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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俗紀聞》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52028447
- 條形碼:9787552028447 ; 978-7-5520-2844-7
- 裝幀:軟精裝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清俗紀聞》研究 內容簡介
日本寬政年間(1789—1800),擔任長崎奉行的中川忠英通過唐通事向赴日的江浙閩清商詢問中國江南風俗后,整理編纂成《清俗紀聞》,它是一部添加繪圖的“唐人風說書”,是了解中國江南民俗的“鮮活”資料。
本書由《論述篇》《譯注篇》構成。《論述篇》收錄5篇文章,考察了《清俗紀聞》的編纂與“華夷變態”思想、關帝信仰東傳日本及其影響,以及《清俗紀聞》諸寫本與稿本等;探討了海關商照插繪與康乾時期中日銅貿易的關聯;剖析了日本德川幕府對清朝的認識。《譯注篇》參照眾多刻本、寫本,以遵從原文的翻譯、通俗易懂的語言、嚴謹縝密的注釋和極為珍貴的彩色圖錄,全面、綜合地呈現了當時中國庶民生活的實際狀況。
本書為《清俗紀聞》的研究開辟了新領域,是清代中日文化交流、情報傳遞研究的力作。
《清俗紀聞》研究 目錄
論述篇
**章 《清俗紀聞》的編纂與“華夷變態”思想
第二章 《清俗紀聞》中的海關商照插繪與康乾時期中日銅貿易
第三章 關帝信仰的形成、東傳日本及其影響
第四章 《清俗紀聞》諸寫本及收藏情況
第五章 《清俗紀聞》寫本與稿本《續清朝探事》
譯注篇
序
附言
總目
卷之一 年中行事
卷之二 居家
卷之三 冠服
卷之四 飲食制法
卷之五 閭學
卷之六 生誕
卷之七 冠禮
卷之八 婚禮
卷之九 賓客
卷之十 羈旅行李
卷之十一 喪禮
卷之十二 祭禮
卷之十三 僧徒
跋
《清俗紀聞》研究 相關資料
卷之八 婚禮
○大凡男子到了二十多歲以后,其父兄就要為之娶親。若想娶某家姑娘,首先要委托一位對男女兩家都熟悉之人前往提親。若媒人來到女方家要求與主人面談時,主人需到客廳迎接,且說:“先生勞駕,有何見教?”寒暄后,主人若說:“請坐。”客人則回答:“有坐。”鞠躬行禮后坐到椅子上。若說:“某某之公子欲娶令愛為妻,令某來作伐。”女方家長聽后若回答“小女不才,難備箕帚”等,則有拒絕之意。若媒人一再懇求,主人也有回答“那么,我與父祖伯叔們商量后再作答復”來打發媒人。也有馬上請出父祖伯叔等列席商量而許諾者,或其后主人再到媒人處答復。如無父祖者,由叔伯兄長等出面接待。另外,若媒人為特別親近之人,則不需坐在外廳,直接在內廳、后軒接待。既有男女從小就聘定(又稱訂姻)者,也有到十四五歲來提親者。雖說幼時就已聘定,但若其中一方在未婚前就死去,另一方需穿規定之喪服為其服喪。等規定喪期已過,如欲將女兒再嫁他家時,則需到男方家私下協商,若男方家沒有異議,即可將女兒再嫁,稱此為“再蘸”。若男方家提出“一旦娶過來,則一定會招贅,娶女為妻”,女方家即使有異議,也不得不等女兒長大后如約將其送往男方家。若死者為女方時,等喪期過后,若女方有妹者,男方則娶其妹,若沒有妹,則另行提親。結婚時,所有平民均無須向街長報告,官人也無須向長官報告。
○媒人(又名“冰人”或“中人”),若是向與兩家都很熟悉之親戚朋友等,或是方便出入兩家之阿媽、收生婆(又名穩婆)等人拜托,或是由阿媽等私下對女主人說“某家有位多大之姑娘,貴府可否愿娶之為兒媳”。也有先通過私下周旋之后,再從親戚朋友中找一位合適之人選,委托為正式媒人,正式去女方家里提親之事。媒人取得女方家回復后,再去男方家回信,這時男方家里需準備酒席等進行宴請。另外,也有另擇吉日進行宴請者。女方也一樣(婚姻談成后,需向阿媽等幫忙之人進行答謝,謝禮之多少根據家庭貧富各不相同)。
○雙方完全同意后,過兩三天即可選擇吉日(天德、月德等吉日)送去準備娶親之書信。此時還需給女方送去茶葉,茶葉裝在小錫罐中,一次送幾十罐至百罐不等。而且,送茶葉時,不能說“送茶”,需說“授茶”(茶不是移根而植,而是生籽而種之。故古人在結婚時以茶為禮。此必為遺留之風俗)。
○送書信和茶葉時,一般都是打發奴婢(奴指男下人,婢指女下人)送去或委托媒人前往。也有媒人坐轎而往者。來到女方家門口需問:“有人在嗎?請教。”
(左圖為:授茶 書翰男家式 書翰女家式)
主人家負責接待之仆人就會出來,接過書信和茶葉(禮品交接也無固定之規矩),并將口信之大意傳達給主人。主人接到書信后,需馬上寫回信,再由負責接待之仆人將回信送給男方之使者。若是媒人來了,主人需親自接見。
(左圖為:封筒正面式 封筒背面式)
○另外,幾日后,再擇吉日送盤(所謂送盤指送聘禮,又稱迓盒)。禮品包括綢緞布匹、珍珠玉石、工藝品、笄、戒指等。將送笄、戒指等稱為上笄(女人第一次插簪,故稱上笄)。此時需選擇結婚吉日通知女方家里,稱此為道日(所謂道日即用俗語稱呼日子之說法,意為將選定之日子告知女方)。男方將定好之吉日通知女方家里時,若女方家里也無不便,馬上著手準備。若是女方家里多有不便,還需與媒人商量另擇吉日(此種吉日之選擇要委托陰陽先生或道士)。此時女孩剪去額前頭發,在額頭上帶上包頭,再插上簪子(此相當于日本的“顏直”)。
○此時,派使者前往女方家中送信函并附帶送去禮品清單,也有委托媒人送去之事。男女雙方作為謝禮均需給送信函之使者一些銀子。信函均以父親之名義送去,若沒有父親,則以叔伯或兄長之名義送去(交接聘禮時,也無固定之規矩)。
○收到上述聘禮后,過四五天女方也回贈禮品給男方。回贈之珠玉緞匹之類有不同,綢緞珠玉之類不能與男方送來之品種式樣相同,稱此為回帖(所謂回帖也就是回信之意)。此時還要送去女方生辰八字。
(左圖一為:縐紗 緞子)[左圖二為:縐紗 珠玉匣 緞子 手釧(俗稱戒指)]
(右圖為:送妝奩)
○互贈禮品后,開始準備婚禮用具。女方家將各種用具準備完畢后,在男方通知之婚禮吉日前三天左右,送去妝奩。
○妝奩清單,要由使者送至男方家里,由男方家中之接待者按清單查收,且擺放好,并需付給使者賞錢。嫁妝等不放在抬物架上,而是兩人抬一件,以很多人搬運嫁妝為體面。
上圖為:女家同帖式寫法 女家送妝奩帖式)
《清俗紀聞》研究 作者簡介
葛繼勇,浙江大學史學碩士、文學博士,早稻田大學博士后。鄭州大學外國語與國際關系學院教授、亞太研究中心主任、亞洲研究院執行院長,博士生導師。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早稻田大學日本古典籍研究所特聘研究員。“新中日文化交流史大系”(20卷,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與新聞出版總署聯合啟動之“中國文化著作翻譯出版工程”)副主編。主要從事中日文化交流、東亞國際關系史和中日古典文獻學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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