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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私權救濟優先論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78088
- 條形碼:9787519778088 ; 978-7-5197-7808-8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私權救濟優先論研究 內容簡介
在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中,對刑事受害人的私權進行及時、充分救濟是私權救濟優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本書在對我國現行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處理模式存在的問題進行細致分析的基礎上,從價值基點、實體法律關系判斷、處理機制等方面提出了保障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中私權救濟優先的完善路徑:**,在價值基點上,應樹立私權救濟優先的理念。刑法應強化謙抑性,侵權法應保持擴張性,以保證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中私權救濟的充分性、及時性和優先性。第二,在實體法律關系判斷上,應保持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認定的獨立性。尤其是侵權損害賠償的范圍不應被限縮。第三,在處理機制上,應維持民事案件審判程序上的獨立性。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應由不同的審判組織適用不同的訴訟程序分別進行審理和判決,以便從根本上解決關于刑民交叉案件生理模式的論爭。
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私權救濟優先論研究 目錄
緒論
一、侵權與犯罪的“分而不離”
二、侵權與犯罪交叉的研究現狀和特點
三、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的問題域
**章 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的類型化
**節 類型化的必要性及分類標準的選取
一、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類型化的必要性
二、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分類標準的選取
第二節 以侵權行為為中心的類型劃分
一、一般侵權行為下的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
二、特殊侵權行為下的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
第三節 以行為事實和法律評價為依據的類型劃分
一、以行為事實為依據的類型劃分
二、以法律評價為依據的類型劃分
第二章 侵權與犯罪實體范疇的比較
**節 侵權法上的過錯和刑法上的過錯
一、對主觀歸責的關注與評價不同
二、受害人過錯的侵權和犯罪意義對比
三、侵權責任能力和刑事責任能力的比較
四、共同過錯在侵權法和刑法上的不同含義
第二節 違法性的侵權法與刑法判斷
一、三階層犯罪構成要件理論的侵權法意義
二、違法性阻卻事由的民刑互動
三、犯罪行為的違法性要建立在侵權行為的違法性判斷基礎之上
第三節 其他若干問題的比較
一、損害后果在侵權法和刑法上的不同地位
二、因果關系判斷理論的侵權法與刑法比較
三、侵權法規范與刑法規范在特點和功能上的比較
四、法益保護的侵權法與刑法比較
五、不作為侵權和不作為犯罪的比較
六、數人侵權與共同犯罪的比較
第三章 我國現行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處理模式對私權救濟的限制及缺陷
**節 我國現行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處理模式及依據
一、主要的規范性文件列表
二、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確立及原則性規定
三、基本采用合并審理和先刑后民的處理模式
四、以“同一法律事實”和“同一法律關系”確定合并審理的案件范圍
第二節 刑事涉案財物處理程序對私權救濟的限制
一、不允許通過普通的訴訟程序解決刑事涉案財物問題
二、退賠程序不能彌補全部損失的情況下不允許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三、追繳、退賠不是訴訟程序無法處理復雜的民事案件
第三節 在損害賠償范圍上對私權救濟的限制
一、侵犯財產犯罪中對財產損失賠償范圍的限制
二、侵犯人身犯罪中對人身損害賠償范圍的限制
第四節 我國現行處理模式存在的其他缺陷
一、涉及犯罪的人身傷害案件“同命不同價”的不公平現象
二、以民事賠償減輕刑事處罰存在嚴重的弊端
三、導致私權救濟不當遲延
第四章 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私權救濟優先的實現路徑
**節 樹立私權救濟優先的價值理念
一、對待私權應是尊重的而非功利的
二、刑法應保持謙抑性
第二節 避免私人權益保護的“刑事先行”現象:以個人信息保護為例
一、我國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采取嚴懲的刑事政策
二、個人信息保護呈現“刑事先行”現象
三、個人信息保護民刑銜接應注意的問題
四、完善個人信息保護的侵權法救濟
第三節 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私權救濟優先的制度設計
一、損害賠償責任的認定應統一適用侵權法規范
二、賦予侵權受害人程序選擇權并進行分離訴訟的改革
三、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四、完善民事責任優先對私權救濟優先的保障功能
第五章 關于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私權救濟優先未盡的思考
**節 尸體侵權與犯罪案件的交叉性思考
一、司法大數據下圍繞尸體展開的民事糾紛和刑事犯罪的實證分析
二、以私權救濟的視角對尸體犯罪的思考
三、關于尸體的民法思考
第二節 關于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引入第三人驚嚇損害賠償的思考
一、第三人驚嚇損害的含義
二、第三人驚嚇損害的請求權基礎
三、第三人驚嚇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應相對嚴格
四、第三人驚嚇損害賠償在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中的作用
第三節 關于羅馬法私犯之債與公犯之罪交叉的歷史思考
一、羅馬法上私犯與公犯的劃分
二、羅馬私犯之債的歷史功績
三、羅馬私犯之債與公犯之罪尚未實現完全分離
四、私犯與公犯的劃分意義及啟示
結語
參考文獻
一、侵權與犯罪的“分而不離”
二、侵權與犯罪交叉的研究現狀和特點
三、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的問題域
**章 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的類型化
**節 類型化的必要性及分類標準的選取
一、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類型化的必要性
二、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分類標準的選取
第二節 以侵權行為為中心的類型劃分
一、一般侵權行為下的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
二、特殊侵權行為下的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
第三節 以行為事實和法律評價為依據的類型劃分
一、以行為事實為依據的類型劃分
二、以法律評價為依據的類型劃分
第二章 侵權與犯罪實體范疇的比較
**節 侵權法上的過錯和刑法上的過錯
一、對主觀歸責的關注與評價不同
二、受害人過錯的侵權和犯罪意義對比
三、侵權責任能力和刑事責任能力的比較
四、共同過錯在侵權法和刑法上的不同含義
第二節 違法性的侵權法與刑法判斷
一、三階層犯罪構成要件理論的侵權法意義
二、違法性阻卻事由的民刑互動
三、犯罪行為的違法性要建立在侵權行為的違法性判斷基礎之上
第三節 其他若干問題的比較
一、損害后果在侵權法和刑法上的不同地位
二、因果關系判斷理論的侵權法與刑法比較
三、侵權法規范與刑法規范在特點和功能上的比較
四、法益保護的侵權法與刑法比較
五、不作為侵權和不作為犯罪的比較
六、數人侵權與共同犯罪的比較
第三章 我國現行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處理模式對私權救濟的限制及缺陷
**節 我國現行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處理模式及依據
一、主要的規范性文件列表
二、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確立及原則性規定
三、基本采用合并審理和先刑后民的處理模式
四、以“同一法律事實”和“同一法律關系”確定合并審理的案件范圍
第二節 刑事涉案財物處理程序對私權救濟的限制
一、不允許通過普通的訴訟程序解決刑事涉案財物問題
二、退賠程序不能彌補全部損失的情況下不允許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三、追繳、退賠不是訴訟程序無法處理復雜的民事案件
第三節 在損害賠償范圍上對私權救濟的限制
一、侵犯財產犯罪中對財產損失賠償范圍的限制
二、侵犯人身犯罪中對人身損害賠償范圍的限制
第四節 我國現行處理模式存在的其他缺陷
一、涉及犯罪的人身傷害案件“同命不同價”的不公平現象
二、以民事賠償減輕刑事處罰存在嚴重的弊端
三、導致私權救濟不當遲延
第四章 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私權救濟優先的實現路徑
**節 樹立私權救濟優先的價值理念
一、對待私權應是尊重的而非功利的
二、刑法應保持謙抑性
第二節 避免私人權益保護的“刑事先行”現象:以個人信息保護為例
一、我國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采取嚴懲的刑事政策
二、個人信息保護呈現“刑事先行”現象
三、個人信息保護民刑銜接應注意的問題
四、完善個人信息保護的侵權法救濟
第三節 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私權救濟優先的制度設計
一、損害賠償責任的認定應統一適用侵權法規范
二、賦予侵權受害人程序選擇權并進行分離訴訟的改革
三、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四、完善民事責任優先對私權救濟優先的保障功能
第五章 關于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私權救濟優先未盡的思考
**節 尸體侵權與犯罪案件的交叉性思考
一、司法大數據下圍繞尸體展開的民事糾紛和刑事犯罪的實證分析
二、以私權救濟的視角對尸體犯罪的思考
三、關于尸體的民法思考
第二節 關于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引入第三人驚嚇損害賠償的思考
一、第三人驚嚇損害的含義
二、第三人驚嚇損害的請求權基礎
三、第三人驚嚇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應相對嚴格
四、第三人驚嚇損害賠償在侵權與犯罪交叉案件中的作用
第三節 關于羅馬法私犯之債與公犯之罪交叉的歷史思考
一、羅馬法上私犯與公犯的劃分
二、羅馬私犯之債的歷史功績
三、羅馬私犯之債與公犯之罪尚未實現完全分離
四、私犯與公犯的劃分意義及啟示
結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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