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施工人法律實務難點解析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96556
- 條形碼:9787519796556 ; 978-7-5197-9655-6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實際施工人法律實務難點解析 本書特色
專題深入研究 梳理裁判要旨 分析典型案例 解決實際難點
實際施工人法律實務難點解析 內容簡介
本書聚焦行業發展,強化問題導向,系統梳理了實際施工人法律實務熱點、難點問題,歸納提煉了司法實務當中的裁判規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旨在提出行之有效、言之有據的主流觀點和操作建議,為法官、律師、建筑企業法務及其他法律從業者提供有益參考。
實際施工人法律實務難點解析 目錄
目 錄**章實際施工人的概念 **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認定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 備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2.一方當事人提起確認建設工程合同無效訴訟,對方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能否得到支持? 第二節 實際施工人認定 3.實際施工人的概念是什么? 4.區分“實際施工人”的主要意義是什么? 5.實際施工人裁判規則存在哪些問題? 6.實際施工人有哪些類型? 7.哪些主體不屬于實際施工人范圍? 8.班組長(農民工)可以構成“實際施工人”嗎? 9.勞務分包人是否屬于實際施工人? 10.司法實踐當中,如何判斷實際施工人的身份?目 錄**章實際施工人的概念 **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認定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 備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2.一方當事人提起確認建設工程合同無效訴訟,對方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能否得到支持? 第二節 實際施工人認定 3.實際施工人的概念是什么? 4.區分“實際施工人”的主要意義是什么? 5.實際施工人裁判規則存在哪些問題? 6.實際施工人有哪些類型? 7.哪些主體不屬于實際施工人范圍? 8.班組長(農民工)可以構成“實際施工人”嗎? 9.勞務分包人是否屬于實際施工人? 10.司法實踐當中,如何判斷實際施工人的身份? 11.什么是項目經理?第二章無效合同的結算 **節 無效合同認定 12.如何認定內部承包合同? 13.如何區別內部承包和轉包? 14.如何區分掛靠與轉包? 15.如何從工程承接角度區分掛靠與轉包? 16.轉包(違法分包)、勞務分包對合同效力有何影響? 17.如何區分勞務分包與工程專業分包? 第二節 結算原理 18.實際施工人可否參照合同約定主張工程款? 19.實際施工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確定工程價款的法理基礎是什么? 20.實際施工人質量合格要求折價補償所依據的合同是哪一份? 21.轉包(違法分包)合同的工程款約定不明的情況下,實際施工人的計價標準如何確定? 第三節 合同關系審查 22.裁判者應從哪幾個方面審查施工合同關系? 23.轉包(違法分包)情形下,發包人、承包人、實際施工人三方關系中的責任承擔如何確定? 24.如何依施工順序查明施工關鍵事實? 第四節 結算條款 25.實際施工人起訴的施工合同糾紛中,如何審查實際履行的合同? 26.合同約定,因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發包人有權清場,雙方同意按承包人實際完成工程量總價的70%結算,該條款是否有效? 27.依據無效合同簽訂結算協議后,一方又反悔的,如何處理? 第五節 造價鑒定 28.工程造價鑒定報告應如何審查? 29.無須申請司法鑒定的情形有哪些? 30.實際施工人如何主張其報送的送審結算書已完整? 第六節 已付價款 31.如何認定已付工程款金額?第三章工程價款范圍 **節 工程款組成 32.實際施工人起訴時,如何設計工程款金額? 33.實際施工人是否有權主張利潤? 34.實際施工人是否有權主張規費? 35.實際施工人主張企業管理費、規費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第二節 質量保證金 36.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如何認定? 37.工程竣工后,雙方尚未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是否應履行保修責任?第四章轉包與違法分包 **節 向發包人主張權利 38.不同實際施工人的法律權利有何不同? 39.對于發包人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的問題應如何理解? 40.“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的規定中的“責任”是否為連帶責任? 41.實際施工人可否向發包人主張進度款? 42.合法分包人可否參照“實際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對性”規定向發包人主張工程款? 第二節 發包人主張的權利 43.發包人與承包人結算時,提出扣除已支付給實際施工人款項的抗辯,能否成立? 44.發包人能否向轉包人(違法分包人)或被掛靠人主張違約責任? 45.發包人針對實際施工人起訴,常見的抗辯措施有哪些? 第三節 向轉包人(違法分包人)主張權利 46.實際施工人可否起訴沒有合同關系的轉包人(違法分包人)? 47.實際施工人可否起訴沒有合同關系的總承包人? 48.《*高院施工合同解釋一》第43條中所規定的“發包人”是否包括中間環節發包人? 49.層層轉包(違法分包)關系中,實際施工人應向誰提出工程款請求? 50.層層轉包的多個當事人應參照哪個無效合同主張工程款?第五章工程掛靠 **節 發包人明知掛靠 51.發包人明知掛靠,實際施工人可否向發包人主張工程款? 52.發包人明知掛靠,實際施工人可否向承包人主張工程款? 53.發包人明知掛靠,承包人可否依據合同向發包人主張工程款? 第二節 發包人不明知掛靠 54.發包人不明知掛靠,實際施工人是否有權直接起訴發包人? 55.掛靠雙方可否共同作為承包人向發包人主張工程款? 第三節 掛靠的結算 56.被掛靠人未通知實際施工人即與發包人達成結算協議損害實際施工人利益的,實際施工人如何救濟? 57.被掛靠人已與發包人完成工程結算,掛靠人可否要求自行與發包人結算? 58.發包人未向被掛靠人支付工程款,實際施工人是否有權向被掛靠人主張工程款? 第四節 管理費與罰款 59.轉包人(違法分包人)、被掛靠人能否請求實際施工人支付管理費? 60.被掛靠人因出借資質被罰款,可否由實際施工人*終承擔? 第五節 發票 61.掛靠施工情形下,如何確定開發票的義務主體? 62.實際施工人可否免除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義務? 63.發包人可否以承包人(實際施工人)未開具發票為由拒絕付款? 64.轉包人(違法分包人)可否請求實際施工人開具發票? 65.發包人因承包人未開具發票受到損失的,能否請求賠償損失?第六章表見代理 **節 對外交易 66.處理掛靠人對外交易糾紛時,應關注哪幾個方面? 67.第三人能否請求被掛靠人就實際施工人的對外交易承擔連帶責任或補充責任? 68.實際施工人以被掛靠人的名義與第三人交易的法律責任由誰承擔? 69.既然法律禁止掛靠、轉包(違法分包),被掛靠人、轉包人(違法分包人)是否對實際施工人的交易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70.供貨人等第三人提起訴訟的,掛靠人與被掛靠人誰是適格被告? 71.被掛靠人認可拖欠勞務公司債務,實際施工人又同時向勞務公司出具還款承諾,應該如何認定? 第二節 借款 72.承包人的項目經理以工程項目部名義向實際施工人借款并出具借條,款項打入了項目經理個人賬戶,該借款應否由承包人承擔還款責任? 73.實際施工人以承包人名義借款并打入個人賬戶,該責任是否由承包人承擔? 74.實際施工人對外借款是否應由承包人承擔還款責任? 第三節 蓋章 75.實際施工人用技術專用章簽訂建筑材料合同,該責任是否由承包人承擔? 76.實際施工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對外行為的效力如何認定?第七章利息與優先權 **節 利息 77.實際施工人是否有權主張工程款利息? 78.實際施工人可否向發包人主張工程款利息? 79.工程款利息計算基數如何確定? 80.工程款利息計算起點如何確定? 第二節 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 81.實際施工人是否享有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 82.發包人明知掛靠的,掛靠人是否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83.實際施工人變通主張工程優先權的可能途徑有哪些?第八章質量與工期 **節 質量 84.實際施工人是否有義務保證工程質量? 85.發包人請求修復費用的請求權依據是什么? 86.合同無效時,合同中的質量保證金條款是否可以參照適用? 第二節 工期 87.合同無效但工程驗收合格的,合同中的工期約定是否可以參照認定? 88.實際施工人應否承擔工期延誤損失? 89.無效合同的工期條款約定對實際施工人是否有約束力? 90.實際施工人可否向轉包人(違法分包人)請求支付進度獎勵金?第九章勞動用工與材料支付 **節 勞動用工 91.實際施工人招用人員的工傷責任由誰承擔? 92.承包人是否應就實際施工人的雇工傷害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93.發包人是否應對實際施工人的雇工傷害承擔工傷責任? 94.實際施工人是否有義務支付農民工工資? 第二節 材料支付 95.實際施工人以自己的名義拖欠材料款,應由誰承擔付款責任? 96.轉包(違法分包)的實際施工人對外進行買賣、租賃、借貸等交易行為,第三人可否請求轉包人(違法分包人)承擔付款責任?第十章付款抗辯 **節 付款條件與期限 97.法院可否以工程審計沒有完畢、價款無法確定為由駁回實際施工人的起訴? 98.轉包人可否以“背靠背條款”為由拒絕向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99.“背靠背條款”的效力如何? 100.政府工程以審計結論為準的條款效力如何認定? 第二節 發包人欠付款 101.實際施工人起訴發包人,如何查明發包人欠付款金額? 102.發包人可否以未結算為由,抗辯實際施工人的付款請求? 103.轉包人(違法分包人)與發包人尚未進行結算,實際施工人請求轉包人(違法分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是否應當支持? 第三節 質量和基礎關系 104.實際施工人起訴承包人、發包人主張工程款,發包人提出質量不合格的抗辯或反訴,如何審查? 105.發包人以出借人身份起訴實際施工人歸還借款,實際施工人抗辯雙方之間屬于工程款糾紛的,應當按照何種法律關系受理? 106.實際施工人對無效施工合同應承擔的賠償責任范圍是什么?第十一章訴訟程序 **節 主體 107.原告主張其為實際施工人,裁判者綜合審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08.實際施工人作為原告時,如何判斷原告主體是否適格? 109.實際施工人的合伙人可否以實際施工人的名義向發包人、承包人提出工程款請求? 110.發包人明知掛靠關系時,訴訟主體如何確定? 111.掛靠人直接起訴發包人的,訴訟主體是否適格? 112.被掛靠人起訴發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訴訟主體是否適格? 113.轉包(違法分包)的實際施工人如何選擇被告主張工程款? 114.轉包人(違法分包人)與實際施工人,誰有權請求發包人給付工程款? 115.實際施工人是否只能起訴施工合同相對方? 116.實際施工人的債權受讓人能否取得訴訟主體資格? 117.掛靠人分別以被掛靠人和自己的名義起訴,是否構成重復訴訟? 118.多人合伙實際施工,但實際起訴的只有其中一人,法院是否準許? 119.掛靠施工質量糾紛中,發包人可以列哪些主體為被告? 120.銀行對承包人提出的有關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的生效裁判文書,可否提出第三人撤銷之訴? 121.供貨人起訴承包人(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的,是否應當追加實際施工人為當事人? 122.轉包(違法分包)的實際施工人提起工程款訴訟,哪些主體是適格被告? 123.實際施工人只起訴發包人,是否必須追加轉包人(違法分包人)? 124.實際施工人請求發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承擔責任,追加轉包人(違法分包人)后,轉包人(違法分包人)請求實際施工人支付管理費,發包人能否反訴請求轉包人(違法分包人)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125.存在多層轉包關系時,實際施工人僅起訴發包人的,是否應當追加各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第三人? 126.實際施工人能否同時起訴轉包人與發包人共同承擔或連帶承擔支付工程款責任? 127.在實際施工人與轉包人(違法分包人)之間存在代理關系不明確時,供貨人能否同時起訴實際施工人和轉包人(違法分包人)? 第二節 訴訟協調 128.實際施工人起訴發包人承擔責任,轉包人(違法分包人)另案起訴發包人支付工程款,兩個訴訟應如何協調? 129.在轉包人(違法分包人)請求發包人給付工程款的訴訟中,實際施工人參加并提出給付工程款的獨立請求的,能否合并審理? 130.在實際施工人請求發包人承擔責任的案件中,轉包人(違法分包人)參加訴訟并對發包人或實際施工人提出獨立請求的,能否合并審理? 131.發包人與轉包人(違法分包人)進行結算,由于轉包人(違法分包人)沒有通知或者發包人不同意,導致實際施工人未參加結算的,實際施工人能否提出撤銷結算協議訴訟? 132.實際施工人可否主動加入承包人與發包人的工程款糾紛訴訟當中? 133.在發包人、實際施工人提起的訴訟中,追加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能否判決第三人承擔責任? 134.違法分包的多個實際施工人可否同時起訴發包人承擔責任? 135.發包人請求轉包人(違法分包人)與實際施工人共同承擔質量賠償責任的案件中,轉包人(違法分包人)提出由實際施工人賠償請求的,能否一并審理? 136.供貨人等第三人請求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的,是否應追加轉包人(違法分包人)參加訴訟? 第三節 管轄與仲裁 137.實際施工人是否受總包合同中仲裁條款的約束? 138.仲裁條款可否排除《*高院施工合同解釋一》第15條的管轄? 139.補充合同約定爭議解決方式與施工合同不一致,但補充合同的仲裁條款無效的,如何確定主管? 140.掛靠人與被掛靠人之間對掛靠協議存在的爭議,是否適用專屬管轄?第十二章風險控制與刑事犯罪 **節 破產 141.轉包人破產,實際施工人是否有權向發包人主張權利? 142.承包人破產受理后,其事先約定的仲裁條款是否仍具有約束力? 第二節 實際施工人風險應對 143.實際施工人自身法律風險有哪些? 144.實際施工人如何應對發包人、轉包人有關質量方面的主張? 第三節 承包人風險應對 145.承包人主張工程款是否應同時主張工程優先權? 146.承包人如何應對實際施工人印章管理風險? 147.實際施工人加蓋技術專用章的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148.承包人如何應對管理費可能不被支持的風險? 149.“管理費”應否收繳? 150.實際施工人可否請求減免或返還管理費? 151.如何應對實際施工人惡意討薪事件? 152.實際施工人串通材料供應商等虛構債務并提出民事訴訟的,承包人如何應對? 153.承包人如何應對實際施工人的起訴風險? 154.承包人如何應對實際施工人的投訴? 155.建設工程招投標過程中收取“居間費”“介紹費”,合法嗎? 第四節 刑事犯罪 156.如何把握建筑領域項目經理虛假訴訟行為的定性處罰? 157.實際施工人涉嫌合同詐騙等犯罪的,第三人能否以該實際施工人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 158.如何認定建筑領域項目經理職務犯罪主體身份? 159.實際施工人將施工項目資金、工程材料等財物占為己有或者將工程款挪作他用是否可構成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犯罪? 160.實際施工人可否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主體? 161.如何把握建筑領域偽造印章犯罪的定性處罰?參考文獻
展開全部
實際施工人法律實務難點解析 作者簡介
陸金才,浙江省律師協會副會長、金華市律師協會會長,政協第八屆金華市委員應用型智庫成員、金華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金東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浙江師范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實踐指導教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兼職導師。曾獲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個人、浙江省優秀律師、金華市優秀律師、浙江省律師行業《民法典》宣講先進個人等榮譽。 應旭升,浙江省律師協會建設工程專業委員會主任、浙江省建筑業行業協會法務委員會副理事長、金華市律師協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咨詢專家、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曾獲最值得推薦的60位中國工程法律專業律師、全國建設工程優秀法律顧問等榮譽。主編出版《建筑業企業法務指南:建筑業企業風險控制實務》《建筑業企業清欠36計》《建設工程常見法律實務問題全解答》等書。 駱忠紅,浙江省破產管理人協會副會長、金華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金華市破產案件管理人協會會長,金華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金華市政協委員,浙江省建筑業行業協會建設工程爭議評審專家、浙江省建筑業律師顧問團成員、浙江師范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首屆全國建設領域百名優秀專業律師、首批浙江省優秀專業律師,曾獲金華市第四屆十佳律師等榮譽。 陸金才,浙江省律師協會副會長、金華市律師協會會長,政協第八屆金華市委員應用型智庫成員、金華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金東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浙江師范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實踐指導教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兼職導師。曾獲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個人、浙江省優秀律師、金華市優秀律師、浙江省律師行業《民法典》宣講先進個人等榮譽。應旭升,浙江省律師協會建設工程專業委員會主任、浙江省建筑業行業協會法務委員會副理事長、金華市律師協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咨詢專家、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曾獲最值得推薦的60位中國工程法律專業律師、全國建設工程優秀法律顧問等榮譽。主編出版《建筑業企業法務指南:建筑業企業風險控制實務》《建筑業企業清欠36計》《建設工程常見法律實務問題全解答》等書。駱忠紅,浙江省破產管理人協會副會長、金華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金華市破產案件管理人協會會長,金華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金華市政協委員,浙江省建筑業行業協會建設工程爭議評審專家、浙江省建筑業律師顧問團成員、浙江師范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首屆全國建設領域百名優秀專業律師、首批浙江省優秀專業律師,曾獲金華市第四屆十佳律師等榮譽。方剛成,金華市律師協會副監事長、金華仲裁委員會委員,金東區政協委員、金華市人大地方立法咨詢委員、金華市司法局立法咨詢專家、金華市法學會首席法律專家、金東區人民調解協會副會長。曾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浙江省優秀專業律師,金華市律師行業領軍人物、金華市司法行政工作先進個人、金華市優秀仲裁員,金東區優秀政協委員等榮譽。金成福,1988年開始從事司法工作,先后擔任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法紀檢察科科長,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執行局局長、副院長等職。先后被評為國家、省、市級先進個人并多次榮立個人三等功。倪振濤,北京盈科(金華)律師事務所股權高級合伙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立案監督員、金華市律師協會婺城分會建設工程房地產專業委員會主任、盈科浙江區域建設工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嚴文明,金華市金東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金東區法律專家庫成員、法學會成員,曾獲法院系統“十佳優秀調解能手”、“十佳青年優秀法官”、金東區勞動模范等榮譽,多次榮獲個人三等功。王畫,金華市金東區人民法院一級法官,常設中國建設工程法律論壇第十六工作組成員、新第四工作組成員、第二十工作組成員,參與編著出版《建設工程質量糾紛裁判指引》《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