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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之訴(精)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218527
- 條形碼:9787521218527 ; 978-7-5212-1852-7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二十年之訴(精) 本書特色
一場跨世紀的“偉哥”的爭奪戰 揭示中國知識產權發展進程中的國際較量與復雜矛盾
二十年之訴(精) 內容簡介
作家通過多年的采訪和考察,積累關于我國醫藥行業知識產權問題的豐富資料和思想,從一個帶有傳奇色彩的關于商標的訴訟剖析入手,反映了我國醫藥行業從不適應靠前規則到學會尊重掌握靠前規則,并游刃有余的維護自身權益,不斷提高自覺創新能力,積極開發擁有自主產權產品的過程,同時,提醒我們對知識產權應該有清醒和全面的認識,必須有足夠的警惕和高潮的本領處理好相關問題,才能在靠前知識產權競爭中掌握主動。
二十年之訴(精) 目錄
二十年之訴(精) 節選
引??子 2020年的3月10日,一樁引起我高度關注的官司,在廣州越秀區法院正式開庭。因為它與我正在創作的這本《偉哥的戰爭》一書的核心“偉哥”有關,我參與了旁聽。 為了能及時趕上這場官司的開庭,我于頭天晚上就來到了廣州,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仍在緊張的防控階段,入住賓館時很是費了一番精力,填表、刷碼、量體溫,一直折騰到11點多才進入房間,睡下時已經12點多了。第二天早上6點多我就起床了,因為法庭通知是8點45分開庭,我想進入法院前一定還有一些疫情防控方面的程序要做,這是很費時間的,所以我8點前就來到了法院,果然又經過嚴格疫情防控檢查后,這才進入法庭。 走進法庭,我就看到了“偉哥”商標真正的擁有者廣州威爾曼公司的董事長,也是這場官司的原告深圳鳳凰生活文化傳媒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稱鳳凰公司)法人、董事長的孫明杰先生早早來到了法庭。為了寫這本書,我曾經數次采訪過他,平常他總是一身休閑衣著,今天他穿得很正式,深色的西裝,表明他對開庭的重視和期待。 這是一場延續了二十多年的關于“偉哥”的“戰爭”。 我在采訪中了解到,孫明杰先生的藥企是主攻抗超級細菌抗生素的,其所領導的威爾曼藥業公司開發出了“協同式藥物組合”十個一類超級抗生素新藥,有效地克服了單一抗生素耐藥性這一世界性難題。“超級抗生素”是對付“超級細菌”的,而“超級細菌”對人類的危害從某種角度講,不比今天的“新冠病毒”小。“新冠病毒”傳染性強,但死亡率并不是很高。而感染了“超級細菌”幾乎無藥可治,因為它具有很強的抗藥性,絕大部分抗生素都無法對付它,因此其死亡率會遠遠高于今天的“新冠病毒”。所以孫明杰所領導的藥企在這方面的研發,在國內外引起了高度重視。據2017年世界權威數據(路透數據),威爾曼藥業公司超級抗生素方面的研發,在世界抗耐藥抗生素領域排名第二。有意思的是排名**的,就是今天的被告美國輝瑞制藥公司。 那么孫明杰為何因抗ED(陽痿)方面的藥物商標“偉哥”,與世界排名**的美國輝瑞制藥公司對簿公堂呢? 其實,這是一個長達二十多年的曲折經歷,官司也打了二十多年了,因此本書里要細細敘述的是一個關于“知識產權”的長長的故事。 今天這樁官司的核心,是關于“偉哥”商標知識產權的侵權問題。 由現在“偉哥”商標真正的擁有者鳳凰公司起訴大連輝瑞制藥有限公司(下稱輝瑞公司)、廣東壹號大藥房侵害“偉哥”商標權以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由于官司涉及的證據太多,庭前原被告雙方已經經過三次證據交換,今天算是正式開庭審理。國有上市公司即今天“偉哥”商標的使用單位——廣州白云山制藥廠,一起參加庭審。 鳳凰公司的訴訟請求為:一、請求法院依法認定兩被告長期以來侵犯了原告注冊的第5類第1911818號“偉哥”中文商標專用權,以及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并公開道歉;二、請求法院判決兩被告向鳳凰公司連帶賠償因其侵權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2000萬元。 顯然,原告做了充分的準備,向法庭提交了166份《公證書》,涉及全國17個省的41家藥店,使用鳳凰公司合法持有的商標“偉哥”,宣傳輝瑞公司生產的治療ED的藥“萬艾可”(枸櫞酸西地那非片)。鳳凰公司稱,海報上的“偉哥”字樣與其“偉哥”注冊商標在呼叫、字形上完全相同,有意搭“偉哥”的便車,引起消費者對輝瑞公司生產的“萬艾可”藥品的注意,誤導消費者認為“萬艾可”藥品與“偉哥”具有內在特定聯系。 此外,鳳凰公司還稱,輝瑞公司借助“偉哥”商標,將商標商業價值轉移到“萬艾可”藥品上,嚴重侵害了其“偉哥”商標擁有者的商標權益,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輝瑞公司涉嫌長期對同類抗ED藥品的生產者、輝瑞公司在國內*大競爭對手廣州白云山制藥廠進行商業詆毀;并稱輝瑞公司長期違反藥品法和處方藥規定,將處方藥當作非處方藥售賣,因此要求吊銷輝瑞公司的藥品生產許可證和“萬艾可”“西地那非”的藥品生產批準文號。 輝瑞公司代理律師在庭審中否認其存在侵權行為,并稱對終端藥店的情況不知情。輝瑞律師稱,鳳凰公司取證的終端藥店(含被告二廣東壹號大藥房)與輝瑞公司沒有簽訂使用“偉哥”宣傳“萬艾可”產品的協議,輝瑞公司也未授權或實施將“偉哥”設置為產品搜索關鍵詞的行為,未將“偉哥”商標突出使用在宣傳海報上,并在全國范圍內統一派發給終端藥店或通過網絡平臺、第三方媒體使用“偉哥”做宣傳。 輝瑞公司代理律師表示,涉案終端藥店、網上藥店等使用“偉哥”字樣對包括“萬艾可”在內的抗ED類藥進行宣傳,屬于其自發商業宣傳行為,其目的在于迎合或契合消費者的一般認知,與輝瑞公司無關。關于鳳凰公司指控輝瑞公司實施的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輝瑞公司代理律師表示,并非其實施或授意終端藥店實施。此外,輝瑞公司代理律師稱,該案涉及商標糾紛和賠償,不涉及藥品本身。 法庭圍繞著原告對輝瑞公司從2005年到2019年,在全國范圍內終端藥店及電商平臺、《中國藥店》雜志及微信公眾號等多渠道線上線下的“偉哥”商標侵權事實的指控,進行了調查。庭審整整進行了一天,當天并沒有宣判結果。 法庭不大,但整個法庭旁聽席坐得滿滿的。顯然起訴方是做了充分準備的,且不說赴17個省取證所花費的巨大人力和物力,僅那166份證據《公證書》,就要花費不少公證費。所以,我看到盡管開庭前原被告雙方已經經過三次證據交換,但今天起訴方律師助手是拖著幾大箱文件進入法庭的。 被告方律師也是做了充分準備的,其面前的臺子上也放著厚厚的,一沓一沓材料。好像不止一個助手在幫著辯護律師在答辯中遞證據材料。 整個庭審過程中,孫明杰先生一直坐在原告席上,此時看不到他的表情,因為他戴著厚厚的口罩。法官在詢問相關事實和證據時,我發現孫明杰比律師還要熟悉情況,他清楚明白地回復法官的詢問,告知某一份材料在某一個卷宗里。孫明杰一口標準的普通話,語言清晰、語氣冷峻,我卻聽出一股對被告的憤懣,給人感覺像是憋著一股氣,這股氣他已經憋了很多年了,我從他們的一份公開的實名舉報信中,看到了這一點。 在這份致國家監察委、市場監管總局和公安部的舉報信中,鳳凰公司“強烈要求國家監察委、國務院以及下屬市場監管總局和公安部立即查處輝瑞公司、禮來公司違法犯罪行為,吊銷其藥品進口許可證、GSP證書,處罰100億元人民幣,同時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場官司實際上從1998年就開始了,圍繞的核心就是“偉哥”商標的擁有權。一開始是輝瑞公司告威爾曼公司,官司從20世紀打到21世紀,堪稱“世紀訴訟”,整整打了11年,直到*高法院駁回了輝瑞公司的訴求,維持“偉哥”商標歸屬威爾曼公司的*后判決。 今天的訴訟,實際上仍然是這場“世紀訴訟”的延續,核心仍然圍繞的是“偉哥”商標的知識產權,富有戲劇性的是原被告雙方變換了角色。 這是一場關于“偉哥的戰爭”。 那么“偉哥”商標到底是屬于誰的? 這還得從“偉哥”是怎么來的說起……
二十年之訴(精) 作者簡介
楊黎光,高級記者,一級作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現為中國報告文學學會副會長,廣東省作家協會副主席。 出版作品有《楊黎光文集》(十三卷)。 代表作有長篇報告文學《沒有家園的靈魂》《打撈失落的歲月》《驚天鐵案》《瘟疫,人類的影子》,中篇報告文學《生死一線》等。 近年創作有“追尋中國的現代化腳印”長篇思辨體報告文學系列:《大國商幫》《中山路》《橫琴》《家園》等四部曲。 著有長篇小說《走出迷津》《大混沌》《欲壑·天網》《園青坊老宅》等。其中長篇小說《園青坊老宅》入圍第七屆茅盾文學獎。 曾獲獎項 第一、二、三屆魯迅文學獎 第一、二、三屆中國報告文學“正泰杯”大獎 第一、四屆徐遲報告文學獎 新中國六十年優秀中短篇報告文學獎 中國改革開放優秀報告文學獎 首屆冰心散文獎 第十八屆全國電視文藝《星光獎》文學節目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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