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一掃
關注中圖網
官方微博
本類五星書更多>
-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預重整制度規范基礎——契約自由與契約實質正義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94255
- 條形碼:9787519794255 ; 978-7-5197-9425-5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預重整制度規范基礎——契約自由與契約實質正義 內容簡介
本書擬在梳理預重整實踐現狀與現有研究的基礎上,通過對制度原理進行研究,并兼與其他國家及地區預重整制度進行比較,力求以一套科學的理論分析框架對這一制度進行結構解析。在此基礎上通過對制度的規范分析,以及對實踐案例的微觀透視,論證預重整制度的規范基礎,并據此提出具體的規范原則。在此基礎上,論述預重整制度的規范基礎,即私法自治之契約自由原則與公權規制之契約實質正義原則以及在此規范基礎之上的具體規范原則。著力探究公權力與私權利的界限所在,以使市場主體與行政、司法各司其職,相向而行,預重整制度有效運行。
預重整制度規范基礎——契約自由與契約實質正義 目錄
**章 契約理論與預重整概述 001
一、契約自由與契約實質正義之關系演變 001
(一)古典契約理論中契約即正義的反思 001
(二)現代契約理論中契約實質正義的提出 003
(三)契約實質正義的基本內涵 006
二、預重整的契約本質 010
(一)企業的契約性與預重整的契約本質 010
(二)其他國家和地區預重整制度的契約性考察 014
三、預重整的社會本位屬性 018
(一)預重整社會本位的價值追求 018
(二)預重整社會本位的實踐回應 023
第二章 我國內地預重整探索與司法實踐 027
一、我國內地預重整實踐的起源與定位 027
(一)市場經濟背景下我國內地預重整實踐起源 028
(二)預重整的制度定位與市場期待 038
二、我國內地預重整實踐與理論的碰撞 042
(一)我國內地預重整實踐概況 042
(二)我國內地預重整實踐與理論之背離 047
三、我國內地預重整實踐中市場、行政、司法定位之辨 056
(一)市場的鼓與呼 056
(二)行政的放與管 057
(三)司法的進與退 058
第三章 預重整制度規范基礎的提出 061
一、預重整中的公司治理與困境企業早期挽救 063
(一) 預重整中公司治理的理論基礎 064
(二)預重整中公司治理結構的市場選擇 069
(三)預重整中的公司經營控制權與困境企業早期挽救文化 072
二、預重整的制度構造 075
(一)預重整的程序構造 075
(二)預重整的規范構造 079
三、預重整制度規范基礎的提出 083
(一)私法自治之契約自由原則 084
(二)公權規制之契約實質正義原則 091
第四章 預重整制度規范基礎之私法自治
——契約自由原則 094
一、預重整中的多重契約關系 095
(一)預重整中的多重契約關系及其談判 096
(二)預重整中的方案制定與表決/意見征集 104
二、 預重整中的代表人 110
(一)預重整中代表人制度的必要性及代表人的權利來源 111
(二)我國內地預重整實踐中的做法 114
(三)預重整中代表人制度對于契約自由原則的影響 118
三、預重整中的輔助機構 120
(一)預重整輔助機構的實踐現狀 120
(二)預重整輔助機構的法律性質與職能 123
(三)預重整輔助機構的產生方法 128
四、預重整庭外談判重組階段的規范原則 130
(一)預重整啟動自由、期限自治 130
(二)預重整中由債務人自行管理財產與營業事務 133
(三)預重整不產生自動中止等強制效力 135
(四)預重整程序中庭內外意思表示推定一致 136
(五)預重整庭外重組程序可逆 137
第五章 預重整制度規范基礎之公權規制
——契約實質正義原則 141
一、公權力的法律屬性及與預重整制度的關系 141
(一)行政權的法律屬性 145
(二)司法權的法律屬性 148
(三)預重整中市場主體私權利與行政權、司法權之關系 149
二、預重整的行政規制——事中規制——規范與監管 152
(一)預重整中行政權的“越位”與“缺位” 154
(二)行政權對預重整的規制邊界 156
三、預重整的司法規制——事后規制——審查與批準 163
(一)程序規制——契約實質正義的程序保障 168
(二)實體規制——契約實質正義的實體保障 174
結 語 187
一、現代契約理論之于預重整制度規范基礎總結 187
二、現代契約理論框架下我國內地預重整制度發展之展望 191
參考文獻 193
后 記 217
一、契約自由與契約實質正義之關系演變 001
(一)古典契約理論中契約即正義的反思 001
(二)現代契約理論中契約實質正義的提出 003
(三)契約實質正義的基本內涵 006
二、預重整的契約本質 010
(一)企業的契約性與預重整的契約本質 010
(二)其他國家和地區預重整制度的契約性考察 014
三、預重整的社會本位屬性 018
(一)預重整社會本位的價值追求 018
(二)預重整社會本位的實踐回應 023
第二章 我國內地預重整探索與司法實踐 027
一、我國內地預重整實踐的起源與定位 027
(一)市場經濟背景下我國內地預重整實踐起源 028
(二)預重整的制度定位與市場期待 038
二、我國內地預重整實踐與理論的碰撞 042
(一)我國內地預重整實踐概況 042
(二)我國內地預重整實踐與理論之背離 047
三、我國內地預重整實踐中市場、行政、司法定位之辨 056
(一)市場的鼓與呼 056
(二)行政的放與管 057
(三)司法的進與退 058
第三章 預重整制度規范基礎的提出 061
一、預重整中的公司治理與困境企業早期挽救 063
(一) 預重整中公司治理的理論基礎 064
(二)預重整中公司治理結構的市場選擇 069
(三)預重整中的公司經營控制權與困境企業早期挽救文化 072
二、預重整的制度構造 075
(一)預重整的程序構造 075
(二)預重整的規范構造 079
三、預重整制度規范基礎的提出 083
(一)私法自治之契約自由原則 084
(二)公權規制之契約實質正義原則 091
第四章 預重整制度規范基礎之私法自治
——契約自由原則 094
一、預重整中的多重契約關系 095
(一)預重整中的多重契約關系及其談判 096
(二)預重整中的方案制定與表決/意見征集 104
二、 預重整中的代表人 110
(一)預重整中代表人制度的必要性及代表人的權利來源 111
(二)我國內地預重整實踐中的做法 114
(三)預重整中代表人制度對于契約自由原則的影響 118
三、預重整中的輔助機構 120
(一)預重整輔助機構的實踐現狀 120
(二)預重整輔助機構的法律性質與職能 123
(三)預重整輔助機構的產生方法 128
四、預重整庭外談判重組階段的規范原則 130
(一)預重整啟動自由、期限自治 130
(二)預重整中由債務人自行管理財產與營業事務 133
(三)預重整不產生自動中止等強制效力 135
(四)預重整程序中庭內外意思表示推定一致 136
(五)預重整庭外重組程序可逆 137
第五章 預重整制度規范基礎之公權規制
——契約實質正義原則 141
一、公權力的法律屬性及與預重整制度的關系 141
(一)行政權的法律屬性 145
(二)司法權的法律屬性 148
(三)預重整中市場主體私權利與行政權、司法權之關系 149
二、預重整的行政規制——事中規制——規范與監管 152
(一)預重整中行政權的“越位”與“缺位” 154
(二)行政權對預重整的規制邊界 156
三、預重整的司法規制——事后規制——審查與批準 163
(一)程序規制——契約實質正義的程序保障 168
(二)實體規制——契約實質正義的實體保障 174
結 語 187
一、現代契約理論之于預重整制度規范基礎總結 187
二、現代契約理論框架下我國內地預重整制度發展之展望 191
參考文獻 193
后 記 217
展開全部
預重整制度規范基礎——契約自由與契約實質正義 作者簡介
榮艷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博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三級高級法官,獲評全省優秀法官、全省法院辦案標兵、全省法院破產審判先進個人。長期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及理論研究,1例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第29批指導性案例,多例案例入選全國、省級典型案例,2篇文書分別獲評全國法院“百篇優秀裁判文書”、全國法院“百篇優秀裁判文書”二等獎,作為主要執筆人參加國家級重點調研課題1項,發表學術論文多篇。
書友推薦
- >
小考拉的故事-套裝共3冊
- >
苦雨齋序跋文-周作人自編集
- >
李白與唐代文化
- >
伯納黛特,你要去哪(2021新版)
- >
有舍有得是人生
- >
月亮與六便士
- >
【精裝繪本】畫給孩子的中國神話
- >
回憶愛瑪儂
本類暢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