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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學 目錄
法理學 節選
《法理學》集作者從事法理學教學和研究逾二十年的心得,精心寫就而成。全書分為原理篇、價值篇、運行篇、法治篇四個部分,分別闡述了法的基本理論、法的價值理論、法的運行理論以及法治國家理論,對重要理論問題追根溯源,探求究竟;亦不忘介紹相關背景、學說爭鳴,保證理論的連貫性和體系性。在深入討論法和法學現象的基礎上著重培養學生的理論素養,幫助學生深化對部門法的理解。《法理學》可以作為法科高年級學生學習部門法之后,再作理論提升的法理學課程教材;也可為那些對法學已有所涉獵或領悟的非法學專業的讀者,提供一些法學理論知識和法學思維訓練;還可以幫助普通讀者提升關于法律與法治的理論認知。
法理學 相關資料
第一編 原理篇第一章 法的演進法從其產生以來,就不斷地變化發展。這些變化發展構成了法律進步的歷史軌跡。法律是一個存續了幾千年的歷史現象,它從過去走來,并在向未來走去,把握法的演進的歷史脈絡,是對法律進行理性認識的基本要求。第一節 法的演進規律檢索法的發展歷史,不難發現法的演進有其客觀的規律和主要的形式。法律演進的規律和形式主要表現為以下的幾個方面。一、法的演進的基本規律人類的法律經歷了從野蠻向文明,從身份向契約,從義務本位向權利本位,從人治的法向法治的法的歷史演進。對這些基本的演進規律的了解,有利于我們進一步認識法律。(一)從奴隸制法經封建制法、資本主義法向社會主義法演進并最終消亡人類從原始社會中走來,最初建立的是奴隸制法。如果沒有偶然因素的介入和重大的歷史事件,人類的法律就將沿著奴隸制法-封建制法-資本主義法和社會主義法的歷史類型前后相繼地演進。這是馬克思主義歷史唯物主義視野中的法的歷史類型的演進理論。這是對人類法律歷史發展的一般規律的總結,并不意味著每一個民族或國家的法律都會無一例外地經歷每個階段。它所揭示的是法的發展的一般規律。由于不同國家或民族歷史發展的差異性與偶然性,這一演進的規律在方向意義、趨勢意義上是確定的,在具體的歷史環節中卻是多樣的。人類的法律從原始社會末期萌芽,在奴隸制社會形成,以不同的路徑發展,最終走向社會主義法,走向法的最終消亡。(二)從相對野蠻向相對文明演進法律本身可以說是人類文明進步的產物。它的出現在一定意義上也就意味著人類文明的進步。但是野蠻與文明是相對的。一定階段的文明或者文明的現象,在與另外一個相對物相比較的時候,它則可能是野蠻。尤其是在人類的發展史中,歷史發展中的某一社會現象,相對于其前的同類社會現象也許是文明的,但是相對于其后的文明發展也許就是野蠻。法律的發展正是這樣一個社會歷史現象。
法理學 作者簡介
卓澤淵,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院院長,教授。中共中央黨校和西南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導師,全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1963年生于重慶市長壽縣;1980年至1984年在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習,畢業后留校任教;1987年至1990年在西南政法大學法理學專業攻讀碩士學位,畢業后再度留校任教。1991年晉升講師,1993年破格晉升副教授,1995年破格晉升教授。2000年6月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得法學理論博士學位。1999年12月至2003年9月任西南政法大學副校長。2003年8月調中共中央黨校政法部工作。先后入選中國“百千萬人才工程”一二層次人選,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中國第二屆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獲得國務院政府津貼以及司法部優秀教師獎和法學教育優秀育人獎,重慶市九五立功獎章,重慶市五四青年獎章。先后出版有《法律價值》、《法的價值論》、《法的價值總論》、《法治泛論》、《法政治學》和《法治國家》等學術著作;總主編10卷本《法學論點要覽》叢書,主編有高等學校法學教材的《法學導論》、《法理學》等,副主編《馬克思主義法學新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問題研究》等。共獨立著作、總主編、主編、副主編、參編、編著教材、工具書、叢書三十多部,發表法學文章約一百五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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