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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常遇法律實務解析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7243637
- 條形碼:9787567243637 ; 978-7-5672-4363-7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企業常遇法律實務解析 內容簡介
本書針對企業“全生命周期”中常遇的企業形態選擇、出資義務、股東責任、勞動用工、工傷保險、合同管理、債權擔保、法律責任、企業清算、企業破產等法律問題,以法律、法規規定為依據著力講清“是怎么回事?”“應該怎么辦?”一題一議,釋疑解惑,幫助企業決策者和高級管理人員提高運用法律知識規避法律風險、解決涉法問題的能力。
企業常遇法律實務解析 目錄
**編 企業形態選擇與投資人的權利義務
一、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股東責任有限、設立程序簡單、內部機構設置靈活的特點,但籌資規模有限、股權流動性差
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東責任有限、容易集聚較大規模資金、股份可自由轉讓的優勢,但因其開放性和股份的可自由轉讓,也易引發控股股東更迭、治理團隊更換、公司秘密不易保守等問題
三、合伙企業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與企業法人相比具有一定的稅賦優勢;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對外承擔無限責任
四、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資產所有權、控制權、經營權、收益權高度統一,但也存在著投資者可能因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個人財產而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風險
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抽逃出資,需承擔民事、行政及刑事法律責任
七、在注冊資本認繳制下,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認繳出資額,股東對出資享有期限利益,在出資期限屆滿前無實際出資的義務,但當出現法定情形時,股東出資應當加速到期
八、資本認繳不等于不繳,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認繳出資額越高,承擔的責任越大,風險越大
九、法定代表人即使是“掛名”,其法律責任也不免除;法定代表人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不等于不再承擔法定代表人職責;法定代表人非經法定程序并變更登記,則變更無效
十、股權可以代持,但對實際出資人和名義股東而言均有較大風險
十一、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在公司內部可以自由轉讓,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須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可自由轉讓,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份轉讓須受《公司法》的規制;公司不得為股東間股權轉讓提供擔保
十二、公司有可分配利潤時,應通過股東會有效決議向股東分紅;公司有利潤可分配而不分配的,股東可通過司法救濟途徑,強制公司分配盈余或退出股權
……
第二編 用工管理與工傷保險
第三編 合同風險防控
第四編 債權的保障與實現
第五編 企業法律責任
第六編 企業終止
展開全部
企業常遇法律實務解析 作者簡介
蘇滿滿,江蘇常熟人,在政法機關和政府法制機構工作多年。曾任揚州市維揚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揚州市邗江區委副書記兼區政府常務副區長,揚州市政府法制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揚州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著有《行政常遇法律實務解析》《刑事檢察心理學》《辦案偶得》《腐敗心理預防論》《消除貪念:腐敗心理研究》等。在中央和省級報刊、大學學報發表法學研究文章三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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