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建設工程合同章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57496
- 條形碼:9787519757496 ; 978-7-5197-5749-6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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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建設工程合同章 本書特色
法律規范、裁判規則與建設工程行業慣例、技術標準,對訴訟仲裁請求設計、舉證等代理實務
民法典建設工程合同章 內容簡介
從法律和建設工程行業兩個角度深挖法條含義,將抽象條文還原為具體的裁判規則,并就各條文可能出現的理解偏差予以分析、提示以解決問題為導向,以法律條文為主線,串聯司法解釋和司法判例,剖析建設工程合同訂立、履行和爭議解決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有機融合法律規范、裁判規則與建設工程行業慣例、技術標準,對訴訟仲裁請求設計、舉證等代理實務痛點予以適當關注,滿足建設工程合同當事人、代理人的案件代理工作需要。
民法典建設工程合同章 目錄
目 錄
前 言
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的定義與類型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建設工程合同與普通承攬合同的區別與聯系
二、建設工程
三、工程建設
四、合同主體
五、工程勘察與勘察合同
六、工程設計與設計合同
七、工程施工與施工合同
【條文適用】
一、建設工程合同性質判別對法律適用的影響
二、監理合同不是建設工程合同
三、工程采購合同、工程咨詢合同不是建設工程合同
四、域外建設工程的適用
五、建設工程合同判別的一般方法
六、建設工程合同判別實務
七、舉證責任
第七百八十九條 建設工程合同形式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建設工程合同采書面形式的必要性
二、建設工程合同書面形式的范圍
【條文適用】
一、無書面形式建設工程合同的法律后果
二、中標通知是否構成建設工程合同的“書面形式”
三、舉證責任
第七百九十條 建設工程招投標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建設工程直接發包
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
三、招投標活動應遵循的原則
【條文適用】
一、非強制招標項目采用招標方式發包問題
二、關于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實質內容不一致問題的處理
三、舉證責任
第七百九十一條 建設工程合同發包、承包與分包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工程總承包
二、平行發包
三、工程分包
【條文適用】
一、應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應注意的問題
二、關于違法發包
三、關于工程轉包
四、關于違法分包
五、關于掛靠施工
六、關于聯合體承包
七、舉證責任
第七百九十二條 國家重大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國家重大建設工程的范圍
二、國家重大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依據
【條文適用】
一、違反本條所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之效力
二、舉證責任
第七百九十三條 施工合同無效的結算原則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體系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之情形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結算原則
【條文適用】
一、建設工程合同效力的惡意抗辯
二、合同無效的工期索賠
三、對于第三方違約的損失賠償
第七百九十四條 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內容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本條及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內容的歷史沿革
二、發包人應提供的有關基礎資料
三、概預算文件
四、勘察人、設計人應交付的主要文件
五、勘察成果文件的質量要求
六、設計成果文件的質量要求
七、勘察、設計合同中的費用
八、勘察、設計合同價款
九、其他協作條件
十、本條未列舉的勘察、設計合同的其他主要條款
【條文適用】
一、本條不宜作為判別某一合同是否屬于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主要依據
二、本條不能作為判別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效力的依據
第七百九十五條 工程施工合同內容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本條及工程施工合同內容的歷史沿革
二、工程范圍條款
三、建設工期條款
四、中間交工工程開工、竣工時間條款
五、工程質量條款
六、工程造價條款
七、技術資料交付條款
八、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條款
九、撥款和結算條款
十、竣工驗收條款
十一、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條款
十二、相互協作條款
十三、本條未列舉的施工合同的其他常見條款
【條文適用】
一、施工合同與格式條款
二、工期條款爭議與處理舉要
三、工程質量條款爭議與處理舉要
四、工程造價條款爭議與處理舉要
五、撥款和結算條款爭議與處理舉要
六、質量保修條款爭議與處理舉要
第七百九十六條 工程監理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工程監理
二、監理人
三、監理人法定權利義務
四、發包人作為監理合同委托人的法定權利義務
五、委托監理合同
六、監理合同約定的委托人權利、義務常見內容
七、監理合同約定的監理人權利、義務常見內容
八、監理人的民事法律責任
九、發包人作為監理合同委托人的民事法律責任
【條文適用】
一、監理人的行為結果能否導致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或責任的減免
二、監理人按照發包人指示實施監理行為后果的責任歸屬
三、監理人違反法定職責行為后果的責任歸屬
第七百九十七條 發包人隨時檢查權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發包人檢查權的范圍和內容
二、發包人檢查權的行使方式和行使時間
三、發包人檢查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
【條文適用】
一、司法適用對本條文義的異化
二、發包人正當行使檢查權的后果
三、發包人不當行使檢查權的后果
四、發包人不行使或者放棄行使檢查權的后果
五、發包人行使檢查權時未及時主張,事后能否再主張承包人承擔工程質量責任
六、發包人檢查權同時構成發包人義務的例外情形
七、本條不能作為發包人因承包人過錯向第三人承擔侵權賠償
責任的依據
八、本條不能作為工程質量舉證責任分配的依據
九、本條與《民法典》其他相關條文的關系
十、舉證責任
第七百九十八條 隱蔽工程檢查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本條規則表述形式之特殊性
二、隱蔽工程
三、承包人覆蓋隱蔽工程前的通知義務
四、承包人未盡通知義務的法律后果
五、發包人及時檢查隱蔽工程
六、發包人未及時檢查隱蔽工程的法律后果
【條文適用】
一、承包人未盡通知義務時發包人的應對
二、本條與《民法典》其他關聯條款的關系
三、舉證責任
第七百九十九條 竣工驗收、價款支付與交付使用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工程竣工
二、竣工驗收的條件與程序
三、竣工驗收依據、規范和標準
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內容
五、驗收合格
六、工程接收與交付使用
【條文適用】
一、約定驗收標準:獲得獎項
二、重大爭議:未經驗收提前使用的建設工程質量及其責任如何認定
三、工程驗收不合格的法律后果與責任承擔
四、未按有關工程驗收規范進行驗收的責任認定
五、竣工驗收的及時性
六、工程價款支付
七、合同效力對本條適用的影響
八、與本條相關聯的《民法典》合同編其他條款的適用
九、舉證責任
第八百條 勘察人、設計人對工作成果的責任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勘察人
二、設計人
三、勘察人、設計人的義務
四、勘察、設計工作成果的質量標準
五、勘察、設計工作成果的期限
【條文適用】
一、本條違約責任的雙重構成要件
二、勘察、設計合同中勘察人、設計人的其他違約情形
三、勘察、設計合同中發包人常見的違約情形
四、勘察人、設計人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五、舉證責任
第八百零一條 施工人的工程質量責任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傳統民法中瑕疵責任與違約責任并存的二元救濟體系
二、國內立法采取瑕疵責任統合進違約責任的一元救濟體系
三、國家對建設工程質量標準的強制要求
四、建設工程質量須同時滿足法定標準與約定標準
五、建設工程質量瑕疵的認定機構
六、承包人承擔質量瑕疵責任的方式
七、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八、建設工程缺陷責任
【條文適用】
一、本條所規定承包人的質量瑕疵責任,歸責原則為過錯責任
二、承包人的質量瑕疵責任,適用與有過失原則
三、發包人對建設工程質量瑕疵責任承擔方式的合理選擇
四、承包人是否有權選擇以何種方式解決工程質量瑕疵
五、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時,可參照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來認定承包人的義務與責任
第八百零二條 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的工程質量保證責任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傳統民法中的加害給付行為
二、民事立法中加害給付行為與違約責任的統合與界分
三、加害給付行為的構成要件
四、建筑物的合理使用期限
五、建筑物合理使用期限的類型
【條文適用】
一、加害給付行為的請求權競合
二、《民法典》中關于建筑物倒塌損害責任、建筑物和物件損害
責任的規定
三、本條與建筑物倒塌致損責任、建筑物和物件損害責任之間的關系
四、本條與承包人質量瑕疵責任之間的關系
五、建筑物自身損害可否適用本條
六、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期屆滿,并不當然免除承包人的質量損害賠償責任
七、司法實踐中本條與建設工程質量瑕疵責任的混用
第八百零三條 發包人未按約定提供施工條件的違約責任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發包人與工期有關的義務
二、工期順延的條件
三、工期順延的認定標準
【條文適用】
一、因工期發生爭議時的舉證責任分配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時的工期認定依據
三、爭議工期的司法鑒定
四、爭議工期的司法認定
五、共同延誤
六、工期索賠的期限
第八百零四條 工程停建緩建的發包人責任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暫停施工
二、建設工程的停建、緩建
三、工程停建、緩建的責任承擔
【條文適用】
一、承包人損失的類型與范圍
二、人員遣散費用
三、機械臺班損失
四、材料損失
五、人工、材料的漲價損失
0
第八百零五條 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與設計修改的發包人責任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勘察、設計合同中發包人的協助義務
二、勘察、設計合同中增付費用的計算
【條文適用】
一、因規劃方案調整導致設計工作量變化的,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增加費用的計算方式
二、因設計工作量變化導致的增加費用,雙方有約定的從約定
三、設計合同無效但完成的設計成果實際上發揮了效用的,約定的計費標準可參照適用
四、設計合同已經解除的,約定計費標準可參照適用
第八百零六條 施工合同解除及價款結算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轉包
二、違法分包
三、發包人提供材料和設備的協助義務
四、建設工程合同與承攬合同在解除條件上的區別
【條文適用】
一、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不享有任意解除權
二、建設工程合同解除權的行使與異議
三、建設工程合同解除權的除斥期間
四、建設工程合同解除后的工程價款結算
五、未完工工程造價的認定
六、建設工程的解除權可否約定提前放棄
第八百零七條 承包人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法治價值
二、工程承包人優先受償權的制度價值
三、優先受償權行權主體
四、優先受償權行權條件
五、優先受償權行權范圍
【條文適用】
一、“不宜折價、拍賣建設工程”的范圍
二、各類工程費用的處理
三、坐落土地不得優先受償
四、優先受償保護期限
五、優先受償權的放棄
六、優先受償權的公示
第八百零八條 適用承攬合同
【法條原文】
【條文主旨】
【條文釋評】
一、“建設工程合同”獨立成章的法律價值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
【條文適用】
一、需要“適用”承攬合同規定的范圍
二、不能適用承攬合同的情形
三、舉證責任
展開全部
民法典建設工程合同章 作者簡介
曹文銜,律師,高級工程師,工學博士,法律碩士,北京天同(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從事工程設計、施工和不動產開發技術工作15年,律師執業逾20年,任職仲裁員逾13年;現任中國貿仲、中國海仲、深國仲、武仲等8個仲裁機構仲裁員;歷任上海市人大及市政府特約法律咨詢專家、最高法院物權法相關司法解釋起草組特邀專家、全國律協多個律師業務操作指引主要起草人;2021錢伯斯(CHAMBERS)中國建設工程法律服務“業界賢達”。
宿輝,吉林建筑大學教授,法學博士。財政部PPP入庫專家,中國建筑學會建筑經濟分會理事。擁有英國皇家特許建造師(MCIOB)和英國皇家特許工料測量師(MRICS)頭銜,是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資深會員。連續多年獲錢伯斯推薦律師。
曲笑飛,北京國楓(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國民主同盟盟員,注冊建造師,南京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博士。全國律協建設工程房地產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建設工程評審專家,杭州、寧波、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主要業務領域集中在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EPC工程總承包及與招投標、政府采購相關的訴訟或非訴訟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