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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概論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5301513
- 條形碼:9787565301513 ; 978-7-5653-0151-3
- 裝幀:平裝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法學概論 本書特色
《法學概論》編寫人員為長期從事各部門法教學和專門從事《法學概論》教學的教師,書中融入了他們多年的教學經驗,吸收了法學科研領域中較重要的成果和*新信息,較系統而概括地闡明了法的基本理論和各部門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
《法學概論》體現了培養和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和道德素質的宗旨和目的,突出了時代感、現實性和知識性,反映了國家新制定的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合同法等內容,結合了*高人民法院的*新司法解釋,具有較強的實用性。
法學概論 內容簡介
本書體現了培養和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和道德素質的宗旨和目的, 突出了時代感、現實性和知識性, 反映了國家新制定的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合同法等內容, 結合了*高人民法院的*新司法解釋, 具有較強的實用性。該書共分九章, 主要內容包括: 法的一般原理、憲法、行政法概述、民法、刑法、公司法、勞動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
法學概論 目錄
**節?法律概述
第二節?社會主義法
第三節?社會主義法制現代化
第二章?憲法
**節?憲法的概念
第二節?憲法的歷史發展
第三節?憲法基本制度
第四節?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五節?國家機構
第三章?行政法概述
**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第二節?行政主體
第三節?行政行為概述
第四章?民法
**節?民法概述
第二節?民事法律關系
第三節?民事主體
第四節?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
第五節?物權
第六節?債權
第七節?財產繼承權
第八節?合同
第九節?人身權
第十節?民事責任
第十一節?訴訟時效
第五章?刑法
**節?刑法概述
第二節?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刑法的效力范圍
第四節?犯罪
第五節?犯罪構成
第六節?排除犯罪性的行為
第七節?故意犯罪過程中的停止形態
第八節?共同犯罪
第九節?刑罰概述
第十節?刑罰裁量
第十一節?刑罰執行
第十二節?刑法分則概述
第十三節?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四節?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第五節?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十六節?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十七節?侵犯財產罪
第十八節?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十九節?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二十節?貪污賄賂罪
第二十一節瀆職罪
第二十二節軍人違反職責罪
第六章?公司法
**節?公司法概述
第二節?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勞動合同法
**節?勞動合同的概念和種類
第二節?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內容
第三節?勞動合同的履行及變更管理
第四節?集體合同管理
第八章?民事訴訟法
**節?民事訴訟法概述
第二節?民事訴訟管轄
第三節?民事訴訟參加人
第四節?民事訴訟中的訴
第五節?民事訴訟證據
第六節?財產保全與先予執行
第七節?對妨礙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第八節?民事訴訟程序
第九章?刑事訴訟法
**節?刑事訴訟法概述
第二節?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刑事訴訟中的訴訟參與人
第四節?管轄和回避
第五節?辯護與代理
第六節?證據
第七節?強制措施
第八節?立案
第九節?偵查
第十節?起訴
第十一節?審判程序
參考文獻
法學概論 節選
《法學概論》: 法定清算又可分為破產清算與解散清算兩種情況。破產清算是依照我國有關破產的立法規定所進行的清算,而解散清算則是依照我國公司立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清算。 解散清算又有普通清算和特別清算兩種形式。普通清算是在公司自愿解散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清算,即在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以及股東會決議解散時所適用的程序,特別清算則是在公司因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而解散時所進行的清算。這兩種清算的區別主要在于,前者由公司從內部產生清算組,后者則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成立清算組。 3.清算組的設立及職責 (1)清算組的成立。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破產立法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公司因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而解散的,應當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大會確定其人選,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人民法院則應當受理申請,并及時指定清算組成員;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而解散的,則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 由此可見,清算組的成立有三種方式:一是由法院組織成立;二是由公司自己成立;三是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成立。 (2)清算組的職責。清算組的性質決定了它的職責范圍。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負有下列職責: 其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其二,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為了確保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清算組必須依法將公司終止的事實通知或公告債權人,以便債權人申報債權。 其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算組成立之后,應盡快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但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其四,清繳所欠稅款。由于稅款涉及國家財政收入,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因此公司原來應當繳納而未繳納的稅款由清算組繳納,一并清結納稅事宜。 其五,清理債權、債務。如果公司享有債權,清算組應要求債務人履行。清算組應在公告申報債權期限屆滿后清償公司債務。在申報期限內,不得對任何債權人進行清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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