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環境污染賠償糾紛法律適用指南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6213490
- 條形碼:9787516213490 ; 978-7-5162-1349-0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環境污染賠償糾紛法律適用指南 本書特色
為了適應新的普法形勢要求和滿足全民學法用法的需要,《民事糾紛法律適用指南以案釋法叢書》從人們關心的法律熱點和難點問題入手,以人們*為關注的各種權益保護為核心內容,通過典型案例進行深入淺出地法律適用講解,是指導人們依法行使權利和依法維護權利的法律自助用書。 陳百順、嚴月仙主編的《環境污染賠償糾紛法律適用指南》為叢書之一,主要涉及環境監督管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環境污染法律責任等方面的法律知識。
環境污染賠償糾紛法律適用指南 內容簡介
為了適應新的普法形勢要求和滿足全民學法用法的需要,《民事糾紛法律適用指南以案釋法叢書》從人們關心的法律熱點和難點問題入手,以人們為關注的各種權益保護為核心內容,通過典型案例進行深入淺出地法律適用講解,是指導人們依法行使權利和依法維護權利的法律自助用書。《環境污染賠償糾紛法律適用指南/民事糾紛法律適用指南以案釋法叢書》為叢書之一,主要涉及環境監督管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環境污染法律責任等方面的法律知識。
環境污染賠償糾紛法律適用指南 目錄
1.我國環境保護法制的歷史與發展是怎樣的?
2.如何理解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的法律原則?
3.如何理解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法律原則?
4.如何理解依靠群眾保護環境的法律原則?
5.如何理解實行科學保護環境的原則?
6.政府如何承擔起對環境質量的責任?
7.我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制是怎樣的?
第二章 監督管理
1.什么是環境資源保護規劃制度?
2.如何理解環境質量標準?
3.什么是環境監測制度?
4.怎么理解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5.如何理解跨行政區環境保護制度?
6.政府如何鼓勵和支持環境保護產業的發展?
7.如何鼓勵減少污染物排放?
8.如何理解環境現場檢查制度?
9.什么是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10.如何理解向人大或人大常委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目標的完成情況制度?
第三章 保護和改善環境
1.地方政府如何加強環境治理、改善環境質量?
2.如何理解生態保護紅線制度?
3.對于需要重點保護區域如何進行保護?
4.如何理解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制度?
5.什么是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6.如何加強對大氣、水、土壤等的保護?
7.怎樣加強對農業環境的保護?
8.如何加強對海洋環境的保護?
9.如何加強城鄉的規劃和建設?
10.如何加強對生活廢棄物的處理?
11.怎樣理解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
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1.什么是清潔生產制度?
2.什么是資源循環利用制度?
3.什么是“三同時”制度?
4.如何理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
5.如何理解排污費制度?
6.如何實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
7.什么是環境保護的許可證管理制度?
8.如何理解對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實行淘汰制度?
9.如何理解禁止引進不合規定的技術、設備、材料和產品的制度?
10.如何理解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控制制度與監測預警機制?
11.如何理解防止危險品污染環境制度?
12.如何防止農業面源污染?
13.如何防止重金屬等環境污染?
14.如何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
15.什么是環境污染責任險?
第五章 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
1.如何理解公眾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
2.如何理解環境狀況公開發布制度?
3.重點排污等單位如何依法公開有關環境信息?
4.如何理解公眾有權舉報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行為?
5.如何理解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第六章 法律責任
1.違反環境保護法律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2.如何理解對違法排放污染物的罰款處罰制度?
3.超過標準排放污染物的,應當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4.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而擅自開工建設的,應當承擔什么樣的責任?
5.重點排污單位不公開或者不如實公開環境信息的,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6.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7.末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8.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等方式違法排故污染物的,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9.通過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10.通過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11.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應承擔什么樣的侵權責任?
12.因環境污染發生糾紛的,如何承擔責任?
13.因環境污染發生糾紛的,如何舉證?
14.兩個以上污染者污染環境的,如何承擔法律責任?
15.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如何分擔法律責任?
16.有關機構在環境服務活動中弄虛作假的,應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17.上級人民政府及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怎樣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
18.什么情況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
19.什么情況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20.違反環境保護法律且構成犯罪的,應承擔刑事責任
21.如伺理解污染環境罪?
22.如何認定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所犯污染環境罪,
23.如何認定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所犯污染環境罪,
24.如何認定私設喑管或者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等所犯污染環境罪?
25.如伺認定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叉實施非法行為所犯污染環境罪?
26.如何認定致使鄉鎮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所犯污染環境罪?
27.如伺認定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等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所犯污染環境罪?
28.如何認定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所犯污染環境罪?
29.如何理解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
30.如何理解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
31.如何理解環境監管失職罪?
環境污染賠償糾紛法律適用指南 節選
《環境污染賠償糾紛法律適用指南/民事糾紛法律適用指南以案釋法叢書》: 。ㄖR要點) 環境質量標準(或者環境保護標準),是指為了防治環境污染,維護生態平衡,保護人體健康和社會物質財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環境保護工作中需要統一的各項技術規范和技術要求所制定的各種標準的總稱。制定并實施環境質量標準,是我國環境監督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環境進行監督管理的一項具體制度和措施! ∥覈h境標準,分成以下五類:(1)環境質量標準,是在一定時間和空間范圍內,就環境質量的要求所作的規定。這又分為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地方環境質量標準。(2)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為了達到環境質量標準的目標或要求,結合技術經濟條件和環境特點,對排入環境的污染物或有害物所作的規定。污染物排放標準可以分為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來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而制定的標準。(3)環境監測方法標準,是為監測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規范采樣、分析測試、數據處理等技術所制定的國家環境監測方法標準。(4)國家環境標準樣品標準,是為保證環境監測數據的準確、可靠,對用于量值傳遞或質量控制的材料、實物樣品所制定的國家環境標準樣品。(5)環境基礎標準,是對環境保護工作中需要進行統一的技術術語、符號、代碼(代號)、圖形、指南、導則、信息編碼等所制定的標準。 在我國,環境質量標準(或者環境保護標準)分成以下三級:(1)國家環境質量標準,是由國務院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國務院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發布,在全國范圍內適用的標準。按照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2)環境保護行業標準,是由國務院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和發布的,在全國環境保護行業范圍內適用的標準。(3)地方環境標準,是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發布的,在該行政區域內適用的標準。按照環境保護法的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環境質量標準的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地方環境質量標準應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環境污染賠償糾紛法律適用指南 作者簡介
莫紀宏,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國際憲法學協會副主席、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會長等職務。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學、行政法學、國際人權法學。
- >
月亮與六便士
- >
詩經-先民的歌唱
- >
巴金-再思錄
- >
回憶愛瑪儂
- >
月亮虎
- >
企鵝口袋書系列·偉大的思想20:論自然選擇(英漢雙語)
- >
中國人在烏蘇里邊疆區:歷史與人類學概述
- >
二體千字文