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證券重大合規風險防控指南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98895
- 條形碼:9787519798895 ; 978-7-5197-9889-5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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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證券重大合規風險防控指南 本書特色
證券高頻風險解讀&私募行業風險管控
本書推薦閱讀人群:上市公司“關鍵少數”、資本市場“看門人”、證券從業人員、金融領域法律人士、執法司法專業人士
金融證券重大合規風險防控指南 內容簡介
本書分為上下兩部分,分別聚焦于證券行業和私募基金行業的重大風控問題。上篇“證券高頻風險解讀”深入探討了證券市場中常見的重大刑事風險。通過全面梳理對比《刑法修正案(十一)》前后新舊規范,以及結合大量實務案例的分析,幫助讀者深入理解這些罪名的構成要件及法律后果,從而更好地在日常業務中避免相應風險。下篇“私募行業風險管控”則聚焦于私募基金行業的常見法律風險。書中詳盡分析了私募基金在資金募集、投資管理及退出階段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并提出了針對性的合規管理措施,幫助私募機構在高速發展的同時,有效降低刑事法律風險。本書的撰寫匯聚了多位實務律師的智慧和經驗,旨在為企業管理經營者、金融和證券行業的從業者,以及法律專業人士提供切實可行的法律實務指南。我們希望,通過本書的出版,能夠為讀者在證券和私募基金行業的法律風險管理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在日益復雜的市場環境中依法合規、穩步前行。
金融證券重大合規風險防控指南 目錄
上篇 證券市場高頻風險解讀**章 欺詐發行證券罪一、法律規定(一)刑法條文(二)其他相關規定二、構成要件(一)主體要件(二)客體要件(三)主觀要件(四)客觀要件三、追訴標準四、量刑標準(一)自由刑(二)罰金刑上篇 證券市場高頻風險解讀**章 欺詐發行證券罪一、法律規定(一)刑法條文(二)其他相關規定二、構成要件(一)主體要件(二)客體要件(三)主觀要件(四)客觀要件三、追訴標準四、量刑標準(一)自由刑(二)罰金刑五、辯護要點(一)客體要件(二)客觀方面(三)主體要件(四)主觀方面(五)數額方面第二章 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一、法律規定(一)刑法條文(二)其他相關規定二、構成要件(一)主體要件(二)客體要件(三)主觀要件(四)客觀要件三、追訴標準四、量刑標準五、辯護要點(一)客體要件(二)客觀方面(三)主體要件(四)主觀方面(五)數額方面六、合規建設意見(一)堅持信息披露五項原則,建立信息披露合規部門(二)緊跟信息披露監管方向,建立內部信息披露制度(三)完善風險監測機制,建立有效危機應對措施第三章 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一、法律規定(一)刑法條文(二)其他相關規定二、構成要件(一)主體要件(二)客體要件(三)主觀要件(四)客觀要件三、追訴標準四、量刑標準五、辯護要點(一)客體要件(二)客觀方面(三)主體要件(四)主觀方面(五)證監會《認定函》六、內幕交易風險分類防控意見(一)上市公司的內控機制構建(二)專業機構的風險隔離強化(三)普通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強化第四章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一、法律規定(一)刑法條文(二)其他相關規定二、構成要件(一)主體要件(二)客體要件(三)主觀要件(四)客觀要件三、追訴標準四、量刑標準五、辯護要點(一)客觀方面(二)主體要件(三)主觀方面(四)數額方面六、合規建設意見(一)建立審核制度,樹立合規高墻(二)規范信息傳遞,有效隔離流轉(三)加強交易監測,關注利益沖突(四)區別行為性質,加強投資引導第五章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一、法律規定(一)刑法條文(二)其他相關規定二、構成要件(一)主體要件(二)客體要件(三)主觀要件(四)客觀要件三、追訴標準四、量刑標準五、辯護要點(一)客體要件(二)客觀方面(三)主體要件(四)主觀方面(五)違法所得六、風控建議(一)事前風險防范要點(二)事后危機處理機制第六章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一、法律規定(一)刑法條文(二)其他相關規定二、構成要件(一)主體要件(二)客體要件(三)主觀要件(四)客觀要件三、追訴標準四、量刑標準五、辯護要點(一)客體要件(二)客觀方面(三)主體要件(四)主觀方面六、合規建議(一)完善重點事項內部決策制度(二)提高重大風險危機處理能力第七章 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一、法律規定(一)刑法條文(二)其他相關規定二、構成要件(一)主體要件(二)客體要件(三)主觀要件(四)客觀要件三、追訴標準四、量刑標準五、辯護要點(一)客觀方面(二)主觀方面六、合規建設意見第八章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一、法律規定(一)刑法條文(二)其他相關規定二、構成要件(一)主體要件(二)客體要件(三)主觀要件(四)客觀要件三、追訴標準四、量刑標準五、辯護要點(一)客體要件(二)客觀方面(三)主觀方面六、合規建設意見(一)建立完善制度、風控基礎(二)加強信息發布監測(三)健全危機應對措施第九章 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一、法律規定(一)刑法條文(二)其他相關規定二、構成要件(一)主體要件(二)客體要件(三)主觀要件(四)客觀要件三、追訴標準四、量刑標準五、辯護要點(一)客觀方面(二)主體要件(三)主觀方面六、合規建議第十章 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一、法律規定(一)刑法條文(二)其他相關規定二、構成要件(一)主體要件(二)客體要件(三)主觀要件(四)客觀要件三、追訴標準四、量刑標準五、辯護要點(一)主體(二)主觀方面六、合規建設意見下篇 私募行業風險管控**章 私募行業刑事法律風險概況一、私募基金從業人員涉刑案件大數據分析二、私募基金行業犯罪監管態勢第二章 私募行業刑事法律風險詳述一、資金募集階段的法律風險(一)非法性(二)公開性(三)社會性(四)利誘性二、資金投資階段的法律風險(一)“龐氏騙局”的性質(二)資金池(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受賄風險三、投后管理與退出階段的刑事法律風險(一)內線交易(二)操縱證券市場罪(三)關聯交易第三章 單位犯罪情況下的責任分配一、單位中哪些人員需要承擔責任二、高管人員是否一定要承擔責任(一)由實際控制人決定實施的單位行為構成單位犯罪,高管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二)由單位內部決策機構決定、同意實施的單位行為構成單位犯罪,決策機構成員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三)公司開展某項業務構成犯罪,負責其他業務的高管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四)單位犯罪,掛名法定代表人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三、代持股東、離職高管是否需承擔責任第四章 私募機構合規措施一、事前的公司制度設立(一)合理確立編寫組織(二)充分征求部門意見(三)提供清晰的執行方法(四)強化違規追責制度二、事中的監督和管理(一)加強對基金產品的風險排除(二)加強對員工的合規培訓(三)加強對人員的分類管理三、事后的及時應對與教育整改(一)員工自身犯罪處理方案(二)公司或員工侵害第三方的犯罪處理方案(三)及時采取教育整改措施附錄 法律法規匯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節錄)(2023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節錄)(2019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節錄)(2015年修正)*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節錄)(2022年修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節錄)(2023年公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節錄)(2023年公布)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節錄)(2023年公布)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節錄)(2023年公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節錄)(2021年修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1〕11號——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認定規則(節錄)(2011年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節錄)(2023年修訂)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節錄)(2021年第二次修正)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規則(節錄)(2005年公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節錄)(2020年修正)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節錄)(2017年修訂)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節錄)(2011年修訂)*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節錄)(2008年公布)*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2年公布)*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9年公布)*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9年公布)證券市場操縱行為認定指引(試行)(2007年公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節錄)(2009年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節錄)(2014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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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證券重大合規風險防控指南 作者簡介
馬宏偉,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馬宏偉律師系上海律協證券合規與糾紛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中國區資本市場行業委員會牽頭人、合規與風險控制專業委員會聯合牽頭人、合規與風險控制專業帶頭人;大成上海辦公室資本市場行業組負責人;大成證券違法處置中心聯席牽頭人、大成刑委會證券犯罪研究中心聯合負責人;華東政法大學刑法學碩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EMBA;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證券犯罪研究中心外聘研究員、證券合規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華東政法大學文伯書院校外導師。 馬宏偉律師曾在公安部從事經濟(證券)犯罪偵查工作,參與多起重特大要案辦理;曾在渣打銀行、美國運通等世界500強跨國金融集團從事法務、風險控制、反欺詐及反腐敗等工作;榮登2024年度LEGALBAND中國律師特別推薦榜15強:商業犯罪,2024 GRCD中國客戶首選合規律師:刑事榜單,The Legal 500大中華區“監管與合規”特別推薦律師榜單;曾著《通往規制之路——資本市場的刑法邏輯》《證券合規——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法律規制與風險管理》等專著,發表關于違規信披、內幕交易、市值管理、并購重組、刑民交叉等專業文章上百篇,其中數十篇收錄于威科先行、律商等知名法律數據庫。 馬宏偉,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馬宏偉律師系上海律協證券合規與糾紛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中國區資本市場行業委員會牽頭人、合規與風險控制專業委員會聯合牽頭人、合規與風險控制專業帶頭人;大成上海辦公室資本市場行業組負責人;大成證券違法處置中心聯席牽頭人、大成刑委會證券犯罪研究中心聯合負責人;華東政法大學刑法學碩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EMBA;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證券犯罪研究中心外聘研究員、證券合規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華東政法大學文伯書院校外導師。 馬宏偉律師曾在公安部從事經濟(證券)犯罪偵查工作,參與多起重特大要案辦理;曾在渣打銀行、美國運通等世界500強跨國金融集團從事法務、風險控制、反欺詐及反腐敗等工作;榮登2024年度LEGALBAND中國律師特別推薦榜15強:商業犯罪,2024 GRCD中國客戶首選合規律師:刑事榜單,The Legal 500大中華區“監管與合規”特別推薦律師榜單;曾著《通往規制之路——資本市場的刑法邏輯》《證券合規——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法律規制與風險管理》等專著,發表關于違規信披、內幕交易、市值管理、并購重組、刑民交叉等專業文章上百篇,其中數十篇收錄于威科先行、律商等知名法律數據庫。 馬宏偉律師擅長金融、證券監管合規與行政復議;金融、證券類刑事犯罪辯護;重大商事案件爭議解決;證券、期貨刑事風險與重大合規風險防控;公司內部調查;反商業賄賂;刑民交叉案件。金菱,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專攻金融監管、商事爭議解決、企業風控合規、證券犯罪辯護。黃非凡,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專攻商業與金融犯罪辯護、證券風控合規、企業風控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