出的特殊國土空間規劃,其實踐價值和理論意義得到了國內學者的廣泛認同。魏后凱認為,由于主體功能區建設旨在優化我國國土空間開發秩序,因此主體功能區的作用主要表現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強化生態保護、優化資源空間配置、便于分類管理和調控等方面[13]。而劉玉則分析了主體功能區建設的區域效應,認為推進主體功能區建設可以優化區域產業布局,調整城鎮化與經濟發展的空間格局,重塑區域間關系,實現區域長期綜合效益[14]。在區域協調方面,張杏梅研究認為,主體功能區建設是區域協調發展的創新,主體功能區建設有利于提高資源環境的承載能力,并通過促進產業政策與區域政策的結合,縮小區域差距,從而促進區域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15]。高同彪則研究認為,主體功能區劃除了能夠實現以上功能之外,還可以促進人口與經濟的合理分布[16]。姜莉[17]以及李紅偉和趙羽[18]則通過構建基于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主體功能區劃模型,指出主體功能區建設通過深化區域分工和協作,使得區域政策能夠與產業政策有效地結合在一起,從而對增強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在政府職能轉換與科學管理方面,陳瀟瀟和朱傳耿通過將主體功能納入區域管理評價體系,指出主體功能區的劃分不僅將產業政策與區域發展政策有效地結合在一起,還可以消除原有經濟發展的一些弊端,特別是對于行政管理職能人員的監督管理十分有利[19]。鄧玲和杜黎明則研究認為,過往同質化的政府管理使得異質化的區域經濟發展表現為不協調現象,主體功能區對政府管理的差異化要求,可以有效促進區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使得區域經濟發展模式適應區域資源與環境的特征[20]。 主體功能區劃不僅是我國區域發展觀的重大創新,而且在相當程度上也是對現有區域經濟發展理論的一種創新,其理論價值也得到了國內學者的關注。孫珊珊和朱傳耿認為,主體功能區劃是我國區域發展理論的創新,一方面主體功能區劃為區域定位提供了更好的方法,提出了衡量區域經濟發展的綜合性、多樣化指標;而另一方面主體功能區劃的提出也為區域間經濟的協調發展提供了新思路[21]。梁佳[22]、郝大江和范靜媛[23]則借助空間經濟建模技術對主體功能區協調機制進行了深入研究,豐富了區域經濟發展理論。 1.2.2 主體功能區的推進問題研究 主體功能區是我國區域發展觀的重大創新,因此這種創新從理論走向實踐的過程必然會面臨很多問題。主體功能區建設不同于一般的功能區建設,在實際操作中會面臨由誰負責主體功能區劃、區劃過程中的基本空間單元是什么、選擇何種指標體系、同類主體功能區的政策是否應一致、主體功能區是否需要有層級劃分、是否需要定期調整等具體問題。樊杰在探索我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功能和作用時,就對制約我國主體功能區發展的因素進行了分析。樊杰認為,總體部署與實施方案不穩定、戰略目標不清、認識觀念存在偏差以及缺乏保障機制是影響我國主體功能區建設順利實施的重要因素[24]。李薦和賴華東也從實際操作角度分析了推進我國主體功能區建設的制度性障礙,并對管理機構設置問題、立法問題、基本空間單元與層級關系問題、識別指標與動態調整機制問題及分類區域管理政策等諸多問題提出了建設性意見[25]。 此外,我國主體功能區建設,無論是理論上的創新,還是實踐中的推進,都對政府職能管理產生了全新的要求,繼續沿襲過往區域經濟管理經驗必然無法滿足主體功能區建設的需求。國內多數學者認為,我國推進主體功能區建設的主體包括政府和市場,政府雖然在初期處于主導地位,但主體功能區建設*終取決于市場作用。然而,在主體功能區建設初期階段,如何準確厘定政府角色和作用成為學者關注的重點。張孝德認為,在主體功能區建設過程中,高度同構的行政管理機構及地方政府單純追求經濟增長的管理目標與主體功能區建設不相適應,并指出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落實全國主體功能區劃建設的必然要求[26]。同樣,張可云也指出,促進主體功能區建設必須要處理好“誰管”和“管誰”這兩個問題,主體功能區劃是區劃、規劃、政策和考核“四位一體”,主體功能區劃是基礎和前提,是關鍵環節,相關配套政策和績效考核是保障條件[27]。韓晶晶則認為,很大程度上重塑地方政府職能是順利實施主體功能區建設的根本保障。這就要求地方政府樹立新的政績觀,創新政績考核指標體系,結合本地區實際做好主體功能區劃,加強主體功能區內各行政區間的合作[28]。在實踐層面上,丁鴻君和游惟淼以優化開發區為例探討了主體功能區內地方政府的考核機制,認為制定符合主體功能區發展的地方政府考核機制是推進主體功能區形成的重要內容[29]。陳俐艷則以省域主體功能區建設為例,提出了以科學空間評價為基礎,處理好開發與發展、各類主體功能區間、行政區與主體功能區間的穩定與協調問題[30]。而關于主體功能區的長期建設問題,郭鈺和郭俊則通過論述主體功能區建設中的利益沖突,提出應淡化原有的行政區域劃分,應使各區域之間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通過財稅政策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加強各類區域間的生態合作[31]。 總體而言,目前國內學者對于主體功能區推進問題研究相對全面,這些研究無論是從理論角度還是從實踐角度都對主體功能區建設可能遇到的問題給予了相應的研究與探索。然而,通過主體功能區推進問題的研究綜述我們也可以看出,目前國內多數學者都對完善主體功能區管理機制進行了豐富探索,而對主體功能區的形成機理及其演進機制仍缺乏系統、翔實的研究。 1.3 主體功能區調控政策研究 從實踐角度看,宏觀調控政策是主體功能區建設順利實施的根本保障。然而,沿襲傳統的宏觀調控模式及其政策必然無法適應新發展觀下的主體功能區建設。因此,主體功能區宏觀調控政策研究也是國內學者關注的核心和重點。一般而言,新凱恩斯宏觀經濟學是目前主流宏觀調控理論的重要基石。新凱恩斯宏觀經濟學認為,產品市場和貨幣市場的一般均衡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目標,在此基礎上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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