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幼兒教育法規與政策概論 版權信息
- ISBN:7303048359
- 條形碼:9787303048359 ; 978-7-303-04835-9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幼兒教育法規與政策概論 本書特色
《幼兒教育法規與政策概論》:全國幼兒園園長崗位培訓教材
幼兒教育法規與政策概論 目錄
幼兒教育法規與政策概論 節選
《幼兒教育法規與政策概論》是“全國幼兒園園長崗位培訓教材”之一,該書是依據《全國幼兒園園長崗位培訓指導性教學計劃》設立的幼兒園園長崗位培訓必修課程。全書共分7章,具體內容包括教育法概述、幼兒教育行政、幼兒園的法律地位、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幼兒園的工作人員、幼兒園的經費和資產等。另外,書后還附有《幼兒教育法規與政策概論》,以供讀者閱讀使用。該書可供各大院校作為教材使用,也可供從事相關專業的從業人員作為參考書使用。
幼兒教育法規與政策概論 相關資料
插圖:1.教育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承擔法律責任主要是補救性的。其實際作法包括:承認錯誤、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履行職務、撤消違法決定、糾正不正當行為、返還權益、賠償等。從國內外的教育法律實踐看,賠償是教育行政法律責任的最主要形式之一,也是一種非常重要的補救措施,關于教育行政侵權賠償,我們在本書最后一章中將有所涉及。對教育行政機關及其他國家機關,法律法規尚無制裁性法律責任形式。目前個別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實際作法有:通報、改組、撤消和經濟制裁等。對于強制性法律責任形式,依照《行政訴訟法》第65條第3款規定: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對應當歸還的罰款或者應當給付的賠償金,通知銀行從該行政機關的賬戶內劃撥;(2)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從期滿之日起,對該行政機關按日處50元至100元的罰款;(3)向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人事機關提出司法建議。接受司法建議的機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告知法院;(4)拒不履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2.教育行政機關和其他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對行政工作人員的制裁性法律責任主要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公職等。補救性法律責任形式,依據《行政訴訟法》第68條規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該行政機關所在的行政機關負責賠償。行政機關賠償損失后,應當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 >
月亮虎
- >
上帝之肋:男人的真實旅程
- >
二體千字文
- >
新文學天穹兩巨星--魯迅與胡適/紅燭學術叢書(紅燭學術叢書)
- >
山海經
- >
人文閱讀與收藏·良友文學叢書:一天的工作
- >
我從未如此眷戀人間
- >
有舍有得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