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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之殤——德國憲法史反思錄 版權信息
- ISBN:9787100208994
- 條形碼:9787100208994 ; 978-7-100-20899-4
- 裝幀:7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民主之殤——德國憲法史反思錄 本書特色
適讀人群 :法學研究者及愛好者《民主之殤:德國憲法史反思錄》一書以德國與現代革命、現代憲法相遇的歷史情境為敘事起點,立基于康德式“普遍歷史”觀中的自由理念,觀察1815年后到1933年之前德國憲法思想形態與憲制模式的變遷,深入分析了導致德國魏瑪憲法失敗的政治、思想與文化因素,闡釋了德國民主和法治倒退的教訓,并重申了現代憲法的核心價值和正當性基礎。全書史料翔實,敘事連貫,論述嚴謹而不失生動,是國內新銳學者傾心撰寫的一部不可多得的學術佳作。
民主之殤——德國憲法史反思錄 內容簡介
本書內文由前言(面向憲法的思)、1-8章正文以及作者后記構成。第1章論述“現代革命與現代憲法”,第2章交代“現代憲法目前德國問題的緣起”,第3章討論“1848年革命失敗對德國憲法史的根本影響”,第4章聚焦“帝制德國的憲制問題與韋伯的政治社會學診斷”,第5章梳理“1918年德國革命與魏瑪制憲”,第6章探討“魏瑪德國的政治文化與憲法學術”,第7章研究“現代民主憲制理論的三種思想形態”,第8章從比較研究的視角論及“德國憲法史的思想啟示”。
民主之殤——德國憲法史反思錄 目錄
前言 面向憲法的思
**章 現代革命與現代憲法
一、作為歷史理論的憲法理論
二、共和制憲法觀在現代共和革命中的起源及內涵
三、法國大革命與康德、黑格爾、馬克思
四、本書的德國憲制史敘事脈絡
第二章 現代憲法史上德國問題的緣起
一、共和革命史視野中的現代憲法
二、德意志與現代憲法的相遇
三、青年馬克思對德國走向的思考及其憲制意涵
四、1848年德國革命:德國憲法史上的馬基雅維里時刻
第三章 1848年革命失敗對德國憲法史的根本影響
一、德國自由主義去政治化與俾斯麥威權體制崛起
二、德國與康德政治哲學的告別
三、德國歷史主義的意識形態化及其全方位影響
四、帝國憲法學的實證主義轉向與帝國憲法教義學的興起
第四章 帝制德國的憲制問題與韋伯的政治社會學診斷
一、德國政治體制的結構性失衡
二、韋伯憲制理論的基本點:用議會民主與領袖民主抗衡官僚專制
三、韋伯憲制理論方案的自由關切與內在弱點
第五章 1918年德國革命與魏瑪制憲
一、德國革命的兩個面向與德國憲制問題的新意涵:
二、魏瑪制憲面臨的兩難困境——內部分裂與外部壓迫:
三、魏瑪制憲的根本政治決斷
四、《魏瑪憲法》二元民主結構的思想實質
五、施密特對《魏瑪憲法》二元民主結構的反自由主義重構
六、如何對待魏瑪傳統——重申民主法治的規范性內涵!
第六章 魏瑪德國的政治文化與憲法學術
一、魏瑪時期德國政黨與政治的極化
二、拋棄民主:魏瑪時期德國憲法學術的深層基調
三、凱爾森-施密特憲法論戰的思想意義與核心問題
四、憲法論戰背后的歷史與政治問題
五、小結:憲法的面孔與憲法的靈魂
第七章 現代民主憲制理論的三種思想形態
一、問題的提出:施密特是韋伯政治思想的嫡傳弟子?
二、韋伯政治理論的總體問題意識:理性化-官僚制、民主化、克里斯瑪支配
三、施密特對韋伯民主理論的極端化推演與利用
四、哈貝馬斯對韋伯的反思性繼受及其思想史意義
第八章 德國憲法史的思想啟示
一、德意志憲法思想的總體演進軌跡
二、晚近德意志歷史的思想趨勢:向民族權力政治邁進
三、《共產黨宣言》、社會主義與德國憲法史
四、德國基本法民主秩序的規范性內涵
五、我國需要怎樣的憲法教義學?——來自德國憲法史的反思性啟發
六、并非結論的結語:現代憲制的人性論基礎
參考文獻
后記
民主之殤——德國憲法史反思錄 節選
在20世紀德國民主理論的思想譜系中,應該說,哈貝馬斯是韋伯以來現代民主政治思想的集大成者。作為當代世界*重要的政治哲學家和社會理論家,哈貝馬斯的民主理論建構與韋伯的理想類型概念一樣,都建立在對現代性歷史的厚重考察基礎之上,同時又飽含現實關懷。 粗略地回顧一下,我國學界接受哈貝馬斯大致經歷了兩個階段,**個階段是20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初,這個階段主要將其視為西方新馬克思主義的領軍人物譯介進來,對他作為政治哲學家、社會理論家、法哲學家的整全研究尚未形成。第二個階段是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到*近20多年,隨著哈貝馬斯著作大面積得到翻譯,我國學界對哈貝馬斯思想與理論體系的研究得到很大提升,哈貝馬斯的影響力開始溢出西方馬克思主義與一般哲學的范圍。 作為一名法律史研習者,筆者*初讀到他的成名作《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時,就情不自禁地將這本書與托克維爾的《論美國的民主》作對比。我感到這兩位思想家的著作既截然不同又根本相同。所謂截然不同,是說哈貝馬斯與托克維爾所處的世代相隔100多年,兩人的行文風格、修辭藝術也屬于兩種類型。所謂又有根本相同,是指這兩本書的根本問題意識有很大的交集,二者都是在社會歷史意境下討論民主的可能性、民主的問題(包括大眾民主的潛在風險)與民主的前景。托克維爾以19世紀的美國社會為歷史場域,聚焦地理環境、法治傳統、民情觀念等因素與民主發展的深層關系,探討公民美德與共和政治的內在關系。哈貝馬斯則以18世紀后期英法德等歐洲國家為歷史標本,切入點是“公共領域”機制的發生、發展與歐洲民主進程的同源性關系,分析民主發展所需要的社會結構、經濟形態、文化觀念。 在我的理解中,《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就是一部“論歐洲的民主”,是有世界主義精神的一位德國理論家對民主問題作出的富有歷史感的哲學分析。這種歷史性的考察與哈貝馬斯后來對民主法治國的道德哲學論證,合在一起構成其民主思想發展鏈條上的兩個關鍵節點。如英國學者安德魯·埃德加(Andrew Edgar)所言,對公共領域及其發生史的早先關注凸顯了民主和交往理性觀念在哈貝馬斯著作中所占據的基礎性地位。① 在回溯現代西歐資本主義的“社會歷史”及其蘊含的民主結構特征時,哈貝馬斯提煉出了公共領域這個思想范疇,用于概括解釋現代民主的發展所需要的一系列社會機制及相應的文化觀念。更法哲學地說,就是從社會歷史視角去解釋個體與社會本身何以成了一項應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重大功利,個體與社會在民主憲制中何以具有了獨立的法權地位,以及在大眾民主與福利國家時代,個體與社會在憲法上的法權地位與它們應承擔的社會義務之間該如何達到利益均衡?從憲法的角度看,公共領域的法權地位,首先意味著個體的道德人格要以基本權利的形式得到尊重與保障,要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對政府權力進行制約,這意味著國家權力的配置必須貫徹相應的一系列限權與分權技術手段。 哈貝馬斯通過對歐洲的“社會歷史”的考察,指出具有政治功能的現代公共領域首先是在18世紀末期的英國出現的。英國公眾對王室行動和議會決定進行評論與批評的權利逐漸演化出一系列正式的公共領域機制,這些機制在英國普通法不成文憲制中*終上升到一種規范的高度。英國議會與公共領域之間的新型關系,實質上就是作為統治權象征的議會及君主與社會不同階層、不同集團的利益格局。在以政治新聞出版業為代表性具象的公共領域諸機制的推動下,議會-政府與社會各界就公權力與英國人的自由、愛國主義與權力腐敗、政黨與議會黨團的關系以及政治人類學的其他基本問題,不斷展開合理對話協商討論,*終促成議會與政府活動不斷公開化,并將英國議會制政府體制與舊體制從本質上進一步區別開來。 普通法世界發展成熟的公共領域機制在歐洲大陸的變體*初出現在法國。法國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發展打開了歐陸君主專制體制的缺口,法國公眾的政治批判作為制約政府權力的機制,作為編纂法國大革命憲法的一個構成要素,很快就變成了傳遍整個歐洲的口號。 ……
民主之殤——德國憲法史反思錄 作者簡介
黎敏,系北京大學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律史、法與社會理論、政治哲學等,出版專著、譯著多部,是一位在專業研究領域頗有建樹的知名的青年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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