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工學法之勞動法實用問題100+例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93432
- 條形碼:9787519793432 ; 978-7-5197-9343-2
- 裝幀:平裝
- 冊數: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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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工學法之勞動法實用問題100+例 本書特色
“職業勞動碰瓷”行為是否應該制裁?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會保險費,就不存在勞動關系嗎?外賣騎手與平臺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降薪是否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包工頭跑路,拖欠農民工工資怎么辦?單位調崗需要員工同意嗎?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事先通知工會嗎?下班出車禍,責任不明,算工傷嗎?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誰來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勞動者維權需及時,仲裁時效要注意!……
集工學法之勞動法實用問題100+例 內容簡介
本書由集美區總工會組織集工法務苑法律服務團隊、上海錦天城(廈門)律師事務所勞動法領域專業律師精心匯編,匯集了勞動法領域常見問題,涵蓋了入職與勞動關系的認定、勞動合同、薪酬與福利、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務派遣與非全日制用工、競業限制與服務期、經濟補償及賠償金、仲裁時效等多個方面。本書通過聚焦廣大職工在實際工作中經常遇到或較為關注的內容選取案例,結合現行有效的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由專業律師進行精彩解說。
集工學法之勞動法實用問題100+例 目錄
目 錄**章入職與勞動關系的認定**節 招聘與入職001 崗位招聘以男性優先,合法嗎?002 以戶籍作為拒絕招聘理由構成就業歧視嗎?003 “職業勞動碰瓷”行為是否應該制裁?004 勞動者偽造學歷入職,單位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005 勞動者的工作履歷與實際情況不符,用人單位可否解除勞動合同?006 女員工隱瞞婚姻狀況,用人單位能以欺詐為由解雇嗎?第二節 勞動關系的認定007 與用人單位談好入職事宜不久,未簽訂勞動合同,能認定勞動關系嗎?008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就不存在勞動關系嗎?009 用人單位與臨時工之間是否屬于勞動關系?010 簽訂合作協議是否構成勞動關系?011 簽訂《技術入股合作協議》能否構成勞動關系?012 與兩家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否同時成立勞動關系?013 企業無用工資質的情況下訂立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第三節 特殊主體的勞動關系認定014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與用人單位的關系如何認定?015 外賣騎手與平臺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016 快遞員與快遞公司簽訂承攬合同,能否構成勞動關系?017 外賣員注冊個體工商戶,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018 網絡主播與經紀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019 網約家政保潔員與家政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第二章勞動合同**節 試用期020 用人單位可以多次約定試用期嗎?第二節 勞動合同的簽訂021 勞動者是否有權拒簽用人單位提供的“空白”勞動合同?022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排除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條款有效嗎?023 以押金形式排除勞動者權利的約定條款有效嗎?024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訂立多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能否單方終止勞動合同?025 集體合同能代替勞動合同嗎?026 勞動者在試用期辭職,用人單位可以不再支付因未訂立書面合同而產生的二倍工資差額嗎?027 勞動合同期滿后,單位未續簽書面勞動合同,員工能否主張二倍工資差額?028 公司人事主張公司未與其續簽勞動合同,能否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029 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資差額?第三節 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030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嗎?031 用人單位是否有權單方增加工作任務?032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口頭變更勞動合同,是否有效?033 用人單位降薪是否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034 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地點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嗎?035 《員工手冊》和《勞動合同》規定不一致,以哪份為準?036 用人單位有權給勞動者調崗嗎?037 單位調崗需要員工同意嗎?038 換部門但不改變工種的調崗合法嗎?039 企業搬遷,通勤時間變長,勞動者能否拒絕提供勞動?040 用人單位與孕期女職工就調崗未協商一致是否可以解除勞動關系?041 用人單位如何合法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042 用人單位應當如何合法調整患病員工崗位?第四節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043 員工試用期被勸退,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044 試用期員工因無法勝任工作被辭退,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045 用人單位不得濫用“試用期不合格”的理由解除勞動合同046 員工簽訂《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后,能反悔嗎?047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嗎?048 能否以勞動者未完成“業績軍令狀”為由解除勞動合同?049 用人單位能否以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為由解除勞動合同?050 用人單位能否以未經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辭退員工的理由?051 協議解除勞動關系后,可否以員工違紀拒絕支付補償?052 用人單位以對勞動者在原崗位的二次考評直接替代培訓或調崗是否合法有效?053 猥褻女同事,用人單位是否有權解除該違法員工的勞動關系?054 實施性騷擾被用人單位開除是否構成違法解除勞動關系?055 上班時間多次瀏覽與工作無關網站,用人單位能否以此為由解除勞動關系?056 勞動者違反誠信原則,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嗎?057 員工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就能直接開除員工嗎?058 勞動者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059 勞動者發生工傷,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060 勞動者因工負傷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061 員工以公司搬遷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應當支付經濟補償?062 用人單位實施經濟性裁員的法定程序有哪些?063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如何載明解除理由?064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事先通知工會嗎?065 用人單位未及時開具《離職證明》造成勞動者利益受損,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066 用人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應載明哪些內容?第三章薪酬與福利**節 薪酬067 口頭約定月工資與勞動合同記載不一致時如何認定?068 員工遲到1分鐘要扣1天工資,這合法嗎?069 單位停產停工,員工工資如何發放?070 個體工商戶注銷之后,勞動者能否向經營者追索勞動報酬?071 勞動合同中能否約定“禁止生育”條款?072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能同時領取嗎?073 女職工領取生育津貼后,能否再要求企業支付產假工資差額?第二節 特殊主體的工資074 農民工是否有權拒絕“年薪制”的工資分配方式?075 公司必須每年都要向員工發年終獎嗎?076 勞動者在年終獎發放前離職,能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年終獎?077 包工頭跑路,拖欠農民工工資怎么辦?078 工程建設項目違法分包情形下,農民工遭遇工傷如何維權?第三節 加班費079 安排員工“上24小時休24小時”需要支付加班費嗎?080 集體協商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能否作為計算加班費的依據?081 勞動者離職時簽字確認加班費已結清,是否有權要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費?082 用人單位可以通過制度規定免除自身加班費支付義務嗎?083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包薪制”,是否還需要支付加班費?084 用人單位未按制度批準加班,能否認定勞動者加班事實?085 勞動者拒絕違法超時加班安排,用人單位是否有權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節 工作時間086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工作時間可以超出法定工作時間嗎?087 用人單位能否與勞動者自行約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第二節 休息休假088 帶薪年休假天數是按累計工齡計算,還是按在某一單位工作時間計算?089 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規定年休假天數嗎?090 勞動者未申請休年休假是否等同于放棄年休假補償?091 職工休產假后還可以享有當年度帶薪年休假嗎?092 女職工孕期因病請假未獲批準,用人單位能否以違反規章制度為由單方辭退?093 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是否可以終止勞動合同?094 女職工是否有權申請延長產假?095 用人單位是否可以終止哺乳期女職工的勞動合同?096 男職工陪產時是否享有照顧假權利?097 “三期”女職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第三節 醫療期098 醫療期滿,勞動者繼續請病假,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嗎?099 員工患病處于醫療期,可以被“裁員”嗎?100 醫療期內,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第五章社會保險**節 社會保險費的繳納101 試用期需要幫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嗎?102 單位沒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生病可以要求單位賠償嗎?103 用人單位能否以購買商業保險代替繳納工傷保險?104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放棄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協議是否有效?105 員工放棄繳納社保,產生的滯納金誰承擔?106 找掛靠公司繳納社會保險費行不行?第二節 工傷107 下班出車禍,責任不明,算工傷嗎?108 簽訂免責協議是否可以免除用人單位對工傷職工的法定義務?109 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有時間限制嗎?110 違法分包情形下的工傷保險責任是否以存在勞動關系為前提?第三節 其他111 用人單位能否與勞動者約定“保險金歸用人單位所有”?第六章勞務派遣與非全日期用工**節 勞務派遣112 勞務派遣協議期限屆滿,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嗎?113 用人單位在工資分配過程中區別對待勞務派遣人員,合法嗎?114 勞務派遣單位應對勞動者用工期間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115 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誰來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第二節 非全日期用工116 全日制用工與非全日制用工的區別117 用人單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之名掩蓋全日制用工之實第七章競業限制與服務期**節 競業限制118 用人單位不得擅自擴大競業限制條款的適用范圍119 競業禁止的期限可以隨意約定嗎?120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121 未明確約定競業限制經濟補償標準,用人單位如何支付?122 用人單位未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勞動者還需承擔競業限制違約責任嗎?第二節 服務期123 崗前培訓一星期,提前離職還賠錢,合法嗎?124 勞動者未滿服務期辭職,如何計算違約金?125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用人單位能否要求其返還培訓期間的勞動報酬?第八章經濟補償及賠償金126 計算經濟補償時,企業發放的現金工資能計算在內嗎?127 用人單位收取勞動者“工裝費”,合法嗎?128 年終獎金是否計入經濟補償基數?129 不應以病假期間工資作為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130 新舊用人單位更替,勞動者工齡能否連續計算?131 勞動者履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132 勞動者嚴重失職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第九章仲裁時效133 加班工資能否適用特殊仲裁時效?134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的仲裁時效如何計算?135 勞動者維權需及時,仲裁時效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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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工學法之勞動法實用問題100+例 作者簡介
集工法務苑介紹集工法務苑是廈門市集美區總工會設立的工會法律援助機構,主要負責全區性工會法律服務工作,旨在引導廣大企業職工知法、懂法、用法,共同營造和諧社會環境。目前集工法務苑的服務內容包含在集美區總工會微信公眾號開辟“集工學法”欄目,用貼近職工生活的原創案例進行普法;開辟“集工學法·云課堂”欄目,定期通過線上直播講座方式進行法律知識普及;開通工會法律服務專線,及時為職工答疑解惑;線下設立律師“坐診”窗口,提供面對面免費法律咨詢;推行“點菜式”送法入企業服務,即根據企業職工需求,為企業和職工推行便捷的個性化法律定制服務;參與企業職工勞動爭議調解、集體協商指導等;同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探索“工會+”維權機制,主動加強與法院、檢察院、司法、人社等部門的協同合作,構建“工會+法院+檢察院+人社+司法”的維權新機制,構建“關口前移、多元參與、綜合施策、通力合作”的勞動糾紛調解工作新格局,將工會調解端口前移,積極參與勞動爭議糾紛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